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停航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区域实施安全检查,保持各类临时安全标志、标志物清晰有效,临时灯光工作正常。
(2)施工区域内的各类电缆和管线应设置醒目标志。施工作业时注意对电缆和管线的保护,不得对其造成损坏。
(3)未经机场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电、气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须按照机场管理流程办理一级、二级或三级动火申请。
(4)在机坪或邻近机坪处施工,应对堆放的易飘浮物体和材料加以遮盖,防止其被吹散影响机场正常运行。
(5)因施工而影响机场消防应急救援通道和集结点正常使用时,应将施工计划预先告知相关机场运行保障单位,并采取临时措施保障其安全功能。
(6)应与机场运行现场指挥机构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系,在不停航施工期间安排安全检查员现场全天候值守和检查。(www.daowen.com)
(7)不停航施工区域的临时用水用电,应严格按照机场运行保障单位既有的用水用电制度规定执行。如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相对独立,应制定临水临电专项实施方案,并通过运行保障单位审批。
(8)人员管理:须进入控制区进行不停航施工的人员,应严格执行机场空防管理规定,向机场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控制区通行证。对于非禁区的不停航施工人员管理,由施工总包单位统一办理制作施工人员通行证,对施工区域进行出入管理。
(9)车辆管理: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车辆,应严格执行机场空防管理规定,向机场公安分局申请办理车辆禁区通行证。对于进入机场运行区域的施工车辆,须按照机场公安交警的要求办理通行证,特殊车辆须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
(10)机械设备管理:进入机场禁区施工的机械设备,必须在施工完毕后立即退出控制区或按机场运行保障部门的要求退至规定的停放区域。在机场飞行区净空管理区域的超高机械设备,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向运行部门上报方案和设置警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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