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一般是从理论的角度以一国征收进口关税为例,定量分析一国征收进口税后造成国家与各个利益集团的得失。一般从关税经济效应的局部均衡分析开始。
(一)关税经济效应的局部均衡分析
1.关税的价格效应
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首先会使进口产品的价格上升。假设国内进口替代部门的产品与进口产品是完全同质的,则征税后,国内市场该产品的价格会上涨,但上涨幅度取决于征税国对世界市场价格的影响能力。
如果征税国是一个小国,即其进口量占世界市场的比例很小,因而对世界市场价格没有影响力,征税后,虽然该国会因进口产品价格上升而减少对进口品的购买,但这一变动不会对世界市场价格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征税后,国内市场价格上涨部分就等于所征收的关税,即关税作为一种间接税,会加到商品的价格之中,最后全部由消费者承担。此时,国内市场的价格=征收关税前的世界市场价格(自由贸易下的价格)+关税。
如果征税国是一个大国,即进口量占世界市场比重很大的国家,其对价格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使得本国国内市场价格上升;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市场价格上升,使得国内需求减少,因而对进口品的需求也减少,因为该国是大国,所以,其进口量的减少将促使世界市场价格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关税负担实际上由国内消费者和国外出口商共同承担。征收关税后,国内市场价格=征收关税后的世界市场价格+关税。
2.关税的生产效应
征收关税后,国内市场价格上升,国内进口替代部门的生产厂商现在面对较高的价格,从而能够补偿因产出增加而上升的边际成本,于是国内生产增加,从而提高了进口国生产者的福利水平。
在图4.1中,图中横轴表示供求数量,纵轴表示价格,S、D分别表示国内供给线和需求线,Pw表示征收关税前的世界市场价格(即自由贸易下的价格),Pt表示征收关税后的国内价格。假设关税为从量税,t表示对单位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则征收关税后国内价格可表示为:Pt=Pw+t。
图4.1 小国征收进口税的经济效应
在小国征收关税前,国内进口竞争品的生产者的产量仅为OQ1,其余部分的产品市场均由外国进口商所占领。在此情况下,国内工业很难发展。为支持国内工业,该国政府决定对该产品征收进口关税,结果,征税后,国内市场的价格由Pw上升到Pt,产品价格的提高,刺激了国内生产,国内生产量增加到OQ3,增加了Q1Q3的产量。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国内生产者获得的生产者剩余仅为f部分,征税后,生产者剩余增加到a+f,增加了a。
由此可见,征收进口关税有利于进口竞争品的生产者,它不仅刺激了国内产量的增加,还使国内生产者获得了较多的剩余。
在前面的分析中,一般假定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各国在许多产品的市场上面临的是不完全竞争的状态。自由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国内厂商对市场的垄断,引进了竞争因素。如果征收进口关税,就意味着保护本国的厂商垄断或默认国内厂商的垄断。从某种意义上说,垄断消除了厂商追求技术进步的动力。从经济学的观点看,自由竞争是依靠看不见的手进行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妨碍竞争机制发挥作用可能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
3.关税的消费效应
征收进口关税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征收关税使商品的价格上升,消费者的需求量会减少,进而减少了消费者剩余。
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对应于世界市场价格Pw,进口国国内需求为OQ2,在此情况下,该国的消费者剩余为g+a+b+c+d。征收关税后,国内价格由原来的Pw上升至Pt,由于价格的上升,消费者的需求量由OQ2减少到OQ4,消费量减少了Q4Q2,供求之间的差额为Q3Q4,由进口来弥补。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剩余由征税前的g+a+b+c+d减少到g,减少了a+b+c+d。由此可见,进口关税的征收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4.关税的税收效应(www.daowen.com)
一般而言,征收关税就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当一国政府出于保护本国工业的目的,决定对某种商品征收关税时,只要其关税税率低于禁止性关税水平,该国的财政收入就会增加。征收关税所得的收入=进口量×关税率。在图4.1中,政府的关税收入是c的部分。至于对福利的影响,则要视政府如何使用这部分税收而定。如果政府将关税收入全部用于补贴消费者,则可以抵消消费者的部分损失。
5.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
如果征税国是一个大国,那么除了上述各种影响外,关税还会产生贸易条件效应。因为在大国情况下,征收关税会降低世界市场价格,即本国进口商在世界市场上购买进口商品的价格要降低。如果出口价格保持不变,则进口价格的下降意味着本国贸易条件的改善,贸易条件的改善对征税国有利。下面我们用图4.2来说明这种效应。
图4.2 大国征收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
图4.2是大国征税前后的情形,征收关税后,国内价格由原来的Pw上升至Pt,与此同时,世界价格也由Pw降至P′w,征税后的国内外价格之间的关系为Pt=P′w+t。与图4.1相比可以发现,对应于相同的关税t,征税后国内价格在大国情形下的上涨幅度要小于小国情形下的上涨幅度。世界市场价格的下降部分抵消了关税的部分影响,减弱了关税对国内生产和消费的影响效应。图中征税后的进口量由Q1Q2下降到Q3Q4,现在以新的价格P′w进口,和征税前进口同样多的商品相比,征税后进口费用可节约(Pw-P′w)×Q3Q4=e的面积,e的面积就表示征税国因贸易条件改善而获得的利益。
6.关税的净福利效应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征收关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而且各种影响对征税国的福利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要判断关税的净影响,必须综合考虑关税各种影响的福利效应。以下分两种情况分析关税的净福利影响。
首先,我们看小国情形。关税各种福利影响的净值=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政府财政收入=a-(a+b+c+d)+c=-(b+d)<0。其中,b为生产扭曲,它表示征税后国内成本高的生产替代原来来自国外成本低的生产,从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下降所造成的损失;d为消费扭曲,它表示征税后因消费量下降所导致的消费者满足程度的降低在扣除消费支出的下降部分之后的净额。
其次,是大国情形。关税的净福利效应=生产者剩余增加-消费者剩余损失+政府财政收入=a-(a+b+c+d)+(c+e)=e-(b+d)。当e>(b+d)时,征税国净福利增加;当e<(b+d)时,征税国净福利减少。所以,在大国情形下,关税的净福利效应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贸易条件效应与生产扭曲和消费扭曲两种效应之和的对比。
(二)有效保护率与关税结构
通过前面的分析表明,征收关税有利于进口竞争品的生产者,一国进口关税水平越高,对国内相关工业的保护程度越高。这种关税效应是针对最终产品贸易而言的。在没有中间产品贸易介入的最终产品贸易条件下,关税的保护容易确定,它同关税税率成正比。但是,在生产国际化的今天,原料、零配件和组装件等中间产品的贸易量大为增加,显然,中间产品是进口还是国内自制,对一国的价值实现具有很大影响。因此,对最终产品征收关税所产生的效果是名义上的,称为名义保护率。如果对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都征收关税,关税的实际保护效果同名义保护效果可能是不同的。这里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一国实行贸易保护政策,究竟应该保护什么?是保护市场还是保护产业,或是保护就业?有效保护论认为,保护的对象应该是基于生产要素所产生的附加价值,它等于最终产品的价格减去为生产这种商品投入的进口生产要素的成本。因此衡量一种商品被保护程度的最好指标是有效保护率。有效保护率是指关税对某一特定工业的保护程度,它是该行业生产或加工中增加的那部分产品价值(即附加价值)受保护的情况。
名义关税率对消费者很重要,因为它表明了关税导致的最终商品价格的增加量,而有效保护率对生产者很重要,因为它表明了关税对进口竞争品生产者的保护程度。有效保护率的计算公式为
ERPj=(V′j-Vj)/Vj×100%
上述公式中,ERPj表示j行业(或产品)的有效保护率,Vj、V′j分别表示征收关税前后j行业(或商品)的国内生产附加值。
有效保护率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基于如下事实:按照生产过程中的加工程度,我们可将产品分成制成品、中间投入品和原材料等。对中间产品或原材料征收关税,将提高这些产品的价格,从而增加国内使用者的负担,导致生产成本上涨,使得那些使用中间产品或原材料的最终产品的关税所产生的保护效应降低,所以从中间产品或原材料使用者的角度看,对中间产品或原材料征收关税就相当于对生产征税,降低了国内生产的附加值。
为了说明关税结构对有效保护率的影响,举例如下:假设对进口汽车征收25%的从价税,每辆汽车价格为4 000美元,其中原材料等成本价格为2 000美元,则征税前每辆汽车的附加值为4 000-2 000=2 000美元。对汽车征税后,每辆汽车的价格变为4 000×(1+25% )=5 000美元。再假设对生产汽车的原材料征收10%的从价税,则每辆汽车的原材料成本变为2 000×(1+10% )=2 200美元。因此,征收关税后,每辆汽车的附加值变为5 000-2 200=2 800美元。根据有效保护率的计算公式,汽车的有效保护率=(2 800-2 000)/2 000×100% =40%,高于汽车的名义保护率25%。
通过上例可知,有效保护率与对最终产品的名义保护率相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最终产品的名义保护率越高,有效保护率也越高;反之亦然。在最终产品关税不变的前提下,随着中间产品关税的上升,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下降。对国内生产将起到抑制作用。因而许多国家都有一个“瀑布式”的关税结构,对原材料制定非常低或零名义税率,随着加工程度越来越深,名义税率就越来越高。这就使得使用进口原材料生产的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比名义保护率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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