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根据与公路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对公路资产计提折旧,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车流量法等。选择不同的公路资产折旧方法,将会影响公路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为了保持折旧政策的一贯性,公路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公路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公路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的一种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它是最简单、最普遍的折旧方法。
年限平均法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因而假定公路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服务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
采用年限平均法对公路资产计提折旧时,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使用年限(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www.daowen.com)
当月折旧额=公路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2)车流量法
车流量法,是指按实际车流量计提公路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当根据与公路资产有关的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表明采用车流量法更为合适时,可以采用车流量法对公路资产计提折旧。
采用车流量法计提公路资产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当期折旧额=期初公路资产净值×当期实际车流量/期初预计剩余总车流量
对于公路资产折旧,我们建议选择平均年限法。因为公路资产具有服务期限长、技术进步产生的无形损耗小、能保值增值等特点,每年折旧损耗差异不大,采用平均年限法符合实际。此外,平均年限法简单直接,也易于实务操作。如果政府会计主体认为采用车流量法更符合公路资产服务能力或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也可以选择车流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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