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村庄中的血缘关系形成

村庄中的血缘关系形成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家庭血缘主体1949年以前的双井村,是一个众多家族、诸多姓氏构成的村庄。(二)亲属血缘主体村庄内部的家庭分不同的类型,既有核心家庭,也有扩大家庭,扩大家庭的户数相对较多。(三)姻亲血缘主体姻亲是一个家庭重要的血缘主体,夫妻之间属于姻亲关系,丈夫与妾之间属于姻亲关系。

村庄中的血缘关系形成

(一) 家庭血缘主体

1949年以前的双井村,是一个众多家族、诸多姓氏构成的村庄。每个家族的成员数量均有差异,户数最多的族姓和最少的族姓之间的差别尤为明显,比如大族张氏的总户数约占双井村总户数的50%以上,而有的小族姓只有一两户人家。村落内,同姓之间不一定为同一家族,比如村庄有3个张姓家族,老人在访谈中告诉笔者“那不是我们一张家的人”,A族、B族和C族同为张姓,但互不参加祭祖和祭墓活动。据调查,双井村的几个张姓家族的祖先均从山西省洪洞县大槐树下迁居于此,早在祖先生活于洪洞县时,他们就属于不同的家族,迁居于双井村后,仍然属于同姓不同家族。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同姓不同族的农户之间的亲疏关系与异姓农户之间的关系一样,不会因同为一个姓氏而觉得更加亲近。

家庭成员资格的获得主要靠生育、结婚、过继、抱养等方式,孩子、妻子、过继儿和抱养儿成为家庭成员,不需要在村落登记。具体而言,家庭成员和非家庭成员有如下几类(参见表4-1):

表4-1 传统时期双井村村民家庭成员权概况

  *当地人眼中,正如老人所说,他们也“顶个儿子”。 

分家之后的家庭与原家庭不再是同一个家庭,当地素有“分家分单”的传统,分家时,家庭成员按直系血亲进行划分。如果家庭成员只是分灶吃饭,即小两口与老两口分开过,“老的做老的饭、小的做小的饭”,但没有分家、分财产(比如土地、房屋、粮食和钱财都不分),所有成员仍属于同一个家庭。没分家之前,“伙着过”的弟兄们都为一家人,每个人都需要为家庭尽心尽力,如前文所提,一位高氏村民(家有5弟兄)慨叹:“人多地少养不住,一定要开个小饭铺。”

(二) 亲属血缘主体

村庄内部的家庭分不同的类型,既有核心家庭,也有扩大家庭,扩大家庭的户数相对较多。由爷爷奶奶、父母、子女构成的家庭属于核心家庭,5人左右的家庭属于小家庭,扩大家庭人口一般在10人左右(即爷爷奶奶、父母、弟兄、妯娌、孩子等一大家人“伙着过”),扩大家庭一般存在于分家之前,扩大家庭的延续与家庭经济水平相关,属于中等经济水平的农户或被称为“半穷不赖”的农户主要是扩大家庭,其家庭成员规模在10人以上,土地占有量30亩左右。

(三) 姻亲血缘主体

姻亲是一个家庭重要的血缘主体,夫妻之间属于姻亲关系,丈夫与妾之间属于姻亲关系。婚姻之事由父母亲做主决定,不需要向村长、村副、地方等人告知。如果父母早逝,则由当家的哥哥/姐姐决定其他成员的联姻之事。当地人在联姻时,需要遵循约定俗成的村庄规则,比如同姓之间不能结婚(不是同族的同一姓氏之间也不能结婚)。本村有一农户张氏不遵守此规则,娶了同村的另一位张氏,到了张氏家族续谱之时,族中大辈不让他入谱,就说他坏了规矩了,直到“老闺女”(张氏妻子)过世,家族才允许张氏入谱。

姻亲间的距离有近有远。联姻较远的地方有山西省、石家庄保定、定县、宁晋县城(本村正南方向约10.5公里)等,最近的在本村,比如女儿、姐妹嫁到本村或儿媳的娘家在本村,此外还包括较近村庄与较远村庄,大多为集市圈内村庄。如下表所示:

表4-2 双井村村民联姻距离半径统计表

  *1990年代立集,集期为“逢五排十”。(www.daowen.com)

姻亲主体间接影响了村庄的外来户关系,落户本村的外来人多是与本村村民有亲戚关系的人,其中,由姻亲关系导致的迁居现象最为普遍。

(四) 近亲、远亲血缘主体

不论是在传统时期还是在当下的双井村,村民们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区分出多种类型的亲缘关系,正如下表所示:

表4-3 传统时期村民家庭的亲缘主体概况

(五) 拟血缘主体(门兄弟)

1. 拟血缘关系建立仪式

双井村的村民们在血缘关系之外,还建立了一种拟血缘关系,即所谓“拜门兄弟”。结拜兄弟时需要换帖,在某一方的家中烧香磕头结拜,结拜仪式结束后,需要吃顿饭、喝顿酒。结拜时,按年龄排序,年长者为哥、年少者为弟,若是同龄人结拜,则按出生的月份排大小。女性之间也可以互认干姊妹,也需要举行结拜仪式,即换帖、上香磕头。儿媳与其他同龄女性结拜,婆婆等不会干涉,婆婆也有自己的干姊妹。

2. 拟血缘关系建立规则

在日常生活交往中,这种拟血缘关系的建立与维持受到如下多重规则的约束(参见表4-4):

表4-4 传统时期村民间拟血缘关系规则

比如某一年,村民刘氏、周氏、张氏、王氏等四位知己不赖、“好得没法”、亲乎乎的人结拜为兄弟(1) ,4人住得比较分散,“住得不近、走得近”。有一次,王氏去外地(距离本村约9公里)赶庙会,顺便买了4双鞋,回村的时候,村民们见了他问道,为何买那么多鞋子。王氏就说,是给自己“门兄弟”们买的,“见一对、催一对、脱一对、跪一对”。结拜兄弟之间就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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