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处于老解放区,较早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7月,当地开始了土地改革。据《宁晋县志》记载,当时上级政府在大陆、双井、胡岳等村开展土地改革试点工作。8月末,县委书记张树楠在双井村搞试点,先成立贫农小组,让村干部在贫农会上“洗脸擦黑”,纠正强迫命令、多吃多占问题。接着发动群众批斗恶霸地主张化楠,将其枪决。
民国36年8月22日(农历七月七日),土地改革复查开始。次年11月中旬,划定阶级成分,三榜定案上墙。平分土地,签发土地证,实行耕者有其田,封建土地制度结束……土地改革使农村各阶级占有土地的情况发生根本变化。土改前,地主、富农占农户总数的7.17%,却占有农村土地总数的31.2%,人均土地0.8215公顷。土改后各阶层人均土地占有基本平均:地主、富农占0.21公顷,中农占0.3068公顷,贫雇农占0.2101公顷。(40)
双井村作为土地平分运动的试点村,受到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土地平分运动开展顺利。村里根据上级指示,放手发动群众,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查漏斗、假斗地主和对地主、富农照顾过多的问题,惩处了以张化楠为首的多名地主,将地主老财的土地、房屋等进行了重新分配,清算了他们在地租、雇工、放高利贷等方面的剥削账。贫雇农等获得了土地,分得了浮财。
(二) 集体化时期的村落经济变迁
土地改革之后,双井村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高涨,但是部分村民缺少农具、牲畜等生产资料,他们的农业生产遇到了不少困难,为此,上级政府鼓励、组织当地村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进行互助劳动。如《宁晋县志》中有关内容所述:“1951年‘党代会’期间,强调在自愿、等价、互利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互助组织,逐步把分散、独立的小农经济经营方式转变为有组织的生产集体……1952年12月,当地采用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引导农民将互助组发展为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冬,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反对‘小脚女人’,合作化运动超高速发展,出现整村、整乡、整区入社的高潮,迅速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变为高级农(www.daowen.com)
业生产合作社。”(41)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革命委员会统一计划安排公社生产任务(如下表所示)。
表3-38 人民公社时期双井公社生产任务安排情况(42)
一九七九年双井公社农作物种植面积计划如下:粮食总产量计划为1340万斤,计划种植大豆750亩、棉花5700亩、油料500亩(其中花生种植面积为300亩、芝麻种植面积为300亩)、药材79亩、林业育苗200亩。集体化时期,除了对农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也逐步进行,此过程主要是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的一系列形式。
(三) 包产到户及后来的村落经济变迁
集体化时期的双井村民生产状况发生了变化,但也存在不少问题。1978年秋,双井公社西南方向约6公里处的曹伍疃公社第一个实行“五定一奖”田间管理责任制,即定地块、定劳力、定产量、定报酬、超产奖励,以解决生产上的“大呼隆”和“大锅饭”,县委肯定了这一创举并予以推广。1981年5月,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杜润生来宁晋调查研究,肯定了曹伍疃公社的做法,指出不要“小牛”(干部)顶“大牛”(群众),要给群众以选择责任制的自主权。1981年底,全县2727个生产队普遍建立生产责任制。农民经过反复比较,逐渐选定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上级提倡包括双井村在内的井灌区“井、地、机”三结合办法,以井划方,以井定机,联户承包,分户经营,由产量决定各户承包收入。(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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