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牛家庄的分家传统是一脉相承,至今依然保持传统时期分家的原汁原味。私人财产的继承这部分将从分家原因、分家规则、分家程序和分家实例来展示。而公共财产的继承则主要通过不同主体的继承情况来展示。
(一) 私有财产继承关系
1. 家户内部继承关系
(1) 分家原因
分家的提出一般有两个人,一个是儿媳,另一个是家长。而分家的提出大体有三种原因。
一是儿子娶妻后,媳妇怂恿分家。一旦儿子结婚,媳妇会觉得总是跟父母住一起不方便,“不想受婆婆的气”;或者是跟家里共同经营,收入都是家长统一分配,媳妇想留一部分私房钱但是根本没有机会,所以会不愿意;再或者是家庭中有未成年人、老人需要照顾,住得太近付出太多,所以要分;还有扩大家庭中某家干活勤快收获多,另一家好吃懒做收入少,但因为收获都要平均分配,勤劳一家的媳妇就会觉得不公平,所以想要分。媳妇怂恿的分家是必分不可,不然媳妇天天“一哭二闹三上吊”,家长没有办法,只能快分。
二是儿子不成器,家长决定分家。儿子成年后成天好吃懒做不干活,如果家长还有体力或者是对儿子溺爱,可能还会继续养着儿子。但是时间久了,自己的体力不支,慢慢就会力不从心,这时候再不分家就要坐吃山空。如果家庭之中还有小家庭,看到懒惰的情况难免会说闲话,甚至吵包子,为了家庭和睦,家长这时候会提出分家,让诸子自力更生。
三是儿子为非作歹,家长提出分家。成年的儿子在外面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面临着诛九族的危险,家长担心犯罪的儿子被官府通缉连累家庭,提出分家。或者是儿子做出了忤逆家长的事情,让家长不想再看到儿子,如果说逐出家门太过激,一般用分家的方式就更加温和。
(2) 分家原则
不管家业多少,也不管分财产的人数有多少,分家都有几个相通的原则,如同意原则、公平原则、规避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和独子不分家的原则。
一是同意原则。如果父母不同意分家,就无法分家,但分家的苗头已经起来,不分会影响家庭和睦。如果家中只有少数儿子要分家,必须要经过父母的同意,因为涉及分家,必须非常慎重;而如果全部儿子都要分家,这时候父母不同意也没有办法,一般会由儿子们去,但是心里会觉得儿子不孝顺。
二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果有三个儿子,有一家不干活,其他两家都干活,就不分家;如果有两个儿子,有任何一个儿子不干活就要分家。
三是公平原则。必须讲究公平,“公平”的体现一是权利平等——分的财产均等,二是义务均等——分摊养老费用,轮流照顾老人。父母不可以指定某一位儿子多得财产,否则就会引起家庭纠纷,吵架甚至打架。
四是规避原则。分家时儿媳带孩子回娘家回避,不参与分家。
五是独子不分家原则。如果农户家只有一个儿子,就无须分家。因为财产最终也要归这个独子所有,赡养老人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旦分开,生产力量减弱,生活水平降低。
表3-24 分家原则
(3) 分家结果
儿子们组建为若干个小家庭,各自独立经营。“未出嫁的闺女或者未成年的儿子,依然同叔叔、大爷等有扶养能力的人一起生活。”老人说。兄弟几个都会正常来往,相互串门,但是毕竟已经分家,“自家各扫门前雪”,不会相互扶持,除非关系非常要好。
如果发生争夺财产或者分财不均的情况,就需要请有权威、说话好使的族长或者保长来仲裁。如果当事人不听劝解,可以上告乡长、县长来打官司。案件受理后,上级政府会派工作人员下村调查,诉讼费由输的一方全出。
访谈者王肇玉爷爷,80岁。在1948年分家,当时家里有50多岁的奶奶(爷爷的第二任妻子)、40多岁的娘、24岁的哥哥、24岁的嫂子、1岁的侄女、21岁的自己、23岁的媳妇、1岁的儿子、19岁的弟弟和12岁的妹妹。他讲述了自己分家的经历:
我家里有一亩多的一个大院子,3间正房和4间厢房,23亩地、一头牛、一头驴、一辆旱车、一个水车,各类农具一套,一个猪圈,家具几个。
最后能分的都分掉了(见图3-11)。正房为瓦房,奶奶住东头一间、娘住西头一间,中间的为万年屋不分。厢房为土坯房,我分靠南一间,哥哥分靠北一间,中间一间分给弟弟。奶奶留5亩,娘带着妹妹留7亩,因土质都差不多,剩下的11亩兄弟三人平分。所有牲口和农具三兄弟共同使用,用的时候提前说,轮流使用。我分到一个三抽屉的柜子和一个泡菜坛子,奶奶屋里的家具归大哥所有,娘屋里的东西归弟弟所有。(www.daowen.com)
分家不久,就进行了重新整修(见图3-12),把原来的房子全部拆除,房子归谁木料就归谁。后把一个院分成3个院,弟弟在最北,大哥在中间,我在最南。后来奶奶的房子和田归大哥,由大哥单独赡养,娘的房子和田归弟弟,我单独赡养。
图3-11 分家后
图3-12 重盖后
2. 家户外部继承关系
如果家庭财产出现无人继承的情况,就会采用家户外部继承方式(见表3-25)。需要根据血缘相近的原则,按由近到远的顺序继承,一般是由叔伯兄弟或侄子平分。任何亲戚都没有的,财产归村集体所有。本家户之外的其他人,如娘家人、外嫁女儿等,没有继承权,也不可以参加继承活动,因为害怕他们偏袒任意一方。
表3-25 家户外部继承方式
(1) 叔伯兄弟继承
叔伯兄弟也可以继承财产,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分财产这家的孩子有人是从叔伯那里过继来的,二是叔伯有从即将分财产的这家抱养过孩子。但两种情况之外还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过继或者抱养的儿子已经去世,待分财产家也没儿女没妻子,这时候财产就是叔伯来均分。
(2) 侄子继承
农户家的财产也有侄子继承的时候,那就是家里没儿、没女、没孙子、没重孙子,没妻子、没兄弟,家里沾亲的只有侄子,那财产就继承给侄子,这时候不管有几个都是平均分配。老人说:“总比给外人强,侄子好歹也跟自己同姓。”
(3) 无人继承
如果农户家长死后没有任何亲人,那他的所有财产将归村子所有,让村长处置。这种情况多出现在日军来的时候,农户家被灭了满门。留下的房子一般村长会充公,土地一般会找别人来租,收取租子,算作公粮。老人说:“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如果把人杀了,房子也就给点了,剩不下什么东西。”
(二) 公共财产继承关系
牛家庄的村落公共财产在不同的阶段可能由不同的主体继承,这些主体包括村长和绅士。在不同的时期,它们体现出不同的继承关系。
1. 村长继承
一般情况下村落的财产都是村长继承。一般是上一届的村长任期将满的时候,由他亲自把所有的账目交给下一任村长并说明情况,做一些嘱托诸如“好好干,我相信你”之类的话语。老人说:“在王才臣之前,村落的财产都是这样过渡给下一任的。村里那点账目,说简单也简单,说不简单也不简单。如果有的贪污了没有在账目上写,那下一任没有及时发现的话,就要收拾上一任的烂摊子。如果是一个精明的村长,一般会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2. 绅士继承
王才臣上任之后,因为非常有能力一直干了十几年的村长。后来因为年龄实在是太大了,才把手中的接力棒交给了下一任。但是在下一任刚刚赴任的时候,依然是绅士把持村落的财政,也就是由绅士直接继承了,实质上依然掌握在一个人手中。等到村长慢慢成长起来,绅士认为他可以独当一面了,才放心地把村落财政交还出去。
3. 无人继承
在刚刚建村的时候,常常遭到自然灾害和战争的摧残。所有的村民不是死于战火就是逃离了牛家庄。这个时候村落的建制全部解体,自然也不会有人来继承村落的财政。直到后来政策移民,有了新的一批移民入住,才选举出有威望的村民作为村落权威,再次获得了村落公共财产的继承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