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税定义
关税(Tariff,Customs Duties)是一国依据本国海关法规和海关税则,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商强制征收的一种税。一般而言,一国的关境与国境是一致的,但当一国在国境内设立了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时,该国关境范围小于国境;而当该国参加关税同盟,对外征收统一的关税时,该国关境范围大于国境。
关税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强制性是指关税由政府凭借法律规定强制征收,贸易商需要无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无偿性是指关税是由政府向贸易商无偿取得的财政收入,政府不必把税款直接归还给纳税人;固定性是指政府预先规定征收关税的比例或征税数额,征、纳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化和减免。
(二)关税的作用
1.积极作用
(1)征收关税可以增加一国的财政收入。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关税水平受到关贸总协定的约束而不断下降,关税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相对下降。目前,发达国家的关税收入占其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1% ~2%,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与最不发达国家仍把关税作为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征收关税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各国政府利用高关税限制外国商品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提高进口关税率使进口商品的成本增加,从而削弱了进口商品的竞争力,使其进口数量减少,从而达到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保护关税的税率越高,保护作用越强。
(3)关税可以用于调节贸易差额及平衡国际收支。一国国际收支中货物贸易占很大比重,故各国往往通过调节关税来调节贸易差额,平衡国际收支。当贸易逆差过大时,通过提高关税或征收进口附加税以限制进口;当贸易顺差过大时,通过减免关税可以鼓励进口。(www.daowen.com)
(4)关税可以调节进出口商品结构。一国可以通过调整关税结构来调整本国的进出口商品结构。对于国内需求旺盛的商品,通过减免进口关税的方式鼓励进口,或通过征收高额出口关税的方式限制出口;对于出口导向型的产业,通过减免关税的方式鼓励出口,通过征收高额关税的方式限制与国内产业具有竞争性产品的进口;对奢侈品征收高额的进口关税,而对日用必需品征收较低关税或免税。
2.消极作用
(1)实施进口关税导致进口商品价格提高,使购买进口商品的消费者付出了更高的成本,消费者福利降低。
(2)长期采用过高的关税保护国内产业,使受保护产业形成对保护政策的依赖,企业不努力改进技术以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从而不利于产业的长远发展。
(3)过高的关税也是导致走私的主要原因,走私在造成海关收入减少的同时,也对国内市场带来扰乱和造成冲击。
(4)过高的关税人为地扭曲了全球资源配置,不利于各国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从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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