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应该允许小股东拥有足够的话语权或否决权,然而这种权力不应该是无限制的,否则将使公司的大股东在治理公司时面临严重挑战。
——资深企业观察家、管理咨询导师 武帅
通常情况下,公司都是通过股东投票的形式来做出重大决策的,按照投票的占比来决定所议事项是否通过。可以说公司股东投出的每一票都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而有些小股东在权利的诱惑之下,可能会生出不安分之心,合力“造反”。
特别是对于创业公司,有些创始人为了尽快组建合伙团队,在自身的股权占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还会拉亲朋好友来入伙助阵。亲朋好友虽然是公司的小股东,但是他们将手中的权利集中起来,也可能会颠倒公司的乾坤。
罗金亮是一个纱厂的创立者,他一手创办了这个纱厂,经过三年的努力经营,纱厂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随着纱厂的业务日益增多,罗金亮自己忙不过来了。
为了尽快找到可靠的合伙人帮自己解忧,罗金亮将自己的亲弟弟带到纱厂并给了他30%的股权,使之成为合伙人。兄弟二人齐心协力,经过两年的努力,纱厂的业绩更好了。(www.daowen.com)
这一年,罗金亮迎来了一个发展的大好机会。但是罗金亮需要一个专利技术的支撑,这成了他最大的难题。罗金亮委托厂里最聪慧的张毅来研究这项专利的核心技术,答应事成之后给张毅10%的股份使之成为合伙人。张毅果然做到了,罗金亮也兑现了承诺,使得纱厂有了更好的发展。随着纱厂的发展壮大,很快人手又不够用了。于是张毅介绍了自己的三个亲戚来纱厂帮忙,因为他们都是这个行业内有经验的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罗金亮觉得很满意,于是分给张毅这三个亲戚每人5%的股份。
纱厂发展得更好了,而且弟弟与张毅的亲戚张晶产生了恋情,并结婚了。按理说,这是喜事,但却成了罗金亮的灾难。
原来张毅早就起了异心。张毅觉得自己帮助纱厂取得那么大的发展,他才是公司最大的功臣,但只有10%的股份,实在不甘心。于是他鼓动自己的亲戚都站在自己这边,而且罗金亮的弟弟肯定是站在自己媳妇这边的。
就在罗金亮为纱厂上市前后奔走之际,罗金亮被踢出了局,因为其他合伙人都把票投给了张毅。罗金亮就这样被小股东的“反”势打败了。
案例中,小股东合伙造反,而罗金亮就是被“绑架”的受害者。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避免吗?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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