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不能达成减少物业服务费标准或业主坚决不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善用诉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并非所有的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有瑕疵时,物业服务企业就应提出减少物业服务费的提议。物业服务企业在确定自身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与业主进行合理交涉,交涉不成,物业服务企业应以诉讼方式解决物业纠纷。
(一)避免诉讼
业主在要求空房时适当减少物业服务费或者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有瑕疵时要求减少物业服务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当业主提出减少物业服务费的请求时,物业服务企业不应强硬拒绝,应该与业主就减少服务费的标准进行协商。在业主仅以不缴纳物业服务费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抗辩时,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减少物业服务费的提议减少业主不缴纳服务费的情况。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不能达成减少物业服务费标准或业主坚决不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交流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在其物业管理及服务过程中,若发现存在空房业主或即将存在空房业主,应即刻取得与该业主的联系,通过交流,保证业主已经了解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内容以及该业主已经享受物业服务的事实,并和业主协商好空房时间的具体期限以及空房期间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而降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有效收缴物业服务费。(www.daowen.com)
(三)善用诉讼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并非所有的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有瑕疵时,物业服务企业就应提出减少物业服务费的提议。物业服务企业在确定自身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与业主进行合理交涉,交涉不成,物业服务企业应以诉讼方式解决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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