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私有财产的家户内外继承与公共财产继承关系

私有财产的家户内外继承与公共财产继承关系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私有财产继承关系1.家户内部继承关系分家原因分家的提出一般有两个人,一个是儿媳,另一个是家长。图3-11分家后图3-12重盖后2.家户外部继承关系如果家庭财产出现无人继承的情况,就会采用家户外部继承方式。本家户之外的其他人,如娘家人、外嫁女儿等,没有继承权,也不可以参加继承活动,因为害怕他们偏袒任意一方。(二)公共财产继承关系牛家庄的村落公共财产在不同的阶段可能由不同的主体继承,这些主体包括村长和绅士。

私有财产的家户内外继承与公共财产继承关系

从古至今,牛家庄的分家传统是一脉相承,至今依然保持传统时期分家的原汁原味。私人财产的继承这部分将从分家原因、分家规则、分家程序和分家实例来展示。而公共财产的继承则主要通过不同主体的继承情况来展示。

(一) 私有财产继承关系

1. 家户内部继承关系

(1) 分家原因

分家的提出一般有两个人,一个是儿媳,另一个是家长。而分家的提出大体有三种原因。

一是儿子娶妻后,媳妇怂恿分家。一旦儿子结婚,媳妇会觉得总是跟父母住一起不方便,“不想受婆婆的气”;或者是跟家里共同经营,收入都是家长统一分配,媳妇想留一部分私房钱但是根本没有机会,所以会不愿意;再或者是家庭中有未成年人、老人需要照顾,住得太近付出太多,所以要分;还有扩大家庭中某家干活勤快收获多,另一家好吃懒做收入少,但因为收获都要平均分配,勤劳一家的媳妇就会觉得不公平,所以想要分。媳妇怂恿的分家是必分不可,不然媳妇天天“一哭二闹三上吊”,家长没有办法,只能快分。

二是儿子不成器,家长决定分家。儿子成年后成天好吃懒做不干活,如果家长还有体力或者是对儿子溺爱,可能还会继续养着儿子。但是时间久了,自己的体力不支,慢慢就会力不从心,这时候再不分家就要坐吃山空。如果家庭之中还有小家庭,看到懒惰的情况难免会说闲话,甚至吵包子,为了家庭和睦,家长这时候会提出分家,让诸子自力更生。

三是儿子为非作歹,家长提出分家。成年的儿子在外面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面临着诛九族的危险,家长担心犯罪的儿子被官府通缉连累家庭,提出分家。或者是儿子做出了忤逆家长的事情,让家长不想再看到儿子,如果说逐出家门太过激,一般用分家的方式就更加温和。

(2) 分家原则

不管家业多少,也不管分财产的人数有多少,分家都有几个相通的原则,如同意原则、公平原则、规避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和独子不分家的原则。

一是同意原则。如果父母不同意分家,就无法分家,但分家的苗头已经起来,不分会影响家庭和睦。如果家中只有少数儿子要分家,必须要经过父母的同意,因为涉及分家,必须非常慎重;而如果全部儿子都要分家,这时候父母不同意也没有办法,一般会由儿子们去,但是心里会觉得儿子不孝顺。

二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果有三个儿子,有一家不干活,其他两家都干活,就不分家;如果有两个儿子,有任何一个儿子不干活就要分家。

三是公平原则。必须讲究公平,“公平”的体现一是权利平等——分的财产均等,二是义务均等——分摊养老费用,轮流照顾老人。父母不可以指定某一位儿子多得财产,否则就会引起家庭纠纷,吵架甚至打架。

四是规避原则。分家时儿媳带孩子回娘家回避,不参与分家。

五是独子不分家原则。如果农户家只有一个儿子,就无须分家。因为财产最终也要归这个独子所有,赡养老人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旦分开,生产力量减弱,生活水平降低。

表3-24 分家原则

(3) 分家结果

儿子们组建为若干个小家庭,各自独立经营。“未出嫁的闺女或者未成年的儿子,依然同叔叔、大爷等有扶养能力的人一起生活。”老人说。兄弟几个都会正常来往,相互串门,但是毕竟已经分家,“自家各扫门前雪”,不会相互扶持,除非关系非常要好。

如果发生争夺财产或者分财不均的情况,就需要请有权威、说话好使的族长或者保长来仲裁。如果当事人不听劝解,可以上告乡长、县长来打官司。案件受理后,上级政府会派工作人员下村调查,诉讼费由输的一方全出。

访谈者王肇玉爷爷,80岁。在1948年分家,当时家里有50多岁的奶奶(爷爷的第二任妻子)、40多岁的娘、24岁的哥哥、24岁的嫂子、1岁的侄女、21岁的自己、23岁的媳妇、1岁的儿子、19岁的弟弟和12岁的妹妹。他讲述了自己分家的经历:

我家里有一亩多的一个大院子,3间正房和4间厢房,23亩地、一头牛、一头驴、一辆旱车、一个水车,各类农具一套,一个猪圈,家具几个。

最后能分的都分掉了(见图3-11)。正房为瓦房,奶奶住东头一间、娘住西头一间,中间的为万年屋不分。厢房为土坯房,我分靠南一间,哥哥分靠北一间,中间一间分给弟弟。奶奶留5亩,娘带着妹妹留7亩,因土质都差不多,剩下的11亩兄弟三人平分。所有牲口和农具三兄弟共同使用,用的时候提前说,轮流使用。我分到一个三抽屉的柜子和一个泡菜坛子,奶奶屋里的家具归大哥所有,娘屋里的东西归弟弟所有。(www.daowen.com)

分家不久,就进行了重新整修(见图3-12),把原来的房子全部拆除,房子归谁木料就归谁。后把一个院分成3个院,弟弟在最北,大哥在中间,我在最南。后来奶奶的房子和田归大哥,由大哥单独赡养,娘的房子和田归弟弟,我单独赡养。

图3-11 分家后

图3-12 重盖后

2. 家户外部继承关系

如果家庭财产出现无人继承的情况,就会采用家户外部继承方式(见表3-25)。需要根据血缘相近的原则,按由近到远的顺序继承,一般是由叔伯兄弟或侄子平分。任何亲戚都没有的,财产归村集体所有。本家户之外的其他人,如娘家人、外嫁女儿等,没有继承权,也不可以参加继承活动,因为害怕他们偏袒任意一方。

表3-25 家户外部继承方式

(1) 叔伯兄弟继承

叔伯兄弟也可以继承财产,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分财产这家的孩子有人是从叔伯那里过继来的,二是叔伯有从即将分财产的这家抱养过孩子。但两种情况之外还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过继或者抱养的儿子已经去世,待分财产家也没儿女没妻子,这时候财产就是叔伯来均分。

(2) 侄子继承

农户家的财产也有侄子继承的时候,那就是家里没儿、没女、没孙子、没重孙子,没妻子、没兄弟,家里沾亲的只有侄子,那财产就继承给侄子,这时候不管有几个都是平均分配。老人说:“总比给外人强,侄子好歹也跟自己同姓。”

(3) 无人继承

如果农户家长死后没有任何亲人,那他的所有财产将归村子所有,让村长处置。这种情况多出现在日军来的时候,农户家被灭了满门。留下的房子一般村长会充公,土地一般会找别人来租,收取租子,算作公粮。老人说:“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如果把人杀了,房子也就给点了,剩不下什么东西。”

(二) 公共财产继承关系

牛家庄的村落公共财产在不同的阶段可能由不同的主体继承,这些主体包括村长和绅士。在不同的时期,它们体现出不同的继承关系。

1. 村长继承

一般情况下村落的财产都是村长继承。一般是上一届的村长任期将满的时候,由他亲自把所有的账目交给下一任村长并说明情况,做一些嘱托诸如“好好干,我相信你”之类的话语。老人说:“在王才臣之前,村落的财产都是这样过渡给下一任的。村里那点账目,说简单也简单,说不简单也不简单。如果有的贪污了没有在账目上写,那下一任没有及时发现的话,就要收拾上一任的烂摊子。如果是一个精明的村长,一般会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2. 绅士继承

王才臣上任之后,因为非常有能力一直干了十几年的村长。后来因为年龄实在是太大了,才把手中的接力棒交给了下一任。但是在下一任刚刚赴任的时候,依然是绅士把持村落的财政,也就是由绅士直接继承了,实质上依然掌握在一个人手中。等到村长慢慢成长起来,绅士认为他可以独当一面了,才放心地把村落财政交还出去。

3. 无人继承

在刚刚建村的时候,常常遭到自然灾害战争的摧残。所有的村民不是死于战火就是逃离了牛家庄。这个时候村落的建制全部解体,自然也不会有人来继承村落的财政。直到后来政策移民,有了新的一批移民入住,才选举出有威望的村民作为村落权威,再次获得了村落公共财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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