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处理外商在本国的投资事务,它涉及到国家主权和本国产业的发展。由于外商投资可以成为提升本国经济生产力过程中重要的部分,同时也带动本国竞争的全球化脚步,所以对此需要有全球化战略的考虑。外商投资涉及本国企业所有权的转移,因而与政府政策有关。当企业是以本国为发展基地时,它的国籍与经济发展与否关系不大。39如果外商投资是以设厂或并购本国企业等形态出现,目标又是本国市场或生产加工,那就意味着外商在这个产业中的竞争优势高于本国企业,同时也具有刺激本国业者改善、带动竞争效率等提高国家生产率的效果。
发达国家对外商投资的干预,应该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进行。第一种是外商投资可能伤害到本国市场的良性竞争,例如外国竞争者并购本国的领导企业。第二种是外商在保护自己市场的同时,还想单方面进入他国国内市场,形成国际法上的不公平贸易。当贸易行为被扭曲时,限制外商投资不仅是一种处分,也将使他们回头解决自己国家的贸易壁垒,产生良性的互动结果。
限制外商在本国投资是毫无理由的,因为大量的外商投资也会带来重要的商业信息。外商投资要产生绝对的负面效果,其前提是本国企业已完全没有竞争能力,任由外商支配。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有大量的外商来此投资,只是这些投资绝大多数都是初级加工和装配作业,所提供的薪资也较低廉。这类就业机会对英国经济虽有帮助,但也显示出英国经济已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美国的情况也差不多,只是程度上不如英国这么严重而已。(www.daowen.com)
在竞争优势上的问题是不能靠外商投资来解决的。政府对外商投资的干预虽然应该审慎面对,以免妨碍生产率的提升,但是如果国内市场由外商充斥,就意味着本国产业政策应该加强新产业的培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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