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孟子
在当今这个人心浮躁的时代,一些人为了满足私欲,不惜欺瞒、诈骗,毫无诚信可言。而人们也是处处警惕、处处小心,不敢轻易相信他人。在这种情况下,诚信变成了最可贵的精神品质。
对于合伙做生意来说,诚信更为重要。不仅要讲究对客户、对消费者的诚信,而且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合伙人之间也要讲究诚信。诚信是合伙人之间顺利合作的基础。因此,在选择合伙人时,必须要坚持“非诚信不合作”的原则。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如果你不注重合伙人的诚信问题,很可能让自己吃亏上当、血本无归。
许欢是一位一心创业的女强人,她性格豪爽,且对市场有较高的敏感度,但是她刚刚大学毕业不久,没有足够的创业资金和人脉资源。许欢是一位工作起来很拼命的人,但是这一路走来,她却没有尝过多少成功的滋味。而许欢的大学同学武冰,是一位很谨慎的人,二人学的是同一个专业。凡事她都考虑得过多,导致她的决断能力受到影响,在大家眼里就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
毕业后,许欢和武冰决定合伙创立一家服装设计与销售企业。但鉴于二人都是“穷学生”,所以资金成了当时困扰他们最主要的问题。机缘巧合,许欢认识了财大气粗的王先生。王先生与许欢相谈甚欢,答应给许欢的创业项目投资,但是投资分两次完成。第一次投资款于次月1日打给许欢,金额共计40万元,第二次投资款在三个月后打给许欢,共计60万元。就这样,王先生成了他们的合伙人。
许欢见王先生如此爽快,并且第一笔投资款已经如期到账,想都没有多想,更是将签合同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她觉得自己和王先生的关系甚好,就像出生入死、两肋插刀的兄弟一样,王先生应该是一个可信的人。许欢见王先生很懂理财,就把公司账上的闲钱交给王先生去做短期理财。(www.daowen.com)
公司渐渐运行起来,业务也渐渐多了起来,他们的资金流又渐渐紧张起来。这时武冰提醒许欢,是时候提醒王先生打第二次投资款了。但许欢觉得王先生人可靠,如此提醒他岂不是在怀疑王先生的人品,她不好意思开这个口。武冰同时还提醒许欢与万先生签订一份投资和分红的协议,许欢觉得这样的协议就是对她和王先生之间的交情的质疑。对于武冰提醒的事情,许欢一样都没有落实。
突然有一天,许欢发现公司账上的资金真的要为零了,而这时已经远远超过了王先生承诺的第二次投资打款的三个月。许欢开始有些害怕,她打王先生的电话小心询问,没想到王先生的回答是:“对不起,我把钱投给了其他的企业。咱们之间空口无凭,请你不要说我有失诚信,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
许欢这才后悔万分,后悔当初没听武冰的话,后悔过分相信王先生。但是为时已晚,他们与王先生之间没有任何协议,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不得不关门大吉,甚至连老本都搭了进去,还赔上了创业之前的一点积蓄。
出现案例中的悲剧,许欢虽然有责任,她不该盲目相信王先生的“口头支票”,应该和他签订相应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但是王先生的不诚信行为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古往今来,一诺千金的故事在历朝历代都会存在。然而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少之又少,这样讲究诚信的人也是千金难求,轻易相信你自己的好运会让自己输得很惨。所以,在你寻找合伙人的时候,遇到注重诚信又有才能的人,在能力范围内不惜重金也要将其留下。而对于那些说话没根没底,满口空话大话的人,基本上就不用考虑了。
诚信在合伙中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作为企业的合伙人,作为企业的核心力量,诚信是一切行动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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