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家庭治理和成员关系

家庭治理和成员关系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家户治理与家户关系1.家内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与雇工的关系一是当家的不是唯一指挥者。当家的、少东家、长工头、短工头都可以指挥。如果主家的儿子——少东家也懂劳动且技术全面,有时他也可以指挥长工、短工和安排工作;如果主家的儿子技术不全面,生产活动还是由长工头指挥。当家人排第一,少东家第二,长工头第三,普通长工和短工地位差不多。脱离关系的成员可以重新回归家庭,但必须取得家庭的谅解。

家庭治理和成员关系

(一) 家户治理与家户关系

1. 家内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1) 与雇工的关系

一是当家的不是唯一指挥者。当家的、少东家、长工头、短工头都可以指挥。一般是主家的当家人安排长工、短工和自己成年的儿子工作。如果主家的儿子——少东家也懂劳动且技术全面,有时他也可以指挥长工、短工和安排工作;如果主家的儿子技术不全面,生产活动还是由长工头指挥。长工头技术全面,可以指挥其他长工、主家一起干活的成年儿子和短工的生产活动。通常是当家的和长工一起商量干活,主家各个成年儿子不能瞎指挥,只能协助工作。长工、短工的工作内容不同,如果短工人数较多,长工不能指挥短工的工作,而是由主家指定一个男性短工担任短工头。

二是当家人地位最高。当家人排第一,少东家第二,长工头第三,普通长工和短工地位差不多。主家当家人最大,拥有对所有雇工和儿子的支配权;少东家为主家人,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其技术不全面也要听他的,排名第二;长工中技术最全面的成为长工头,在具体的农事生产上可以支配其他长工和短工,有时少东家包括主家长子和其他成年男性也需要向他请教,排名第三。

三是待遇方面,长工和短工各有不同。

①长工待遇好

长工每年4石粮食左右,管吃住;长工头没有特殊待遇。八月十五,主家会给每个长工一篮子月饼。十月三十,主家做饺子和几个肉菜。过年主家给每个长工够做2件衣服的布,外加一篮子白面馒头约20—30个。吃在主家,每天3顿,没有区别;如果土地比较远,中午在地里和少东家一起吃饭,饭菜没有区别,晚上回到主家在牲口屋吃,少东家回自己屋吃。住都在主家的牲口棚中,也没有区别;衣服穿自己的;工具和牲口都用主家的。

②短工待遇较差

短工分三类,男工、女工和童工。男工干一天,管3顿饭,如果早饭后招募,干半天只管中午饭;如果下午招募,干半天只管下午饭。工资都是当天结算,每天5分至3角。不管住,需要回自己家。衣服也穿自己的,工具需要自备。短工都不会使牲口,如果要用就用主家的。女工干一天管3顿饭,如果早饭后招募,干半天管中午饭;如果下午招募,干半天管下午饭。工资都是当天结算,每天5分至3角。不管住,需要回自己家。衣服也穿自己的,工具需要自备。童工如果干一年,只管吃住,最多时可以得到一石粮食。“如果干一天,就管3顿饭,得几个铜板,衣服穿自己的。”老人说。

(2) 夫妻关系

一是丈夫决策,与妻子商量。丈夫纳妾要跟妻子商量,如果妻子反对而丈夫一意孤行会导致家庭不睦,但现实情况下妻子很少反对,因为她知道反对也没有用,丈夫可以随意休掉妻子或者妾。老人说:“但纳妾都是大户人家的事,一般的农户可能老婆都娶不到,更甭说二房了。”在家庭事务中,丈夫起决定性作用。平时的事务全家都可以商量,但决定权在家长。其他家庭成员娶妻妾在分家前需要家长的同意,分家后就不再需要。

二是妻子决策,丈夫不干预。一种是妻子管女眷不受干涉。家长没有权力直接做主休掉其他家庭成员的妻妾,所有女眷由家长妻子管理。老人说:“说到女眷,其实这里的妻子一般是婆婆,她对所有的儿媳和闺女拥有最红的裁决权力,闺中事是丈夫不能参与的。”第二种是在家庭中,如果妻妾聪明伶俐而且比家长能干,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这样家庭成员都会听从妻妾的领导。“村里有的家庭男人腰软肚硬,性格懦弱,半天放不出一个屁。要想把家庭经营下去,必须要听媳妇的领导。村东头的王大姐就是这样的人,非常强势,但是跟村民的关系都非常好。”老人说。

(3) 父子关系

一是儿子当家,善待父亲。如果父亲已经年迈,他已经无心或者无力再去操持家中事务,因为这个阶段绝大多数父亲都丧失了劳动力或者成了半劳动力,自己的生活也需要别人来照顾。此时需要儿子当家,他自然会比父亲更有话语权。老人说:“这个时候一般是父亲年老的时候,但遇到事情还是要跟父亲商量。”父亲的饮食起居要管,父亲的生活要照料,但如果父亲犯了错误,这常常体现在爱喝酒、爱打牌等兴趣爱好上,一般要以说服和规劝为主,不能用家法,但有时会放任:“苦了一辈子了,让他做吧。”

二是父亲当家,管教儿子。如果父亲还是年轻力壮,一般还是父亲当家,那儿子的一切都要听从父亲的安排,包括生产、生活、娶妻生子等等,不能反抗。如果不反抗凡事都顺着父亲,一般被认为这是懂得孝顺;如果不服从,父母会打骂,严重的还会把他扫地出门,永不相认。在村里这样的人也会遭到耻笑。

(4) 兄弟姐妹关系

一是“大的管小的”。如果兄弟姐妹几个都处于年幼时期,那一般是按照年龄排序,弟弟妹妹要听哥哥姐姐的,谁最大就都听谁的。一旦有人成年,不论男女就要都听他的。如果成年的当中既有男性又有女性,还是谁的年龄大就听谁的。

二是“大的听小的”。如果这时候分家了,有哥哥或者弟弟分出去了,那姐姐妹妹都不再听他们的;而如果父亲年迈,由哥哥或者弟弟当家了,那其他人都要听他的。“小时候姐姐可以管弟弟,长大了弟弟可以管姐姐。”老人说。

2. 家与成员之间的关系

(1) 关系脱离

除了分家、分户或者被逐出家门,家户成员可以在征得家长的同意后自行决定从家户中脱离。但要立下字据,就是“老不养,死不葬”。家长不会对他进行惩罚,但从此就不再往来。脱离关系的成员可以重新回归家庭,但必须取得家庭的谅解。老人说:“村中王某曾非法印制假银票,并且大肆收购粮食,赚了不少。但他深知罪行恶劣,所以提前跟家里断绝关系,写了‘老不养,死不葬’的父子决裂书,并把东西全部移至家中。以致官府来查,却无法动其财产。”

(2) 家庭互助

家中有人在外面遇到困难时,家中会给予帮助。如果不帮,家长权威将受到影响。老人说:“家庭中相互帮助是必须的,不然这个家庭迟早要解散。” 家庭互助分对内和对外两方面。对内主要是生产劳动上的相互帮忙、工具的借用、钱粮的借用。当身体不好的时候,家人会给予照顾。对外主要是当遭遇危险的时候,家人要挺身保护;当心情不好的时候,家人会给予安慰。(www.daowen.com)

3. 当家人权威

当家人在家户的权威最大。

一是当家人座次排第一。平时休息的时候,家中的上座由当家人来坐,当家人不在家时可以随便坐。吃饭的时候如果当家人没上桌其他人不能动筷子;当家人没有允许其他人喝酒,不能擅自喝。老人说:“喝酒是当家人的专属,成年的儿子见父亲天天喝酒,会感到嘴馋,但是父亲不给他自己是不能偷着喝的。”

二是见了当家人要微笑问候。“平时见了当家人要有笑模样,并要时常问候。”家里的成员早上要去问“爹你起来了?”平时碰面要叫声“爹”,不能低头不语;晚上睡觉要去给当家人说晚安。

三是当家人是最后的拍板人。家里有什么事情首先都要跟当家人通报,让他做决定。家庭的投资、牲口管理、干农活、家庭公共事务、织布、添置衣服、喝酒与陪酒、零花钱、财物和钥匙保管、赶集、扫院子和开闭门、借东西、来客长住、治疗等等都要当家人来决定。当家人对家庭的事情做出决定后,“家庭成员可以反对,但是是否有用还是要看当家人最后拍板”。

四是当家人说话有分量。平时当家人叫到谁的名字要马上赶到当家人那里,不能假装没听到,动作也不能太慢;家庭成员对当家人说的话语不能当耳旁风,如果被他教育了应该虚心接受,不能顶嘴。

(二) 家户治理与国家治理

1. 家法与国法

家法是在农户平时的生产、生活中总结出来的,却是不成文的,指导着家户成员的言行。一般来说,家法在国法的框架之下,不存在与国法冲突的内容,家法往往是国法的重要补充。

一是违反家法。如果违反家法,家长一般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对于稍微严重的事情,会采取罚跪、罚站、用扫帚或鸡毛掸子打的方式来惩罚。再稍微严重一点,当家人可以将家庭成员“赶出去”,之后家户的家谱会把他除名,官府不会干涉;如果当家人将自己的孩子打死,国家不会处理,认为这是家务事。“如果儿子当家打死了父母、兄弟姐妹等,官府会治罪。”老人说。

二是违反村规、族规。如果违反族规、村规,一般按照族规和村里的规定来进行惩罚。跟家庭的一样,犯错较轻的会被警告和批评,稍微严重会被罚站、罚跪、面壁思过;对于更为严重的犯错,族内可能采用驱除出族的方式,而村落可能采取驱除出村的方式来实施惩罚。族内和村落都没有权力剥夺人的性命,如果发生了要追究实施者的责任。

三是触犯国法。如果家庭成员同时触犯国法、家规,就要按照国法处置,比如杀人、奸淫、盗墓等死罪要将成员送入官府。家人犯法一般有两种解决方法。第一种是普通人家,一般会选择包庇,因为他们知道如果犯了这种罪都是难逃一死,所以一般会想方设法让犯罪的家庭成员逃走。第二种是大户人家,一般会选择告官,不仅因为自己家里有钱,可以疏通关系,“把他捞出来”,还因为家人认为不报官辛苦经营的家庭将受到牵连。

2. 家户对国家治理的顺从和反抗

家户对于国家的治理大部分情况下采取的是顺从的态度,当然也有消极反抗的时候。

(1) 顺从

一是交税顺从。针对一年一度固定收取的土地税和人头税,大部分村民都不敢不交。过得“可以的”以及“大户人家”一般也出得起,因为地税不高,在家庭的承受范围之内。他们在村中的生活水平往往是中等及以上的,交不起地税意味着家境不行。老人说:“农户是爱面子的,他们绝不会允许村民笑话。”

二是拉当夫顺从。村里大部分农户跟村长、保长都没有血海深仇,这就意味着在拉当夫的时候,村长往往找的活都不会太过繁重。如果繁重,村长会多找几人以减轻个人的负担。另一方面,如果不想出人就要出钱,除了大户人家,一般的农户是出不起的,对于做当夫只能选择顺从。

三是抓壮丁顺从。抓壮丁如果是自愿前往,很少有农户会选择。但为了保证抓丁任务的完成,村落一般会强制,其本身虽然没有强制权力,但是会通告给县里或者驻军来拿人。老百姓为了活命不得不顺从。其中变通的方式是换丁和买丁,但依然是对抓壮丁这件事情的妥协。

四是配合缉捕盗贼顺从。在县里展开的跨村缉捕盗贼方面,村民表现出来的是积极配合。因为村民也不愿意有盗贼偷盗自己的东西,对于这类公共的好事,村民在心里和行动上都是支持的。“他们会给衙役带路,并且帮忙抓捕。”

(2) 消极反抗

一是逃税。有地就必须交地税,但是有些农户家中常年缺少劳动力,土地荒芜,没有任何能力去支付地税。这类农户一般是妇女和孩子,他们会在丰收的时候逃离本村,一般到外村的亲戚家生活一段时间。但再回来的时候,土地一般会被没收卖掉或者租给别人。所以这类的反抗是不成功的也是很少见的。

二是躲丁。如果农户家中的男丁少,躲丁就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一旦家中仅有的男性被抓丁,不光男性自身前途渺茫、生死未卜,自己的家庭也会因为缺少顶梁柱而土崩瓦解。没有生产能力的老人、妇女和孩子只能上街要饭。

三是消极出工。对于无法躲掉的当夫,农户一般消极抵抗,选择出工不出力。对于建造的工程也会应付了事,不会尽心尽力。老人说:“无论去哪里干活,都不给吃饭,那简直就是把老百姓当牲口使唤,谁会老老实实给他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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