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跨境电商零售通关流程优化指南

跨境电商零售通关流程优化指南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方式通关即结关、清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当前跨境电子商务中常用的通关方式有三种:一般贸易进口通关、邮件方式通关和快件方式通关。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进口包裹数量剧增,海关查验压力增大,通关效率也有所下降。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适用的海关监管方式

跨境电商零售通关流程优化指南

(一)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方式

通关即结关、清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当前跨境电子商务中常用的通关方式有三种:一般贸易进口通关、邮件方式通关和快件方式通关。

1.一般贸易进口通关

(1)集货通关(先有订单,再发货)

国内电商企业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至国内的保税仓库,电商企业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

优点:灵活,不需要提前备货,相对邮快件清关而言,物流通关效率较高,整体物流成本有所降低。

缺点:需在海外完成打包操作,海外操作成本高,且从海外发货,物流时间稍长。

适用情况:业务量迅速增长的阶段,每周都有多笔订单。

(2)备货清关(先备货,后有订单)

商家将境外商品批量备货至海关监管下的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电商企业根据订单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在保税仓库完成贴面单和打包,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

优点:提前批量备货至保税仓库,国际物流成本低,有订单后,可立即从保税仓库发货,通关效率快,可及时响应售后服务要求,用户体验佳。

缺点:使用保税仓库有仓储成本,备货会占用资金。

适用情况:业务规模较大,业务量稳定的阶段。可通过大批量订货或提前订货降低采购成本,可逐步从空运过渡到海运降低国际物流成本,或采用质押监管融资解决备货引起的资金占用问题。

2.邮件方式通关

邮件通关是指通过邮政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邮件以及印刷品等所有国际邮件都要接受海关的检查,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目的,不仅征收关税等租税收入,并且为保护国民健康安全,还会扣留非法物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不会允许所有的邮件进入境内,会禁止或限制一部分邮件的通关。为了更有效地执行任务,海关指定通关邮局,对国际邮件进行集中通关,根据海关检查,把物品分为免税对象物品、进口申报对象邮件和通关限制物品等。免税对象物品自动运送到收取人家中,通关对象邮件只有经过通关程序才能领取。同时,海关对出口邮件进行抽样检查,出口伪造产品等出口限制物品时,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海关对邮寄进出口邮件的限制有明确规定:对寄自或寄往国外的包裹、小包、物品型特快专递邮件每次限值人民币1 000元;对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包裹、小包、物品型特快专递邮件每次限值800元。

优点:方便灵活,由邮局办理通关手续。

缺点:与其他邮快件混在一起,物流通关效率较低,速度慢。

适用情况:业务量较少,商品价值较低,客户对时效性要求不高。

3.快件方式通关

快件通关,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中国海关将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样类三类。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货样类进出境快件则是个人物品和文件之外的快件,如参加展览的样品和广告品等。快件通关的产品是非通过正式金钱交易的产品。

个人物品类和文件类快件的通关,一般参照邮政通关的做法,而货样类的通关,除了免征税的货样、广告品外,其他货物通常应参照一般贸易的方式通关和扣税

优点:由快递服务提供商办理通关手续,免去自己办理通关手续的麻烦。

缺点:与其他快件混在一起,通关效率较低,量大时成本会迅速上升。

适用情况:业务量较少,偶尔有零星订单的阶段。

(二)跨境电商进口通关和基本流程

1.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通关新政

在出现跨境电商之前,一般贸易、国际邮件、商业快件是三种合法的通关形式。海关对进口实物按“是否有贸易属性”区分为“货物”与“物品”两类,纳入不同的监管框架和制度流程。海关对入境清关的基本原则是对个人物品实行抽检查验,只有在超出“自用、合理”范围等情况下,才有申报纳税等海关手续。海关对一般贸易项目则按“一关三检”进行监管,即根据不同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商品须申请商品检验、动植物检验和卫生检疫。进口单位只有向海关提交必备单证及完成税费缴交后才能够顺利清关。

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进口包裹数量剧增,海关查验压力增大,通关效率也有所下降。部分跨境电商进口货物清关面临“蚂蚁搬家”“灰色清关”困难。于是,中国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以加快通关便利化改革,按照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文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9年3月31日之后,所有操作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都必须是境外注册企业(不包括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内注册的企业)。

“单一窗口”制度作为贸易便利化改革的具体措施,为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机构提供统一的数据申报入口,实现海关商检与电商、支付、运输渠道及仓储企业的系统对接,多方协同作业、信息共享,推动了跨境电商的发展。

跨境电商有两种基于电子化的通关模式——保税备货进口通关和直购进口集货通关。

企业在完成相关信息备案后,只要“三单”(电商企业提供的订单、支付企业提供的支付清单、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运单)信息一步到位,便自动合成清单,集中向海关申报(见图7.3),实现跨境电商进口的“一次申报”,通关效率高。

图7.3 单一窗口数据传送流程

2.保税备货通关和直购进口集货通关的基本流程

(1)保税备货通关

保税备货通关是一种“先备货后接单”的模式,属于B2B2C方式,分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B2B)就是电商企业先将境外商品批量备货至海关监管下的保税仓库;第二个环节(B2C)就是等国内消费者下单支付后再从保税区直接发出,在海关等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实现快速通关。

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适用的海关监管方式有两种情况:宁波上海杭州、福州、平潭、郑州、深圳、重庆、广州、天津这10个试点城市适用的监管方式代码为1210(保税电商),其他城市适用的监管方式代码为1239(保税电商A)。

保税电商B2B2C(1210)的通关基本流程见图7.4。

图7.4 保税备货B2B2C通关基本流程

①申请保税。跨境电商企业在开展保税进口业务前,需要在电子口岸中心完成电子注册、企业备案、数据对接等前期准备工作,以获得保税资格。

②保税备货。执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文件规定,在将货物运入关区前需要办理商品备案、申请保税账册、报检报关预录入、一线口岸转关等入区准备工作。在货物运抵保税监管区以后,待办理完入区通关手续(需提交报关单),由通关代理贴完商品标签条码后放入跨境保税仓库货架完成保税备货。

③出区通关。备货在保税仓库的货物经电商平台买家下单后,平台自动获得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与个人订单信息,当地物流企业也会收到货物运送的运单信息,支付企业收到该订单的支付单信息,以上“三单”(订单、运单、支付单)通过海关跨境通关系统“单一窗口”平台完成“三单对碰”,海关放行后提货出监管区发国内快递至消费者手中。

④后期核销。买家收货后,物流企业将收货信息推送到单一窗口平台,电商企业接到核销通知后办理跨境账册的后期核销工作。

(2)直购进口集货通关的基本流程

直购进口是一种先下单后发货的模式。直购进口集货清关是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在海外分拨中心进行集货打包,将同一目的地的商品,以海运、空运、邮运等方式直接运输进境,集货到海关监管下的保税仓库,通过电商服务平台和海关通关管理系统申报订单、支付、运单等信息,并按税率缴纳关税,实现快速通关。由于直购进口可从海外直接发货,在商品种类的多样性上具有优势,对代购类、品类较宽泛的电商平台以及海外电商来说比较适用。(www.daowen.com)

直购进口集货通关基本流程见图7.5。

图7.5 直购进口集货通关基本流程

①前期准备。该环节的前期准备与保税备货进口模式基本一致,经营跨境直邮业务的电商企业,在开展直邮业务前,需要在电子口岸平台向海关和国检部门办理电商企业与商品的备案,并选择通关服务代理企业。

②口岸通关。在平台获得买家订单后,跨境电商卖家需要在商品运抵前向海关办理预报。货物运抵一线口岸后,电商卖家需在货物通过口岸检验后,在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个人物品申报单管理”界面进行EDI申报。

③园区通关。该环节包括间隔时间较短的入区通关与出区通关工作。直邮进口商品运抵目的地跨境园区之后,需要在园区办理入区通关所需的通关手续(审核EDI数据)。和保税备货清关不同的是,直购集货清关在入区通关时不需要验核通关单。在出区通关环节,直购集货清关和保税备货清关的货物在海关放行前都需要缴纳跨境电商综合税。

集货直邮模式是跨境直邮模式的升级版,是B2C模式下的常用物流模式。集货直邮模式指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之后,供应商集中发货到海外仓,货物经过包装,由国际转运公司发货,然后在完成境内清关后被配送到消费者手中。

3.检验检疫职责

检验是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规格、包装等进行检查验证的行为,有些特殊商品还要进行性能、安全、卫生等检查。检疫是对进出境货物、交通工具、人员、旅客携带物等进行疫情疫病检查,如有害生物及其媒介物、土壤、动植物疫病、传染病等。

4.行邮税与跨境电商综合税

(1)行邮税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的行李物品及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通过直购进口方式购买商品,国外商品每人每次限值1 000元,港澳台地区商品每人每次限值800元。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如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应征税额在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

(2)跨境电商综合税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公告,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对符合从其他地区或国家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征收跨境电商综合税:

①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能够实现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

②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交三单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税收政策的调整,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 000元提高至26 000元,之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二是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 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 征收。

(三)跨境电商出口报关和基本流程

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它是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通过海关监管口岸时,依法进行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的过程。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单、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方式进行申报,海关应办事项及监管办法与其他贸易方式的货物有所区别。

1.跨境电商B2C出口报关

(1)一般出口模式

一般出口模式指跨境电商企业根据境外消费者的网购订单,直接从境内起运订单商品,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监管场所申报出口,并配送给消费者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

一般出口模式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电商出口商品以邮件、快件方式分批运送,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境,定期把已核放清单数据汇总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企业或平台凭此办理结汇、退税手续。

一般来说,跨境电商出口报关需要经过6个步骤(见图7.6):

图7.6 跨境电商一般出口流程

第一,海外消费者在海外直接下单,跨境电商企业在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上备案;

第二,货物售出后,电商、物流、支付企业向跨境电商服务平台提交订购、支付、物流三单信息;

第三,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完成三单比对,自动生成货物清单,并向中国电子口岸发送清单数据;

第四,货物运往跨境电商监管仓库;

第五,海关通过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审核,确定单货相符后,货物放行出口;

第六,跨境电商企业凭报关单向国税局申请退税。

(2)保税出口模式

跨境电商B2C保税出口模式,简称“保税电商”,俗称“备货模式”。其海关监管代码为1210。1210要求开展保税出口的区域必须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10个城市的特殊监管区域。卖家将出口商品批量备货至海关监管下的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电商企业根据每笔订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在保税仓库完成贴面单和打包,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物流配送至消费者手中。其优点是可以提前批量备货,从而可以降低国际物流成本,而且通关效率高,售后服务响应快。其缺点是因使用保税仓库备货占用资金额大。但可适用于业务规模大,且可从空运过渡到海运的大批量订单。

2.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

(1)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新政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从B2C向B2B大货模式延伸,丰富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模式。针对这一跨境电商出口新模式,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一些优惠待遇或财政补贴的激励政策。截止到2018年7月14日,国务院分三批共批准包括杭州、宁波、天津、北京等35个城市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各试验区也积极抓住机遇建成“单一窗口”网络平台帮助企业实现通关、征退税、结汇等一条龙操作,引入阿里巴巴一达通、浙江融易通等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让广大中小企业赶上了“互联网+出口”的时机。2015年10月20日,《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获得海关总署的批准,杭州启动了全国首批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试点。根据方案,杭州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实行“清单核放、集中纳税、代扣代缴”的通关新模式,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B2B、B2C试点模式全覆盖,同时申报模式更加简化。

(2)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基本流程

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基本流程见图7.7。

图7.7 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基本流程

①前期准备。目前,跨境电商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仍为“一般贸易(代码0110)”,通关手续仍按现行传统贸易项下的申报规则进行申请。但跨境电商企业、电商交易平台、电商服务企业都需要事先在单一窗口平台进行备案和将商品上传至跨境电商平台等相关前期准备。

②准备报关资料。在获取海外订单后,卖家在报关之前需要准备好报关资料,比如基本的发票装箱单、合同、代理报关委托书、报关单等,委托报关单位根据监管条件进行报关操作。

③出口报关。代理单位在核对资料后通过单一窗口平台提交电子报文即可完成出口申报手续。电子申报成功后,单一窗口系统后台会自动将相关数据同时发送给海关,并将退税申报发给税务部门,将收汇信息发给外汇管理部门,实现数据化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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