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供水
根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配置资源,调整用水结构,通过建立有利于加快城镇供水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开源节流,兴建引英入连、引额济乌、胶东引黄应急工程等城市供水工程,逐步建设稳定可靠的城市供水水源。大中城市要重点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改变单一水源供水状况,小城镇要进一步加强供水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能力;加强净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重点对20世纪50年代及其以前建设的约1.3万km严重老化的城市配水管网进行改造,以防止“二次污染”,减少管网漏失;要逐步建立中水管道系统,加大污水处理回用力度;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系统和监管体系建设,保障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
2.城市排水
按照治污为本,防治并重、以防为主,末端治理与源头控制结合,由末端治理为主转向源头控制为主,从源头抓起,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力度,加强水污染治理和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所有建制市城市都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大中城市要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率。新建城市供水设施要同时规划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还要同时安排污水回用设施的建设;缺水地区的工业用水大户、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自备水源单位,应当尽快建立中水系统。(www.daowen.com)
3.乡镇供排水
加强乡镇供水工程建设,抓好小城镇供水、排水、节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要重视防止和治理小城镇的水环境污染,促进城镇化进程。
目前,全国已建成不同规模的乡镇(含县及县级市)供水工程近3万处,日供水能力达到6000万m3,解决和改善了近1.5亿乡镇人口的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预计2005年乡镇人口将由现在的2.40亿人达到3.79亿人,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加强乡镇及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逐步把重点转到农村,努力使广大农民群众吃上卫生、方便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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