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本章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详解

本章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详解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笔者认为在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中变动原因多属于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的构成鲜有牵连,所以笔者坚持传统的“三要素说”,即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为主体、客体以及内容三者。[9]宋方青主编:《法理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5页。[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7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8号。

本章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详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维持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8条第2款:“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注释】

[1]张晋藩:《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64页。

[2]李宗锷:《香港房地产法》,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9页。

[3]丁琛:《物业管理法律制度解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4]宋方青主编:《法理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7页。

[5]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产生的与其他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本书探讨的主要内容,故对于物业服务这一概念的界定,笔者认为应采取狭义的解释。

[6]关于法律关系的要素,存在“三要素说”与“四要素说”,唯一的不同在于“四要素说”认可变动原因为构成要素之一。但笔者认为在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中变动原因多属于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的构成鲜有牵连,所以笔者坚持传统的“三要素说”,即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为主体、客体以及内容三者。

[7]非业主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8]宋方青主编:《法理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2页。

[9]宋方青主编:《法理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5页。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7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8号。(www.daowen.com)

[11]沈建忠会长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言,http://www.gywygl.com/5/18860.htm,下载时间:2014年11月19日。

[12]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2013年10月28日。

[13]渝诚物业公司与被告周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长法民初字第0564号,http://www.lawxp.com/case/c7211847.html,下载时间:2014年11月19日。

[14]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进行长期物业管理,再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并设定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委托其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这是物业服务企业最普遍的服务形式。

[15]开发商型物业服务企业主要分为:(1)自主经营服务型,开发企业将建造的办公楼宇、商业楼宇、厂房等分别由经营和管理两个子公司管理,前者负责物业的营销和租赁,以回收成本;后者则负责物业管理,收取管理服务费用。(2)自建自营型,开发企业自己组建的物业服务企业。这种物管企业往往还不能完全从开发企业中独立出来,所以一旦出现诸多物业质量问题,业主常把这些问题与开发商纠缠在一起,形成许多矛盾。

[16]物业服务管理协会是指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隶属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由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人员自愿参加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17]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 ,2013年10月28日。

[18]传统的物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加害方可行使无过错抗辩权

[19]王利明:《侵权法责任研究》(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第36页。

[20]王利明:《侵权法责任研究》(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第35页。

[21]董啸寒:《企业财务风险及其防控策略》,载《审计与理财》2013年第1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