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竞争优势要能扩散开来,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必须要有目标借以鼓舞士气,并保持对产业的忠诚度。只要企业希望改善和创新,社会希望新企业持续出现,目标是绝对必要的。目标本身往往也能反映出政府政策影响力所不及的状况,其中包含对于提高财富和社会地位的态度、历史中商业的角色、宗教信仰、社会结构,以及社会繁荣程度等。不过,如果政府的战略应用得宜,也会影响到民众的个人目标。
个人的发展目标 政府可以通过下面几种途径影响个人的发展目标。
赋税政策是第一种。政府的税制应该要能鼓励个人努力,而非通过高额累进税撷取百姓的工作成果。近年来,有些国家利用税法优惠政策让民众感受到收入与工作表现的关系。在广义上,这是很不错的做法,因为它有激励个人努力和对事业忠诚的效果。不过做法上却必须小心,因为这也可能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假如税制所鼓励的是给予员工短期利益,产业在长期投资和创新方面就会相对受到伤害。
政府影响个人目标的另一个途径是,以政策影响国内的劳动市场。劳动市场的运作方式虽然超过本书的讨论范围,不过,在本书所研究的产业实例很清楚地显示出快速流动的劳动力对经济发展并无帮助。当产业的生产率不高时,员工固然可以考虑离开,但是只要竞争优势的升级动作仍在进行,员工就应该对本身的职业和所属的企业忠诚。产业的生产率并不像许多劳动力流动理论所假设的是天赋或一成不变的,相反,生产率可以从正确的个人工作态度或合作行为中提高。意大利和日本的劳动力流动率不高,而它们表现出的高度经济增长,正是有力的说明。
要使员工和管理层对企业和产业效忠,公司和产业也需要相对付出心力。不管是从个人还是企业的观点来看,除了企业发生紧急状况必须裁员外,企业应多采用终身雇佣制,这种制度会使人才聘用更谨慎,并加强员工的培训、提升员工能力;人事变动也应以调整岗位而非解雇为考虑,这会同时鼓励企业朝相关领域的多元化经营迈进。日本的情形正是呈现出这种做法的正面价值。不管是劳动法还是教育培训的抵税规定,只要是能促进劳资相互承诺的政策都是好的。除非是经营困难的产业或已出现结构性崩溃的产业,否则任何鼓励劳动力流动的政策都是不妥当的。
政府还可以通过“社会地位的晋升”鼓励个人努力。这种做法对经济发展的效果非常具有实质性作用。如第9章所讨论的,美国企业家中,绝大多数并非来自上层社会。英国最成功的企业,其经营者也很少出身贵族世家,反而是一般中下阶层背景的人。要形成个人追求成就的风气,政府应该培养社会对建立技术、承担风险、不寻常努力的投资和奖励的共识。开放的教育体系、助学贷款、进阶培训和严惩歧视(不公平对待)等政策,都有助于这些效果的实现。
企业的发展目标 政府政策对企业目标的影响,是从投资者的目标、公司组织形态、资深经理人的专业等方面进行。由于竞争优势需要产业内的持续投资,投资人不应该成为企业投资的阻力,更不该因股票价格起伏、短期收益表现,而影响到企业对新产品、新设备,或其他有助于竞争优势的投资。28日本、德国等国家,由于资方股票很少买卖,而以长期增值为主要目标,所以对企业经营的帮助很大。这种情形也使经理人的工作士气高昂,既不必担心投资问题,也无须在提升生产率时承担不必要的风险。(www.daowen.com)
公司持续在研究发展、新设备、培训教育等方面的投资,对国家经济的帮助大于其他形态的投资。研发等形态的投资可以提高产业生产率,还对相关产业有所帮助。这类做法不但有助于投资人的回收,还有提高员工薪资的效果。和其他对社会回馈较少或只对投资人有利的投资形态比较,政府有责任鼓励企业进行良性的投资。有些国家可能因为社会结构问题,造成投资人缺乏长期投资意愿,此时政府有必要以政策鼓励研发等类型的投资。但必须注意的是,降低投资的交易成本,使金融市场更有效率地运作,虽然有助于提升短期周转的利润,但也会伤害企业的长期投资意愿。因此,政策的目标应该是不要因过度零散的投资而分割了国家的资源。通过合理的分配投资以达到最发达的国家生产力,可说是一种理想,因为在现实环境中,大多数经济所面对的问题不是过度投资,而是最需要的领域投资不足。
政府要鼓励产业进行大量而持续的资本投资,政策应该倾向在公平原则下,通过税制保障长期资产所得。这将使投资人在投资或筹建公司时,更有耐心改善竞争优势,并专注于企业的长期表现。29许多发达国家并没有资本利得税,有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国家,政府对短期所得的课税也会比长期所得的税重。美国从1986年税制改革后,对资本利得的课税比例高于其他国家(英国其次),而且一般所得税依然存在。更糟糕的是,美国的退休基金是免税的,这使得企业在寻找短期收入的兴趣大于长期股息所得。美国之外,其他国家的共同趋势是,平等看待资本利得和所得的税制,英国已经实施这种制度。然而,这种做法的缺点是它所依据的是狭隘的金融市场效率观点,对产业有反生产力的效果。30
高层管理的目标 公司运作模式也会影响投资人和经理人的行为。如果投资人除了买卖股票外,对公司毫无影响力,结果必然导致股东的股票交易和公司易手行为频繁。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也会倾向减少投资以稳定股价、避免公司易主。公司易主虽然有助于降低成本,出售利用不足的资产,以及由新东家带来更多的事业动力,但是它只能算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解决办法。最好的做法是增加投资者在经营决策上的筹码,而经营模式也能激发经理人的干劲。事实上,公司易主往往会使企业在尚未开始投资前就已经背上一大笔债,并因此无法走上有利的竞争位置。另外,资金外流的压力也会引起创新速度减缓的危机。新东家对公司的兴趣可能是再转卖出去,而非将它发展成世界级的企业。
当公司管理结构中,代表投资人利益的董事会,以及大股东有权对管理事务发言时,这种组合是强调投资人的长期利益。因此,政府的法规应支持股东在经营管理上的参与决策权。日本和德国也允许债权人有同等的权利,同样有助于企业持续发展竞争力,不必为了债权或担保问题而陷入僵局。
高层管理者的目标也会影响到公司的目标。当高层管理者的收入是建立在公司短期经营的表现上时,不但会扼杀他对投资和创新的勇气,也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产生负面效果。政府在这方面可以利用所得税制进行矫正。例如,当所得税和资产税制双管齐下时,一方面可以导正股票长期持有人的投机行为,也对赢利分红有所帮助。此外,政府应该鼓励企业允许经理人持股,原因是它不会伤害到公司真正的所有权,而且又不像分红那么有煽动力。由于长期持股有助于高层管理者对企业经营的忠诚度,政府在这方面不应该随意降低限制。
另一项影响公司目标的政策是企业准备金的会计制度。企业准备金是由营业额中扣除,主要是用在增加资产上。在日本、德国、瑞典、瑞士等国家,企业可以保留大量的准备金以应付困难时期的需要;准备金制度也可以避免企业过分在意短期利润。根据瑞士的经验,这类制度的危险性在于当企业缺乏有效竞争时,准备金本身会成为企业重整和创新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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