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是《论语》中最著名的论述之一。
孔子是严格区分小人和君子的,他不厌其烦地谆谆教诲弟子如何区分君子和小人。对义利的态度,是标准的区分标准。
在孔子看来,义和利水火不容,不能同时获得。君子应该求义而舍利。在必要的时候,还应该舍生取义。
儒家大体同意孔子的主张。但是不要以为,中国先哲们的认识就没有差别,相反,差别相当大。只是因为儒家后来成为正统,压抑了其他不同的声音。
比如,墨子(前468年~前376年)和后期墨家对始终缠绕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义利之辩,有非常精彩的论断,有终结这种争辩的意味。
墨家说,义就是利。比如,忠,当然是义,可是它利君;孝,是义,它利亲;功,是义,它利民。墨家给义赋予了类似于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的功利色彩。
墨家的主张很明确,义的本质,不过就是利而已!
经济学,为我们认识义利之辩,认识君子小人之别,提供了更新的视角。
在经济学家看来,所有人,无论传统上属于君子还是小人,都是追求自己利益极大化的人,也就是说人都是“喻于利”的。所谓义举,其背后的坚实基础也仍然不过是利己。(www.daowen.com)
如果说,君子的行为是为别人好,而小人的行为呢,则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最终却也是对别人好,甚至是更好。
因此,人都是“小人”。
亚当·斯密和司马迁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先提出“看不见的手”的学说,但是这并非斯密所独有的思想,《圣经》里有,中国古代也有。我们可以把西汉的司马迁(约公元前145年~约公元前87年)在《史记·货殖列传》中的论述与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看不见的手”的论述比较一下,可以看到它们如出一辙。
司马迁的原文是:
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这段话的大意是:所以,人们依赖农民耕种来供给食物,依靠虞人开出木材,依赖工匠做器皿,依赖商人运输货物。难道需要政令教导、动员人们靠如期集会来完成这些吗?人们各以自己的才能来行事,竭尽自己之力量,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因此,价钱低廉,就寻求更贵的地方卖;价钱昂贵,就寻求更便宜的地方买。各自勤勉而致力于本业,耽于自己的工作,如同水向低处流,日日夜夜而永无休止,他们不待召唤自己就赶来,物产不须官府征求百姓们自己就生产出来。这就是自然和道啊。
再看亚当·斯密的原话:
每个人都力图用好他的资本,使其产出能实现最大的价值。一般说来,他既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能够增进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一己的安全或私利。但是,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帮助实现另外一种目标,尽管这目标并非他的本意。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使他经常地增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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