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际贸易的分类及标准分析

国际贸易的分类及标准分析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贸易范围广泛,性质复杂,为更好地把握国际贸易的内涵,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国际贸易进行考察,以不同的标准对国际贸易进行分类。一些内陆国家同非邻国的贸易,其货物运输必须经过第三国国境。专门贸易额就是专门进口额与专门出口额的总和。联合国公布的国际贸易统计数据一般注明总贸易或专门贸易。

国际贸易的分类及标准分析

国际贸易范围广泛,性质复杂,为更好地把握国际贸易的内涵,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国际贸易进行考察,以不同的标准对国际贸易进行分类。

(一)按商品的移动方向可划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过境贸易

1.出口贸易

出口贸易(Export Trade)是指一国把自己生产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又称输出贸易。如果商品不是因外销而输往国外,则不计入出口贸易的统计之中,如运往境外使馆、驻外机构的物品,或者携带个人使用物品到境外等。

2.进口贸易

进口贸易(Import Trade)是指一国从国外市场购进用以生产或消费的商品,又称输入贸易。如果商品不是因对内销售而输入国内,则不计入进口贸易,如外国使领馆运进自用的货物,以及旅客携带个人使用物品进入国内等。

3.过境贸易

过境贸易,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进行的商品买卖活动,其实物运输过程必须要通过第三国的国境,但第三国居民并不取得货物所有权,对第三国来说,是过境贸易。一些内陆国家同非邻国的贸易,其货物运输必须经过第三国国境。

(二)按贸易有无第三者参加可划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

1.直接贸易

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直接从生产国(出口国)销往消费国(进口国),不通过第三国转手而进行的贸易,这两国之间的贸易称为直接贸易。

2.间接贸易

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是指商品从生产国销往消费国过程中通过第三国转手的贸易。对生产国和消费国来说,开展的是间接贸易,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而对于第三国来说,则进行的是转口贸易。

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的区别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是否经过第三国(中间国)商人为标准,而与运输方式无关。直接贸易可以是生产国的商品通过第三国转运至消费国,间接贸易可以是生产国的商品直接运往消费国。

3.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不直接买卖商品,而是通过第三国商人进行的商品买卖。第三国商人通过买进卖出,从中获取转口利润。从事转口贸易的大多是运输便利、贸易限制较少的国家和地区。如伦敦、鹿特丹、新加坡香港港口,由于地理位置优越,便于货物集散,所以转口贸易很发达。

(三)按国境与关境可划分为总贸易和专门贸易

1.总贸易

总贸易(General Trade)是以国境为标准统计的进出口贸易。凡因购买输入国境的商品一律计入进口,凡因外销输出国境的商品一律计入出口。总贸易可以分为总进口和总出口。总进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国境进口的总额。总出口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跨国境出口的总额。将这两者的总额相加,即总进口和总出口之和,称作总贸易额。世界上某些国家,如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采用总贸易方式来统计进出口。

2.专门贸易

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是以关境为标准统计的进出口贸易。专门贸易可以分为专门进口和专门出口。凡因购买输入关境的商品一律计入进口,凡因外销输出关境的商品一律计入出口。专门进口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通过关境进口的商品总额。专门出口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内)通过关境出口的商品总额。专门贸易额就是专门进口额与专门出口额的总和。这样,外国商品直接存入保税仓库(区)的一类贸易活动不再列入进口贸易项目之中。显然,专门贸易与总贸易在数额上不可能相等,但两者都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对外贸易的总额。世界上某些国家,如美国、法国、意大利、德国、瑞士等,采用专门贸易方式来统计进出口。

各国都按自己的统计标准公布对外贸易的统计数据,并向联合国报告。联合国公布的国际贸易统计数据一般注明总贸易或专门贸易。过境贸易列入总贸易,不列入专门贸易。

(四)按交易对象的性质可划分为有形商品贸易和无形商品贸易

1.有形商品贸易

有形商品贸易(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进行的实物商品的交易,也叫商品贸易。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简称SITC)把有形商品分为10大类(Section)、67章(Division)、261组(Group)、1 033个分组(Sub-group)和3 118个项目(Item)。表1.1列出了该分类标准中的商品大类,其中0~4类商品称为初级产品,5~8类商品称为制成品。SITC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有形贸易商品。每种商品都有一个五位数的目录编号。第一位数表示类,前两位数表示章,前三位数表示组,前四位数表示分组,五位数一起表示某个商品项目。例如,活山羊的标准分类编号为001.22。其中,0表示类,名称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0表示章,名称为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01表示组,名称为主要供食用;001.2表示分组,名称为活绵羊及山羊;001.22表示项目,名称为活山羊。

表1.1 《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中商品大类

2.无形商品贸易

无形商品贸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所进行的不具备物质形态的商品交易,主要是指服务、技术、旅游、运输、金融、保险、文化娱乐等的提供和接受。

无形商品贸易可以分为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www.daowen.com)

(1)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s)是指提供活劳动(非物化劳动)以满足服务接受者的需要并获取报酬的活动。为了便于统计,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把服务贸易按交易方式分为四类:①过境交付,即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②境外消费,即在一国境内向来自其他国家的消费者提供服务;③自然人流动,即一国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方式在其他国家境内提供服务;④商业存在,即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在其他国家境内以各种商业或专业机构的形式提供服务。

(2)技术贸易(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de)是指技术供应方通过签订技术合同或协议,将技术有偿转让给技术接受方使用。

有形商品贸易与无形商品贸易有一个鲜明的区别,即有形商品贸易均需办理海关手续,其贸易额总是列入海关的贸易统计,而无形商品贸易尽管也是一国国际收支的构成部分,但由于无须办理海关手续,一般不反映在海关统计上。但是,对形成国际收支来讲,这两种贸易是完全相同的。

无形商品贸易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已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的贸易额在最近几年接近国际商品贸易额的1/4。不少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额已占其出口贸易额的相当比重,有的(如美国)已达一半左右。近年来,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有形贸易的增长速度,且继续保持着十分强劲的势头。特别是乌拉圭回合通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把服务贸易纳入国际贸易的规范轨道,逐步实现自由化,促使各国进一步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五)按参与贸易国家的多少可划分为双边贸易和多边贸易

1.双边贸易

双边贸易(Bilateral Trade)是指两国之间通过协议在双边结算的基础上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双方各以一方的出口支付从另一方的进口。这种方式多适用于外汇管制国家。另外,双边贸易也泛指两国间的贸易往来。

2.多边贸易

多边贸易(Multilateral Trade)也称多角贸易,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通过协议在多边结算的基础上进行互有买卖的贸易。通过吸收第三国或更多的国家参加协议,建立多边贸易关系,可以使参加国之间的收支互相冲销,彼此都能达到出口平衡。

(六)按清偿方式不同可划分为自由结汇贸易和易货方式贸易

1.自由结汇贸易

自由结汇贸易(Free-Liquidation Trade)指的是以国际货币作为清偿手段的国际贸易,又称现汇贸易。能够充当国际支付手段的国际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这些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

2.易货方式贸易

易货方式贸易(Barter Trade)是指以经过计价的商品作为清偿手段的国际贸易,或叫换货贸易。它的特点是,进口与出口直接相联系,以货换货,进出基本平衡,可以不用现汇支付。这就解决了那些外汇匮乏国家开展对外贸易的困难。加上现在各国之间经济依赖性加强,有支付能力的国家有时也不得不接受这种贸易方式,因此,易货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十分兴盛,大致已接近世界贸易额的1/3。

必须注意,倘若两国间签订了贸易支付协定,规定双方贸易经由清算账户收付款,则一般不允许进行现汇贸易。因此,从清偿工具的角度看,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际贸易。

(七)按交易方式的性质可划分为商品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和租赁贸易

1.商品贸易

商品贸易(Goods Trade)是指通过以商品买卖为目的的纯商业方式所进行的贸易活动。商品贸易包含经销、代理、寄售、拍卖、投标及展卖等贸易方式。

2.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Process Trade)是指利用本国的人力、物力或技术优势,从国外输入原材料、半成品、样品或图纸,在本国内加工制造或装配成成品后再向国外输出,以生产加工性质为主的一种贸易方式。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和来样装配。

3.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是指买方在信贷的基础上,从国外厂商处进口机器、设备、技术以及某些原料,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用产品或劳务等偿还的一种贸易方式。对缺乏外汇和技术的国家,利用这种贸易方式可以用外资买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以加速国家的经济发展,增强出口能力。

4.租赁贸易

租赁贸易(Renting Trade)是指由出租方以租赁形式将商品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按期收取租金的一种贸易方式。这种贸易方式的特点是:出租的商品一般是价格昂贵的设备或交通工具;出租方享有该商品的所有权,并可按期收回稳定的资金;承租方能够避免积压设备资金,并可及时更新、使用更新的技术。

(八)按经济发展水平可划分为水平贸易和垂直贸易

1.水平贸易

水平贸易(Horizontal Trade)是指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接近的国家之间开展贸易活动。例如,北北之间、南南之间以及区域性集团内的国际贸易,一般都是水平贸易。

2.垂直贸易

垂直贸易(Vertical Trade)是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之间的贸易。这两类国家在国际分工中所处的地位相差甚远,其贸易往来有着许多与水平贸易大不一样的特点。南北之间的贸易一般就属此类。区分和研究这两者的差异,对一国确定其对外贸易的政策和策略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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