理论教育 防洪工程: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保障措施

防洪工程: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保障措施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以堤防为基础,控制性枢纽工程为骨干,蓄滞洪区为保障,防汛调度指挥系统为中枢,确保城市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2010年基本建成较完善的黄河防洪工程体系。以防御50年一遇流域性洪水为近期治理目标,在全面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治太一期工程建设基础上,完善环湖大堤建设,疏浚东太湖行洪通道,重点抓好重要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建立流域防洪预警预报系统和防洪调度指挥系统。

防洪工程: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保障措施

1.七大江河治理

江河治理是防洪之本。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以堤防为基础,控制性枢纽工程为骨干,蓄滞洪区为保障,防汛调度指挥系统为中枢,确保城市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

“十五”防洪建设的重点:争取在2003年内基本完成1998年中央15号文件提出的防洪建设任务。继续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大湖的Ⅰ、Ⅱ级堤防建设和重点河段河道整治,以及其他重要堤防建设;加强重要防洪控制性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抓紧开工建设一批控制性枢纽工程,以发电和供水为主的水利枢纽要按照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安排留足防洪库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年内完成影响城市、人口密集区、重要工业、交通设施的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保证重点蓄滞洪区能够正常启用;加强水文测报、防汛调度指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建设,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

七大江河防洪建设的重点是:

(1)长江。以防御1954年洪水为目标,重点进行中下游防洪建设,采取综合措施保障沿江大中城市和主要保护区的防洪安全。抓紧完成长江中下游干流Ⅰ、Ⅱ级堤防的加高加固、基础防渗、填塘固基、穿堤建筑物加固等工程建设,使长江干流堤防全面达标,基本完成武汉等重点防洪城市、洞庭湖、鄱阳湖等重点圩堤的达标建设。继续建设三峡工程,抓紧研究已建隔河岩、五强溪等大型水库进一步合理承担防洪任务的工程措施,兴建皂市、亭子口等一批主要支流控制性水利枢纽;进行干流和主要支流中下游重点河段河道整治和重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继续实行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巩固平退成果,疏浚洞庭湖、鄱阳湖和长江干支流淤积严重的河段;到2010年基本建成长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

(2)黄河。以确保花园口站洪峰流量22000m3/s安全通过为防御目标,完成小浪底枢纽等工程建设,进行下游堤防加高加固和淤背,加强中下游险工段控导工程建设,结合调水调沙整治下游河道,逐步形成“相对地下河”,扭转过洪能力减少的趋势,加强下游滩区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兴建沁河河口村等支流水库,做好干流中上游的调水调沙水库工程的前期工作,并适时兴建。搞好三门峡库区及渭河下游、小北干流和宁蒙河段的治理,提高防洪防凌能力,加强河口治理,相对稳定入海流路。2010年基本建成较完善的黄河防洪工程体系。

(3)松花江。以松花江、嫩江、二松干流的Ⅰ、Ⅱ级堤防建设为重点,加强哈尔滨、齐齐哈尔、长春等重要城市堤防建设,兴建嫩江尼尔基水利枢纽,进行重点河段整治、阻水桥梁扩孔改建、蓄滞洪区建设,以及湿地保护工程等,结合非工程措施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流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4)辽河。以加高加固辽干、东西辽河的骨干堤防为重点,配合河道整治工程,兴建石佛寺水利枢纽,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高沿河重要城市及下游地区的防洪能力,重点保障沈阳、盘锦等城市和辽河中下游油田的防洪安全。

(5)淮河。以保障淮北平原、淮河下游地区及淮南蚌埠等重要城市的防洪安全为重点,全面完成国务院治淮治太会议确定的19项骨干治理工程,继续整治淮河干流河道,建设入海水道工程,兴建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实施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二期工程,合理安排干流重点堤防达标建设,加快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和淮北重点支流和湖洼的治理。

(6)海河。以南系1963年、北系1939年、滦河水系1962年洪水为防御目标,确保北京、天津特大城市及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以加高加固堤防和河道疏浚整治为重点,对永定河、大清河、漳卫河、子牙河、北三河等河流进行治理,恢复主要河道的行洪能力,加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建设盘石头、永定河滞洪水库等工程,基本完成国务院批准的海河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主要工程建设任务。(www.daowen.com)

(7)珠江。以防御1915年洪水为目标,重点保障广州、南宁、梧州、柳州、桂林等沿江重要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防洪安全。加强江、海堤防工程建设和珠江入海口门治理,兴建百色等水利枢纽,做好大藤峡等水利枢纽的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逐步形成流域防洪减灾体系。

(8)太湖。以防御50年一遇流域性洪水为近期治理目标,在全面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治太一期工程建设基础上,完善环湖大堤建设,疏浚东太湖行洪通道,重点抓好重要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建立流域防洪预警预报系统和防洪调度指挥系统。针对太湖流域1996年、1999年发生的大洪水和特大洪水,研究开展太湖治理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

2.其他江河治理

以地方投入为主,对闽江、钱塘江、韩江等独流入海河流,以及其他重点中小河流进行治理,因地制宜采取加固兴建堤防、河道整治等措施,逐步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损失。

对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的边境河流和国际河流,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治理开发,修建必要的河道、堤防等工程。

3.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工程

铁路、交通、油田等重要基础设施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要求设防,新建基础设施的防洪工程投资要列入其工程概算,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未达到国家规定设防标准的要进行复核和改造,其投资由建设单位专项安排。

4.国家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

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采用现代化信息采集、通信与信息传输、信息处理决策支持等手段,建设中央、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现代化的防汛通信指挥调度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家系统基础上根据防洪要求进行系统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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