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未来,双井村土地租佃关系的发展趋势

未来,双井村土地租佃关系的发展趋势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土地租佃状况当地将租佃土地称为“包种”,一般是好主人家外包土地。过去,隔三岔五发生旱灾、蝗灾,这时包地就会面临风险,如果“爆了股”,主人家可以免租,但包地者一年白费力气,“赔了功夫了” 。(二)土地租佃关系1.收成分配双井村的包地历史上,形成了大包、小包的惯例,包地双方根据不同的承包方式商定收成的分配规则。

未来,双井村土地租佃关系的发展趋势

(一) 土地租佃状况

当地将租佃土地称为“包种”,一般是好主人家外包土地。他们外包的土地有限,不会大面积外包,原因有三:一是把地包给外人,需要“撇股”(意为分成),而若觅长工和短工耕种,收的庄稼全部归自家,只需给长工和短工付工资便可,雇工种地的收益比包地收益高,好主们宁愿雇工种地也不会把地包出去。二是生怕把地包给别人,到时候地租“归”(收)不回来,自己吃亏。三是包地的人比较难找。过去,隔三岔五发生旱灾、蝗灾,这时包地就会面临风险,如果“爆了股”(即颗粒无收),主人家可以免租,但包地者一年白费力气,“赔了功夫了”(10) 。如果收成少,不够交租,他们宁愿去打工也不愿包种。

本村较大的好主有3户,分别是张化楠、张老宣(家有60多亩土地,他为了省事,把自家无力耕种的边边角角的地外包出去)、池老董。当时池老董有句顺口溜:“锄地俺有硬锄用,浇地俺有八卦轮,不着火不死人,干吗用着求爷们。”好主家庭若劳力少,承担不起大面积的农作物种植任务,就把地包给外人。有的好主早先自己种地,后来年老体衰,没能力继续耕种,就把地外包出去。有些农户家中有少许土地,“不够干”,于是会考虑再包点土地。

1. 包地顺序

土地包种时,土地的主人会优先考虑本村“壮劳”(当地方言,意为年轻力壮者)多、人口多、比较勤快、能干活的农户,外村的农户也包,但比较少(承包者大多是没有地、没饭的穷主)。好主外包的土地一般是边边角角的旱地、赖地、离家远的土地,有水井的好地留着自家种。如果自己的土地远在邻村或恰好与邻村搭界,则优先包给邻村的人。比如本村村民张氏(弟兄7人),没有分家,人多地少,家庭劳力多,包了邻村米家庄好主王氏的土地×亩,该地与本村村西搭界,而距离米家庄又较远。时值日军入侵,社会动乱,盗匪横行,张氏在地里搭了个帐篷(可以住两三人),日夜住在地里守护庄稼,防止被人偷盗。住在村西的农户为了躲避日军,便自带被褥逃到张氏的帐篷里借宿,住不下的就围着帐篷睡,大家临时住在一起逃命、“闲拉齿关”(拉家常)。

2. 土地丈量

包租双方口头说定包地事宜后,去地里丈量土地面积(多宽多长、×亩×分×厘),土地面积的丈量、计算与文书的书写,由地方负责。包地的丈量环节,也需要找土地四邻,主人家需要向四邻告知包地的事宜,“哪是边,哪是沿,哪是他的边,哪是我的地……”,还要请四邻去地里监督。有的地邻信任对方,就说“我就不去地里了,你们按那个旧地边量吧!”主人家不必请四邻吃饭喝酒。

3. 中人见证

包地时,一般由主人家托一位地方做中间人,找包地的农户。据王根春老人回忆,过去的双井村,有3位地方,村庄每一个大户落就有一位,村庄“按南北街分开,村东是一大户落,村西是一大户落,西南角是一大户落,其他区域都很少有人住”。包地事成之后,主人请地方在家喝壶酒、吃顿饭。

4. 包地契约

包地时需要签订文书,文书的内容大致包括包种土地的面积、位置、四邻(东南西北的地邻)的姓名、租金(一般是交现金)、双方的姓名(不需要按手印,即只签字不画押)、期限,写好之后需要加盖地方的名章。文书一式两份,由包地双方各自保管一份,地方不必保管。双方不需要给地方额外付费,只需包地事宜办理之后给他管顿饭、管顿酒。在包地过程中,如果双方知己不赖、相互很信任,可以不签文书,“除了我的,就是你的”。(11)

5. 包地期限

包地的最低期限通常为一年,最高期限没有规定。包地一方生怕今年风调雨顺收成好,而明年遇到旱灾或蝗灾导致收成减少或颗粒无收爆了股,于是签订文书时一般只签一年,“包一年说一年”。交租时,双方顺便商议下一年的包地情况,“你愿种就接着种”。如果主人家不让种,包地的人就没有权利继续种。如果包地的人觉得第一年收成不错,就续租,这时需要再找地方做中间人、立文书。

6. 包地地租

至于包地的租金多少,由双方先参考当时市场谷价商议,然后再与地方根据以往的包地经验进行协调后决定。不论收成多少,租金是固定的,一般是每亩地交8—10元。如果年景好、收成高,包地的人自己得的多,如果收成低,则赔钱。如果爆了股,则双方都受损失,佃户白种一年、颗粒无收,好主也没有租金收入。这时,佃户不再续租,主人家一般会主动问对方,比如“过完年你还包地不?”如果对方不再续包,他就托地方寻找其他需要包地的农户。

交纳地租的时间一般比较固定,基本上是每年秋收之后,佃户把收的粮食“挑”(变卖)成现金,然后交给好主。交租时,由包地的人主动找地方做中间人,做伴去好主家交租(交现金),一般不会等好主来催要租金。到了好主家,佃户当着好主的面把租金给地方,地方再转交给好主。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避免发生交租意外,比如防止出现租佃双方互不信任、“倒口供”(方言,意为不认账)的现象,“一个说给了,一个说没给”,当地俗语称“三命在案”(即纠纷双方打官司时,需要有中间人调解,包地时以此做比喻,指包地双方商议事务,需要中间人做证)。交了租,好主一般会在自家请佃户和地方吃顿饭、喝顿酒(有时只喝顿酒、不吃饭),双方不必给地方另付报酬。

过去,货币不稳定,如果包地的时候粮食价格高,而挑粮食时价格变低,则佃户自己承担损失,好主的租金还是按包地时定的价格如数上交,好主不会减租。如果佃户不按时交租,好主就会托地方去佃户家讨要,自己不会出面。如果对方耍赖,双方就成仇人了,好主也不会太计较,不会为此与佃户打架、吵包子或将对方告至官府,而是直接收回土地。在此过程中,地方为地主跑腿帮了忙,地主“看得长”,就请地方喝酒。一般情况下,租金不能拖欠(缓交),佃户即便第二年续租,也不能缓交,正如王根春老人谈道,“清了就清了,不能缓茬”。(www.daowen.com)

7. 包地赋税

租佃地的公粮由地主交纳,佃户不承担,村里收税时就找地主,“谁的地谁交”。如果是免租外包,则公粮由佃户出,谁经营谁纳粮,土地的主人不再承担。

(二) 土地租佃关系

1. 收成分配

双井村的包地历史上,形成了大包、小包的惯例,包地双方根据不同的承包方式商定收成的分配规则(详见下表)。

表3-10 双井村包地过程中的收成分配规则概况

2. 地租减免

天干地旱的荒灾之年,如果灾情严重,包地双方都受损失,“种地的白费子(种子)”,这时佃户会请一两位地方陪自己去跟好主说好话,希望对方能够免租,好主也不会特意下地查看灾情,他自家也种地,天灾一旦发生,自己知道包出去的地也会与自家地一样减产。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来求情,好主会免租,事罢,佃户请好主和地方在自己家里喝顿酒,一般不管饭。

此外,也有好主把自家的土地免租包给知己不赖、当家十户的人,“我的地多得弄不过来,你自家鼓捣,收多收少都归你”,即“自种自吃”。但是地的所有权还是好主的,至于免租外包土地的公粮,由佃户自己交纳,好主不再承担。

3. 包地纠纷

包地后,佃户如果与地邻因为“赶地边”发生纠纷,佃户需要立即告知好主出面解决。过去,因为官背不清发生赶地边的现象比较普遍,有时地邻会无意间误割对方的庄稼。比如村民王氏收玉米时,没有看清地界,不小心把地邻(外村村民)的数棵玉米割了,于是去邻村找地邻还误割的玉米,但当时没有找到对方的家,无奈之下,王氏就把误割的玉米栽回对方的地里。

4. 包地关系的维护

平时,租佃双方的关系一般。若好主和佃户“住得近、走得好”(方言,意为平常往来,关系较好),则过年时,作为小辈的一方要去拜访辈分大的一方(佃户一般是大辈,当地俗话说“穷大辈”,好主的辈分一般较小)。若好主家举办婚丧之事,佃户以党乡人的身份前去撺掇(12) ,并上人情,则佃户家中举行婚丧之事,好主也会去撺掇,也上人情。如果好主与佃户非同村党乡人,过节时,佃户不必给好主送礼,过年时,也不必互相拜年。

有些好主与佃户之间关系融洽、“真好”(13) ,好主对佃户帮助较多。比如民国某年,池冲入家要买头耕牛,需八九百斤粮食(按照当地过去的单位计算,1石等于300斤),自家又没有那么多钱或粮食,于是就向胡岳村的好主(双方为租佃关系)借粮食,好主答应出借,并且免去利息。好主认为池家劳力多,找这样一个一下子租种一顷地的人家不容易,于是对池家比较照顾,池家断了口粮的时候,好主也会借粮接济。逢年过节,池家不必去给好主拜年。

5. 包地关系的解除

双井村不存在土地转包的情况,如果A将地包给B,B再转包给C时,C还得找A商量、签订文书,A则一般会找碴不同意,除非A和B解除了包地关系,C才有机会包种A的土地。在包地关系确立之后,如果好主说话不算数,临时变卦,则村里人觉得该好主不可信,人们以后不再去包他的地,也少有人给他打短工。包地过程中,一般是佃户占有主动权,好主无权单方面解除包地关系,如果佃户主动解除包地关系,好主也会无条件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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