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海关估价协议会议活动总结

海关估价协议会议活动总结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海关估价协议》第23条规定,海关估价委员会应每年审查协议的执行和运作情况,同时要考虑协议的目标,海关估价委员会的年度审查应根据其目标和具体义务,涵盖《海关估价协议》的实施和运作。2016年4月25日和10月31日,海关估价委员会举办了《海关估价协议》第62期和第63期会议。2016年4月25日,海关估价委员会对《海关估价协议》的执行和运作进行了第22次年度审查。2016年10月31日,海关估价委员会继续检查各成员的立法情况。

海关估价协议会议活动总结

对于进口商来说,海关估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能与实际征收的税率一样严重。WTO的《海关估价协议》旨在建立一个公平、统一和中立的海关估价制度,即一种符合商业规则的制度,它避免了不切实际的海关估价现象发生。该协议提供了一套估价规则,扩大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初关于海关估价的规定,丰富了其内容并对相关条款进一步解释,使其更加精确。

乌拉圭回合部长级会议决定赋予海关当局有理由在进口货物申报价值存有异议的情况下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的权利。如果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进口的货物申报价值存有合理的疑问,尽管有任何补充信息,也可以认为进口货物的海关价值不能以申报价格为基础确定,需要进一步进行海关估价行动。

根据《海关估价协议》第23条规定,海关估价委员会应每年审查协议的执行和运作情况,同时要考虑协议的目标,海关估价委员会的年度审查应根据其目标和具体义务,涵盖《海关估价协议》的实施和运作。

2016年4月25日和10月31日,海关估价委员会举办了《海关估价协议》第62期和第63期会议。2016年4月25日,海关估价委员会对《海关估价协议》的执行和运作进行了第22次年度审查。2016年10月31日,海关估价委员会继续检查各成员的立法情况。在这方面,同意继续审查巴林、伯利兹、佛得角、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冈比亚、几内亚、洪都拉斯、黑山、尼泊尔、尼加拉瓜、尼日利亚、俄罗斯、卢旺达、斯里兰和乌克兰等国家的立法。此外,原产地规则委员会结束了对马里、摩尔多瓦和南非等成员立法的审查。(www.daowen.com)

2017年5月15日,海关估价委员会举办了《海关估价协议》第64期会议。WCO的代表Mr.Richard Soki报告了海关估价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同时海关估价委员会继续检查各成员的立法情况。在这方面,同意继续审查巴林、伯利兹、佛得角、哥伦比亚、几内亚、洪都拉斯、哈萨克斯坦、马拉维、黑山、尼泊尔、尼加拉瓜、尼日利亚、俄罗斯、卢旺达、斯里兰卡和所罗门群岛等国的立法。会议审查了根据委员会1995年5月12日会议通过的并载于文件G/VAL/5两项决定的通知,决定的内容包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处理”和“数据处理设备承载介质承载软件的估值”。同时,会议同意在下一次会议上回复乌拉圭的提案。在文件G/VAL/W/241/Rev.1中,乌拉圭提出关于更新运营商媒体决定的建议,瑞士就乌拉圭的该提案提交了评论,根据委员会的要求,秘书处准备了一份关于运营商媒体产品进口数据的报告。

同时,海关估价委员会表示,如果为WCO海关估价技术委员会准备的信息文件也同时能为WTO所使用的话,那么技术援助活动的透明度将会大大提高。在会议上,欧盟代表对成员和秘书处提供的技术援助表示赞赏,并指出,在贸易便利化和海关估价这两个有着密切联系的方面,技术援助能力建设方案将会有更大的潜力。

由于美国和加拿大两国针对与货物估价有关的亚美尼亚参考价格制度提出的一些问题,会议同意在下一次会议上就该事项进行回复。同时会议也决定在下次会议上回复泰国和巴基斯坦之间关于纸产品海关估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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