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谈判取得新进展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于2012年11月启动,三方均认为,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有助于充分发挥三国间的产业互补性,挖掘提升三国贸易投资水平的潜力,促进区域价值链进一步融合,符合三国整体利益,有利于本地区的繁荣与发展。2015年11月,三国领导人发表联合宣言,重申将进一步努力加速三国自由贸易区谈判,最终缔结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2016年10月召开的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也承诺要加紧推进谈判,寻求三国自由贸易区的独特价值。[13]2017年1月11日,第十一轮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在北京举行,三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等重要议题深入交换意见。
2.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加快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于2006年签署,2007年实施生效。巴基斯坦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也是中国“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中的重要合作伙伴。[14]2017年5月,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巴两国领导人就加强双边经贸合作达成诸多共识。为落实好领导人共识,双方于2017年9月14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第二阶段谈判第八次会议,双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协定实施相关议题进行磋商,以进一步提高双边贸易自由化水平。
3.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启动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签订,是中国同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促使中新双边经贸关系步入崭新发展阶段。2015年3月,双方建立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联合评估机制,不断克服相互之间的分歧,加快磋商进程,提出《联合评估工作组关于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的建议》。根据该建议,升级谈判范围将涵盖服务贸易、竞争政策、电子商务、农业合作、环境、技术性贸易壁垒、海关程序合作和贸易便利化以及原产地规则等众多领域。2016年11月20日,在秘鲁利马举行的APEC领导人会议期间,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新西兰贸易部长麦克莱共同宣布正式启动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同意第一轮谈判于2017年上半年举行,力争尽早达成协议。[15]
4.中国—马尔代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中马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于2015年12月启动,历经五轮谈判和一次部长级磋商。2017年9月16日,中国和马尔代夫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马尔代夫共和国经济发展部关于结束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根据协定,两国间95%以上的货物贸易产品将实现零关税,双方还就各自关心的金融、医疗及旅游等服务部门做出市场开放承诺,并同意进一步加强在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16]
5.中国—格鲁吉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15年9月,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李克强总理会见格鲁吉亚时任总理加里巴什维利,就加快启动中格自由贸易谈判达成共识。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于2015年12月启动,2016年10月实质性结束,共经过3轮正式谈判和3次非正式磋商,是中国在欧亚地区开展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谈判。2017年5月,中国与格鲁吉亚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和合作领域等章节。在开放水平方面,格鲁吉亚对中国96.5%的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覆盖格鲁吉亚自中国进口总额的99.6%;中国对格鲁吉亚93.9%的产品实施零关税,覆盖中国自格鲁吉亚进口总额的93.8%,其中对90.9%的产品(42.7%的进口总额)立即实施零关税,其余3%的产品(51.1%的进口总额)降税过渡期为5年。[17]在服务贸易领域,双方对诸多服务部门做出高质量的开放承诺,其中,格鲁吉亚在金融、运输、自然人移动、中医药服务等领域满足了中国重点关注,中国在旅游、海运、法律等领域满足了格鲁吉亚重点关注。此外,中格自由贸易协定还进一步完善了贸易规则,规定双方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不得使用第三方替代价格,同时明确了未来加强合作的重点领域。
6.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启动升级谈判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于2005年11月签署,并于2006年10月开始实施,主要覆盖货物贸易和合作等内容,是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二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18]为进一步提升自由化水平,2016年11月,在习近平主席对智利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在两国领导人的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智利外交部部长穆尼奥斯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智利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启动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的谅解备忘录》,宣布启动升级谈判。
7.中国与瑞士启动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联合研究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于2013年7月签署,2014年7月开始实施,是一个高质量、内涵丰富、互利共赢的协定,也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2017年1月16日,在习近平主席对瑞士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在两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和瑞士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瑞士联邦经济、教育和科研部关于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升级的谅解备忘录》,宣布启动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联合研究,共同探讨提升和丰富协定内容的可能性,为进一步提升两国经贸合作水平、推动中瑞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创造良好条件。[19]
8.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区举行第九轮谈判
2016年1月19日,在习近平主席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中海双方宣布重启中止6年之久的中海自由贸易区谈判。按照双方共识,双方已于2016年2月、5月和10月分别在沙特利雅得、中国广州和中国北京举行了第六轮、第七轮和第八轮谈判。[20]2016年12月19日上午,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区第九轮谈判在沙特利雅得举行。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海合会自由贸易谈判总协调人、沙特阿拉伯财政副大臣巴兹分别率团出席此轮谈判。在为期3天的谈判中,双方就服务贸易、投资、电子商务以及货物贸易遗留问题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9.中国—斯里兰卡自由贸易区举行第五轮谈判
2017年1月16—19日,中国—斯里兰卡自由贸易区第五轮谈判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在本轮谈判中,中斯双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等议题充分交换意见,谈判取得积极进展。[21]
(二)积极推动与主要经济体经贸关系
1.中美经贸利益共享,互利共赢
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中美双边经贸关系不断深化,两国在对方的贸易关系中都占据了重要地位。2016年,两国间高层经贸对话频繁,双向投资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双方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两国经贸合作沿着互利共赢的方向继续发展。美国仍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四大进口来源地,中国是美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受全球经济形势和贸易环境影响,2016年中美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5 785.9亿美元,下降3.5%。其中,美国对中国出口1 157.8亿美元,下降0.3%,占美国出口总额的8.0%,提升0.2个百分点;美国自中国进口4 628.1亿美元,下降4.2%,占美国进口总额的21.1%,下降0.3个百分点。美国贸易逆差3 470.4亿美元,下降5.5%。美国对中国出口的主要商品为运输设备、机电产品、植物产品和化工产品,分别于2016年出口256.6亿美元、237.4亿美元、167.1亿美元和97.2亿美元,分别占其对中国出口总额的22.2%、20.5%、14.4%和8.4%,植物产品增长18.9%,运输设备、机电产品、植物产品和化工产品依次下降2.8%、5.1%和0.1%,上述四类产品出口额占美国对中国出口总额的65.5%。美国自中国的进口商品以机电产品为主,2016年进口额2 264.2亿美元,占美国自中国进口总额的48.9%,下降4.6%。2016年,中国实际使用美国资金额23.9亿美元,同比上升14.2%。截至2016年12月底,美国对华投资项目累计达6.7万个,实际投入798.6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在美国的投资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2016年,中国企业在美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95.0亿美元,同比增长132.4%。截至2016年12月底,中国企业在美累计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99.9亿美元。[22]
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取得积极成果。2016年6月6—7日,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国务委员杨洁篪与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和财政部长雅各布·卢共同主持对话。中美经济对话共达成63项成果,中美战略对话共达成120项成果,有力巩固和推动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发展。此外,中美省州和城市间经贸合作取得深入发展。商务部积极推进中美省州和城市间经贸合作,已会同25个国内省市与美国7个州市建立“贸易投资合作联合工作组”。[23]
2.中国与欧洲国家经贸关系稳步发展
中欧双方于1975年建交,1978年缔结贸易协定,1985年签署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2000年签订《中欧贸易协定》。欧盟已连续多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技术来源地和重要外资来源地,中国则连续多年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欧双方无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还是在投资和经济合作与援助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16年,欧盟与中国的货物进出口额为5 657.8亿美元,减少1.6%。其中,欧盟对中国出口1 861.6亿美元,减少0.5%;自中国进口3 796.2亿美元,减少2.2%;欧盟逆差1 934.6亿美元,减少3.7%,中国为欧盟第二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机电产品、运输设备和化工产品是欧盟对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2016年三类产品出口额合计占欧盟对中国出口总额的65.2%,分别为572.6亿美元、444.6亿美元和194.7亿美元,分别增长1.9%、4.9%和4.9%。另外,矿产品的出口额增长突出,增长51.7%。欧盟自中国进口的主要商品为机电产品、纺织品及原料和家具玩具等,2016年进口额合计占欧盟自中国进口总额的68.6%,分别为1 832.1亿美元、413.6亿美元和356.3亿美元,分别减少2.6%、5.9%和0.6%,这些产品在欧盟进口市场中分别占有24.4%、6.5%和2.7%的份额。另外,欧盟自中国进口的皮革制品、箱包减幅最为明显,减少5.7%;而自中国进口的运输设备有所增加,增长21.0%。[24](www.daowen.com)
2016年中欧高层互访频繁,双方政治基础加强。2016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共访问了9个欧洲国家及欧盟总部,欧盟领导人和13个欧洲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访华或出席活动。双方签署商业协议50余项,金额逾110亿美元,涵盖金融、环保、机械制造、航空、新能源、化工、基础设施和跨境电商等诸多领域。中欧领导人会晤、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等相继成功举行。[25]2016年9月,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及欧盟机构领导人来华出席G20杭州峰会,中欧密切沟通配合,为双方加强国际事务合作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欧战略对接不断深入,加深了双方各领域的利益融合。一是中欧双方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对接,并在“中欧投资基金”框架下就采取项目层面合作方式达成共识。二是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双方确定了工作机制和示范项目优先行动清单。三是中欧双方组建了数字经济专家工作组和网络安全专家工作组,完善了中欧数字经济合作的顶层设计和机制建设。中德之间建立了“中国制造2025”和“德国工业4.0”对接协调机制。四是中欧在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拓展了中欧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进程加快
RCEP谈判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10国,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是中国参与的成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自由贸易区谈判。2016年,RCEP 谈判进程加快,共举行了6轮谈判,取得一定程度的进展。2016年12月2—10日,RCEP第16轮谈判在印度尼西亚唐格朗举行。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秘书处派代表团与会。在2016年11月菲律宾RCEP部长级会议的指导下,各方就货物、服务和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继续推进知识产权、竞争、电子商务、法律条款等领域案文磋商。与会各方在本轮成功结束中小企业章节的谈判,这是继结束经济技术合作章节谈判之后的又一积极进展,有利于促进RCEP成员间中小企业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推动中小企业更好受益于RCEP谈判成果。[26]
4.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2017年6月,内地与香港在香港签署了《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CEPA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是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地与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按照WTO规则做出的特殊经贸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经济发展和长期繁荣稳定的支持。
《CEPA投资协议》全面涵盖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等内容,对接国际规则,将为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加系统性的制度化保障。在投资准入方面,《CEPA投资协议》将进一步提升两地间的投资自由化水平。继《CEPA服务贸易协议》之后,内地在市场准入方面再次对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这是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议。根据协议,内地在非服务业投资领域仅保留了26项不符措施,在船舶、飞机制造、资源能源开采、金融市场投资工具等方面采取了更加优惠的开放措施,并明确了在投资领域继续给予香港最惠待遇。在投资保护方面,《CEPA 投资协议》对投资的征收补偿、转移等给予国际高水平投资保护待遇。关于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争端解决,双方共同设计了一套符合“一国两制”原则、切合两地需要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友好协商、投诉协调、通报及协调处理、调解、司法途径等,为两地投资者的权益救济和保障做出全面和有效的制度性安排。
《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既包括对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中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内容的全面梳理、更新、分类和汇总,也包括根据两地经贸合作实际需要提出的新的合作内容,重点内容包括:(1)针对香港业界十分关心的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设置了专章,通过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平台,改善合作环境、联合参与项目建设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等措施,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2)设立次区域经贸合作专章,内容包括推进和深化两地在泛珠三角区域及前海、南沙、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的经贸合作,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支持香港参与内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旨在将香港在金融、投资管理、贸易监管等方面的优势与国家改革开放相结合,既为香港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也为内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添活力。(3)在重点领域合作方面,进一步深化两地在金融、文化、中小企业合作、知识产权合作等14个重点领域的合作。根据香港经济发展的需求,协议对金融、旅游、创新科技、商标品牌等领域的合作,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务实的修改和更新,完善了合作机制,充实了合作内容。同时新增了“法律及争议解决合作”和“会计合作”条款,为香港的专业服务提供新的机遇。[27]
(三)积极参与金砖国家峰会
2016年,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和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话会在厦门成功举办。在经贸合作方面,领导人核准了一系列经贸倡议文件,取得了积极、务实和全面的经贸成果。
1.签署《金砖国家经贸合作行动纲领》,加强经贸合作
2016年9月4日,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期间,共同签署《金砖国家经贸合作行动纲领》,在盘点既往金砖经贸合作机制和务实成果的基础上,秉承“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精神,通过加强经贸合作机制化、系统化和实心化,深化金砖务实合作。明确了金砖经贸合作的重点领域、具体路径和总体规划,就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合作以及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反对保护主义等方面达成了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28]
2.成功举办金砖国家峰会,取得重要经贸成果
金砖国家峰会在促进贸易发展、加强投资便利化合作、深化经济技术合作及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等方面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取得了重要经贸合作成果。核准了《金砖国家电子商务合作倡议》《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路线图》《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指导原则》《金砖国家投资便利化纲要》和《金砖国家经济技术合作框架》,并且核准建立金砖国家示范电子口岸网络,[29]启动电子商务工作和能力建设、平台搭建等相关领域的合作,提升金砖国家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交流,为金砖国家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帮助成员加快融入全球价值链并向上游攀升,为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积极助力。
3.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金砖五国就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反对保护主义的议题达成重要共识。各成员同意继续坚定维护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支持WTO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同时承诺反对保护主义。中国企业在电子商务、物流、支付等方面有望与金砖国家企业开展更多合作;旅游、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将使服务贸易成为各国之间贸易发展的新亮点;金砖国家示范电子口岸网络的建立将提升金砖五国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商业环境。
(四)积极参与并成功举办G20峰会
2016年以“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为主题的G20贸易部长会议在中国杭州举行,设立的四大议题分别为创新增长方式、更高效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强劲的国际贸易和投资以及包容和联动式发展。
1.“创新增长”首次被纳入核心议题
“创新增长”首次被纳入G20核心议题,也是G20首次聚焦经济增长的中长期动力,主动制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计划。杭州峰会一致通过了《二十国集团创新增长蓝图》,支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等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创新,推动创新成果交流共享;通过结构性改革、新工业革命、数字经济等新方式,为世界经济开辟新道路,拓展新边界;形成“协同、合作、开放、包容”的长效创新机制。
2.会议取得历史性成果
针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贸易增长放缓的复杂局面,中国在G20峰会上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向全世界阐述中国的全球治理观,为世界开出“中国药方”,为全球经济包容和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中国在2016年G20峰会首创G20贸易投资工作组,就落实安塔利亚峰会关于加强贸易投资合作和定期举办贸易部长会议的议题取得重要共识。此次贸易部长会议批准由中国倡议起草的《G20贸易投资工作组工作职责》,确立了G20贸易投资工作组的合作范围和议事程序,明确工作组今后将每年召开3~4次会议,定期向贸易部长和协调人报告工作进展。批准了《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确立的降低贸易成本、加强贸易投资政策协调、促进服务贸易、增强贸易融资、制订贸易景气指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以及推动贸易与发展七大合作支柱,并提出针对性的行动方案。在降低全球贸易成本方面,G20贸易部长一致决定推动尽快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积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关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努力将全球贸易成本降低15个百分点;G20还联合WTO首次发布全球贸易景气指数,为全球贸易的走向和周期变化提供重要参考和政策分析依据,帮助成员提高制订贸易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会议还批准了首份《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确立了反对跨境投资保护主义,营建开放、非歧视、透明和可预见的投资政策环境,加强投资保护,确保政策制定透明度,推动投资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投资者企业责任等九大原则。作为世界首份关于投资政策制订的多边纲领性文件,《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确立了全球投资规则的总体框架,为各国协调制订国内投资政策和商谈对外投资协定提供重要指导,同时为弥合国家间投资政策利益分化、加强多边投资政策协调迈出历史性的一步,将为促进全球投资增长提供长远制度性引领。
3.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会议明确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决定将不采取新的保护主义的措施延长至2018年;同意加强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确保其与多边规则的一致性;承诺2016年底前G20成员全部批准《贸易便利化协定》;同意继续推进多哈回合剩余议题谈判,开启讨论潜在的、符合各方利益的新议题;G20成员中的《环境产品协议》(EGA)谈判参加方还就EGA谈判的进程达成共识,为早日结束谈判奠定了基础,也将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30]
4.参加2017年德国汉堡峰会
2017年7月,G20领导人第十二次峰会在德国汉堡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题为《坚持开放包容,推动联动增长》的重要讲话,强调G20要坚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大方向,为世界经济增长发掘新动力,使世界经济增长更加包容,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推动联动增长,促进共同繁荣,向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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