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用报酬来衡量劳动,也可以将劳动转化为股份。将合伙人付出的劳动转化为一定数量的股份,等于增加了这位合伙人的投资金额,同样也会增加这位合伙人在公司的权重。而对于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则减少相应的股权占比,相当于稀释了他的投资金额,也会减小合伙人在公司的权重。
表面上来看,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会因为这种投资金额的稀释而有所损失,实际上这是一种非常科学的股权分配方式。对于不参与经营的股东,一旦公司经营出现了风险,甚至发生了亏损,他们的损失就会更小。
陈燕和小伙伴李玉合伙开了一家服装店。两人各出资20万元,共同经营。可是时间过去大半年了,店里的生意却还是不温不火,只能勉强维持生存。为了扭转局面,陈燕又想开网店。于是他和李玉商量,两人又各出资3万元在各大网站开起了网店。
然而,二人的生意并没有因为他们线上线下的双管齐下而有所好转。反而因为不断往网店砸钱而越陷越深。
渐渐地李玉开始心灰意冷了,她开始不来店里上班,对店里的事也是不闻不问,全靠陈燕一个人打理。终于有一天陈燕的工作出现了纰漏,弄错了客户的一个大订单,需要赔偿客户5万多元。自从李玉做了甩手掌柜,陈燕就一个人风里来雨里去,进货、开店、挖客户都是她自己在做。而在他们的生意出现风险的时候,陈燕想让李玉帮她一把,和她一起承担风险,却遭到了李玉的拒绝。(www.daowen.com)
于是陈燕按照当初的合同,将自己独自承担的劳动转化为股份,并且稀释了李玉的股份。陈燕借钱担下了全部的风险,更加发奋努力经营,并吸纳了另一个合伙人来帮忙。二人同心协力最终把线上、线下的店铺都打理得顺风顺水,几年就赚取了不菲的利润。而李玉则因为不作为、不承担风险而被踢出局。
案例中的陈燕是一个很聪明的合伙人,成功应对了店面的危机,也成功化解了合伙人李玉带来的危机。
总体来说,对于只出钱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一定要慎重对待。通过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合伙关系之后,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利益分配。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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