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资产是否需要计提折旧,各方意见不一,课题组调研中有人提出公路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理由总结起来有如下几点:
首先,对于非收费公路和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而言,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投资循环不体现收益性,资金来源基本是国家拨款和项目收费期间的收费权质押款。即使是企业管理的政府还贷公路,与国家投入的非偿还性资金对应的是到期的实物资产的移交,国家的投资过程不是完整的投资循环,完整的投资循环是货币资金→生产→销售→货币资金,而国家只要求最后收回实物资产。经营性公路也是如此,收费经营期满,国家收回实物资产。基于投资循环角度,无需完成资金的完整循环,相应地,也无需通过折旧将投资的成本实现货币性回收,无需对公路资产进行折旧的业务处理。
其次,资产折旧在财务管理上的作用毋庸置疑,但公路资产有其特殊性。非收费公路不从使用者处获得资金,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形成的通行费收入属于财政专款,不需纳税,国家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而非追求投资回报,只要求到期收回实物资产,折旧的作用没有本质性体现。况且,政府收费还贷公路的借款比例很高,还本付息的压力很大,还清后停止收费,折旧与否并不影响用于还本付息的现金流量,且偿债能力主要体现在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补偿公路养护与收费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但折旧会抵减当期利润。
再者,与一般的固定资产不同,公路可以通过局部轮番大中修实现整体的更新,来保证其可持续使用,公路的大中修保持和延续了其使用价值,这与计提折旧以确保资产完整性,为资产的更新积累资金存在一定的重合,可能会造成成本的重复确认。(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公路资产不折旧的原因如表7-4所示。
表7-4 公路资产不折旧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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