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描述汉萨同盟时,我们曾经说明外国贸易是如何促进了英国的农业和养羊业的发展,以及在随后的一个时期内,英国政府是如何通过接收那些逃避本国迫害的外国技工,外加培育性的措施和手段,使英国的羊毛业逐渐实现繁荣的;还有作为制造业不断进步以及伊丽莎白女王采取英明和强力措施的直接结果,英国是如何把以前被外国人垄断的全部国外贸易顺利地转入本国商人之手的。
上述第2章谈到了英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继续本意的讨论之前,让我们试着先简单评论一下英国工业的起源。
英国工业和商业强盛的来源和起源,必须要追溯到养羊业和毛纺织业的发展。
在汉萨商人初次出现在英国土地上之前,英国农业落后,技能低下,它的养羊业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由于冬季牲畜饲料短缺,结果一到秋季大量牲畜就遭到捕杀,导致牲畜存栏数和肥料严重不足。如同在所有未开化的土地上一样——如从前的德国和直到现在仍未开发的美国——养猪业是肉类的主要供应源,原因显而易见,猪无需照料,可以自己寻食,可以在荒地上和山林中觅得丰富的食物,只需保存适当数量的怀孕母猪越冬,次年春季一定会产下数量可观的猪仔。
但是随着国外贸易的增长,养猪业逐渐萎缩了,而养羊业却占了较大的比重,且农业和养牛业也迅猛发展。
休谟在其《英国史》[1]中对十四世纪初叶的英国农业条件进行了一番有趣的描述:
“1327年,斯宾塞勋爵对他的六十三处地产进行了统计,共有两万八千只羊、一千头公牛、一千二百头母牛、五百六十匹马和两千头猪,每处地产平均饲养着四百五十只羊、三十五头牛、九匹马和三十二头猪。”
从这番陈述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即使在早期,英国羊的数量就远远超过了其他全部家畜的总和。当欧洲大陆各国的贵族们尚不知晓如何更好地利用他们的大部分土地,而只是用于放养成群的麋鹿的时候,当他们还不懂得还有什么更体面的职业,而只是采取种种敌对行为骚扰周边的城镇和它们的商业活动的时候,英国贵族已经从养羊业中获得了巨大好处,即使在早期,他们对工业以及改进农业生产方面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那时,如同匈牙利最近的情形一样,羊的数量急速增加,以至于许多地产以拥有一万只到两万四千只羊而加以炫耀。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势头必将这样:在伊丽莎白女王采取措施的保护下,在以前英国国王统治时期就已经取得巨大进步的毛织业应该迅速达到非常高的繁荣程度。[2]
我们在第2章中曾提及,在汉萨同盟提交给德国议会请求采取报复措施的请愿书中,它们估计英国每年的布匹出口达二十万匹。而在詹姆士一世时代,英国布匹出口总值已高达两百万镑,但是在1354年,羊毛出口总值只有二十万七千镑,而所有其他商品的出口量还不到一万六千四百镑。回到刚刚提到的那个君主时代,大量英国生产的织品,通常经过简单加工后先出口比利时,再在那里染色加工;由于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采取了保护和鼓励措施,英国纺织品的加工工艺得到了改善,从此以后,几乎不再进口国外精纺织品,仅仅出口染过色的和精加工的织品。
为全面正确评价英国商业政策结果的重要性,必须这样观察,在现代麻布、棉布、丝绸和冶铁业获得大力发展以前,纺织品是英国同欧洲各国尤其是同北欧各国、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国以及东、西印度群岛贸易中最主要的交换物。当时的情形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我们可以从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中推断出来,在詹姆士一世时代,英国毛织品出口量占到英国出口总额的十分之九。[3]
纺织业的发展使英国将汉萨同盟逐出了俄罗斯、瑞典、挪威和丹麦市场,使它自己成了同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国以及同东、西印度群岛之间贸易中的最大的受益者。正是这一工业促进了采煤业的发展,进而全面地促进了沿海贸易和渔业的发展,这二者是海军力量的基础,它们的发展使得著名的《航海法》得以通过成为可能,最终真正奠定了英国海上优势的基础。正是围绕着羊毛工业,英国的其他制造业才得以成长,就像围绕着一个基本主干一样。所以说,羊毛业是英国工业、商业和海军力量强大的基础。
与此同时,英国其他制造业一点也没有被忽视。
早在伊丽莎白统治时期,英国就已经全面禁止进口金属制品、皮革制品以及许多其他制成品,大力鼓励德国矿工与金属行业的工人移民到英国。从前,英国所用的船只不是从汉萨商人那里购买,就是在波罗的海口岸定做,但现在它一方面通过限制,另一方面通过鼓励,千方百计地促进了国内造船业的发展。
英国从波罗的海的口岸采购造船所需的木材,这样,英国向这些地区的出口贸易又得到了巨大的推动。
捕鲱鱼术是从荷兰人那里学得的,捕鲸鱼术是从比斯开湾沿岸一带的居民那里学到的,现在,奖赏政策激励了这两种渔业的发展。詹姆士一世尤其对造船业和渔业有强烈的兴趣,他不断地劝告臣民多吃鱼,尽管我们可能对此举一笑置之,但是我们必须这样说才算对他公正,他清楚地意识到了英国将来的强大依靠的是什么。此外,被腓力二世和路易十四从比利时和法国驱赶出来的新教徒技工大量移民到了英国,极大地提高了英国的工业技术水平,增加了制造业的资本。英国精纺毛织品业,还有帽子、麻布、玻璃、纸张、丝绸、钟表以及一些金属加工业等制作工艺的改进,靠的全是这些人。英国懂得如何通过禁止输入和高关税手段来促进这些工业的发展。
这个岛国从欧洲大陆各国借来了特有工业的技术,在关税制度的保护下,把这些技术根植于英国的土壤中。威尼斯不得不把玻璃制造工艺(从许多奢侈品贸易中)让了出来,同时,波斯也不得不放弃了地毯纺织与染色工艺。
一旦拥有了某个工业,英国就对其加倍呵护并高度重视,连续几个世纪持之以恒,就像对待一棵需要呵护的小树那样对待这种工业。任何一种工业,只要依靠勤勉、技能和节俭,就必将按时获利。这就是说,在任何一个早已取得农业和文明进步的国家,通过对年轻的制造业加以适当的保护,不论发展之初产品是如何地不完善、价格有多高,但通过实践、经验和国内竞争,就能很快地在各个方面赶上外国竞争对手的老产品。不论是谁,如果还不了解某种工业的成功依赖于其他工业的成功,或者还不了解一个国家的生产力的发展依赖于国家的高度重视,以及后人应该继续前人留下的发展工业的足迹并代代相传;如果谁还这样无知,那么在他大胆构筑自己的理论体系,或者在他斗胆向手握国家生死大权、肩负振兴国家重任的执政者进言献策之前,先请他拜读一下英国工业史吧!
在乔治一世统治时期,英国的政治家们早就认清了国家赖以强大的根据之所在。1721年英国议会开幕时,这位国王受内阁委托这样说:“很明显,出口制成品和进口外国原材料,对提高公共褔利贡献最大。”[4]
这是英国几个世纪商业政策的主导原则,如同以前曾经是威尼斯共和国商业政策的主导原则那样,它在今天(1841年)如同在伊丽莎白时代那样同样有效,其所产生的效果展现在世人眼前。理论家始终坚持这样的看法,即认为英国获得的财富以及实力的强大,靠的不是它的商业政策,其实即使没有这样的政策,结果也会如此。他们也许会这样说,树木已经长大成材,枝繁叶茂,硕果累累,这一切依靠的不是它们刚刚被栽下时支撑它们的那些棍棒和篱笆,即使没有这些,结果也会同样如此。
英国历史并非没有提供关于一个国家的一般政治政策与政治经济学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的结论性证据。很显然,英国制造业的兴起和发展,促进了人口增长,扩大了对咸鱼与煤的需求,从而极大地带动了用于渔业与沿海贸易的商船业务的发展。以前,渔业与沿海贸易牢牢地控制在了荷兰人的手中。现在,在高关税和津贴制度的激励下,英国人致力于发展渔业贸易,通过《航海法》,不但可以确保英国海员得到海上运煤业务,而且还可以保证他们控制所有海上的运输贸易。英国商船的增多,相应地增强了海军力量,使英国具备了向荷兰舰队发起挑战的能力。《航海法》通过后不久,英国和荷兰之间就爆发了一场海战,使荷兰人同英吉利海峡以外地区的各国贸易都遭受重创,几乎陷入了停滞状态。荷兰在北海与波罗的海的航运业几乎被英国全部霸占,休谟估计因此而落入英国舰队之手的荷兰船只达一千六百艘。达夫南特在其《公共收入报告》中使我们确信,在英国《航海法》通过后的二十八年间,英国的航运贸易比以前翻了一番。[5]
在《航海法》最为重要的结果中,以下这些特别值得一提:
第一,英国同所有北欧国家、德国和比利时的贸易(出口制成品,进口原材料)扩大了,根据安德森的描述,在1603年以前,英国几乎完全被荷兰人排除在了同这些国家的贸易之外。
第二,广泛扩大了同西班牙与葡萄牙以及其西印度群岛殖民地之间的非法贸易。
第三,英国的鲱鱼和鲸鱼捕捞业进步巨大,这在以前几乎全被荷兰人垄断。
第四,征服了在西印度群岛中最为重要的殖民地——牙买加(1655年),据此控制了西印度群岛的糖业贸易。
第五,与葡萄牙签署《麦修恩条约》(1703年),我们已经在本书讨论西班牙与葡萄牙的章节中进行了全面阐述。该条约把荷兰和德国从同葡萄牙及其殖民地之间的重要贸易中彻底排挤了出去:葡萄牙在政治上完全依赖英国,而英国则通过它同葡萄牙贸易中获得的金银,取得了同中国与东印度群岛大规模扩大其贸易往来的手段,从而为建立强大的印度帝国打下了基础,并把荷兰从最重要的贸易基地中撵了出去。
最后列举的两个结果彼此之间关系密切,英国图谋把这两个国家——葡萄牙和印度——当做使自己不断强大的工具,其间所用的技巧特别值得注意。西班牙和葡萄牙除了贵金属以外,基本上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而东方的需要,除布料外,主要需要贵金属。但是,东方国家在交易过程中主要提供的制成品只有棉织品和丝织品,这不符合我们前面提到的英国政府的原则,即出口制成品和进口原材料。在这种情况下,英国会采取什么行动呢?它会满足于从同葡萄牙进行的棉织品贸易中,以及从同印度进行的棉织品和丝织品贸易中获利吗?绝对不会。英国的执政者们看得比这还远。
假如他们批准印度的棉织品和丝织品自由进入到英国,那么英国的棉织业和丝织业必定很快就会陷入停顿。印度不但有廉价的劳动力与便宜的原材料等优势,而且还有数百年的经验、技能和实践,在自由竞争制度下,这些优势条件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英国并不情愿为了在亚洲立足而使自己的制造业屈从于亚洲,它的努力目标是商业优势,认为在相互之间存在自由贸易关系的两个国家中,出售制成品的一国占有优势,而只能出售农产品的另一国处于劣势。英国早已在北美殖民地贯彻了这些原则,它甚至不允许这些殖民地打造一颗马掌钉,更有甚者,不允许那里打造的马掌钉出口到英国。这样一个国家,怎么会指望它放弃自己未来赖以强大的基础——制成品市场,而拱手相让给像印度这样一个人口众多、朴实勤劳、其古老的制造体系经验丰富而几近完美的民族呢?
因此,英国禁止进口自己工厂经营的商品:印度的棉织品与丝织品。[6]这一禁令是绝对的和强制的。一根线英国也不允许用。它一根也不用这些物美价廉的织物,而更愿消费自己的那些质次价高的纺织品。然而,它却非常乐于用印度低廉的精美织物供应大陆各国,情愿把全部廉价利润让给它们,而它自己则分文不取。
英国的行为是不是痴人之举?要是根据亚当·斯密和萨伊的“价值理论”判断,确实如此。因为根据他们的理论,英国理应从那些它能买到价廉物美的地方购买必需品。用高成本为自己制造那些可从其他地方买得到的商品,同时把好处让给大陆各国,简直是犯傻。
按照我们的理论,情形则恰恰与此相反。我们称这个理论为“生产能力理论”,英国执政者在未对该理论基础进行认真分析的情况下,在贯彻进口产品和出口织物原则的实践中就采用了该理论。
英国执政者不在乎获取便宜不耐用的制成品,而在乎获取昂贵但却经久耐用的制造能力。
他们如愿以偿,实现了这个目标。今天,英国能生产价值七千万英镑的棉织品和丝织品,[7]用本国制成品供应所有欧洲国家和整个世界,包括印度在内。其国内产量价值超过了它以前同印度制成品贸易价值的五十到一百倍。
假如一个世纪以来它一直购买印度生产的廉价制成品,那么它会有何收获呢?
那些购买了它的廉价商品的国家又得到了什么呢?英国获得了力量,难以估量的力量,而其他国家却适得其反。
面对这些确凿证据、经历史证实的结果,亚当·斯密对《航海法》的评价却如此歪曲事实,这只能用一个原则加以评价,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另一章里运用同一个原则,对这位知名学者关于商业限制的荒谬结论进行解释。这些事实有悖于他关于非限制自由贸易的得意见解。因此,对他而言,有必要通过把《航海法》的效果分成政治目的和经济目的,消除有可能产生的违背其原则的反对意见。他坚持说,尽管《航海法》在政治上很有必要也极为有利,但在经济上却非常不利并贻害无穷。事情的本质和经验都难以证明这样的划分的合理性,我们将在本专著中解释清楚。
萨伊,尽管美国经验也许使他加深了认识,但是他也是这样,一旦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原则相抵触的情况出现了,那么他比他的前辈的表现还过分。他计算了法国渔业津贴给每个海员造成的负担,以此证明这些津贴是多么浪费和多么无利可图。
限制航海的目的是横亘在非限制自由贸易拥护者眼前的一块巨大的绊脚石,尤其是如果这些人是口岸城市商业社会的成员,那么他们只想悄悄地绕过去。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航海限制和其他各种贸易限制一样,受同一规律的制约。只要国家的农业与制造业欠发达,在文明发展初期阶段,航海自由与外国人经营的运输贸易就总是有用的并总是受到欢迎的。但是,由于这些国家缺乏资金,经验丰富的海员短缺,它们情愿把海运业与国外贸易拱手让与他国。但是,一旦后来生产能力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并掌握了造船与航海技术,那它们就希望扩大国外贸易,并用自己的商船从事外贸,使自己成为一个海军强国。待它们自己的商船逐渐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它们感到自己已经底气十足,就具备了排挤外国人和利用自己的船只同遥远的地区进行贸易的条件了。当一个国家借助航海限制,能够成功地把那些比它们更富有、更有经验和更强大的外国人排挤出去,并且不让它们参与分享这类业务带来的好处的时候,机会就来临了。当海运与海上力量达到巅峰时,一个新时代即将开始,这是毫无疑问的。这就是普里斯特利博士在写下面这句话时心目中想象的进步阶段:“当取消这个条例和制定这个条例都是明智之举时,机会可能就会到来。”[8]
以后的发展情形将是这样的,即借助于建立在权利平等基础上的航海条约,一个国家一方面无疑可以确保自己相对于文明落后的国家的优势,使这些国家因而无法为自身考虑采取航海限制措施;另一方面,同时可以防止自己的航海从业人员数量下降,激发他们在造船业与航海术上与别的国家努力保持同步。威尼斯在争取优势的斗争中,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航海限制的措施,但是一旦已经在贸易、制造业和海运业上取得了优势地位并达到了目的,如果还一味地坚持该措施就是愚蠢之举。因为如果继续实行航海限制的措施,那么它将在同那些沿着它的足迹不断前进的从事海运和商业活动的国家的竞争中,在造船、航海以及海员素质等方面会被远远地抛在后面。因此,英国凭借它的政策,增强了海军力量,进而扩大了制造业和商业力量的范围,并且还是凭借海军的力量,它又为海上力量增添了新鲜的血液,拥有了更多的殖民地。当亚当·斯密认为《航海法》不利于英国的商业时,却承认这个条例无论如何还是增强了英国的力量。力量比财富更重要,事实的确如此。但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国家力量是一种动力,可以开辟新的生产资源,并且因为生产力量是生产财富的树木,而硕果累累的树木比果实本身价值更高,是因为一个国家借助力量,能够继续拥有力量并获得新的财富,是因为力量的反面——软弱无力——导致我们让出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不但让出我们现有的财富,而且还要让出我们的生产力量、文明、自由,不仅如此,甚至还要把我们的国家独立拱手相让给那些力量比我们强大的国家,意大利共和国、汉萨同盟、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切。(www.daowen.com)
政治力量、生产力量与财富之间具有相互作用与反作用,但亚当·斯密却置这个规律于不顾就斗胆断言,说什么从商业观点看,《麦修恩条约》与《航海法》对英国毫无益处,怎么会这样呢?我们已经展示了英国是如何凭借实施政策获得了力量,如何凭借它的政治力量获得了生产力量,又如何凭借它的生产力量最终获得了财富。现在让我们深入一步看看,该政策的结果是,力量增强了力量,生产力量加强了生产力量,不断发展壮大。
英国握有打开每个海洋的钥匙,在各个国家安置了岗哨:在德国是荷里格兰岛;在法国是格恩西岛和泽西岛;在北美洲是新斯科舍半岛;在中美洲是牙买加岛;在沿地中海沿岸各国是直布罗陀、马耳他和爱奥尼亚群岛。它占据了两条通往印度航线沿途的每一个战略要地,除了它一直在争取获得的苏伊士运河;它用直布罗陀控制地中海,用亚丁控制红海,用布什尔和卡拉克控制波斯湾。要想随心所欲地打开或关闭世界上任何一个海洋上的任何一条海上航线,它只需要再把达达尼尔海峡和桑德海峡、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搞到手就万事大吉了。它一国的海军力量就超过了所有其他国家海军力量的总和,即使在船舶数量方面不是这样,但在战斗力方面却是如此。
就其重要性而言,英国的制造能力超过了所有的其他国家。虽然它的毛纺织品产量从詹姆士一世到现在已经增加了十倍多(达到了四千四百五十万镑),但是我们发现这一工业的另一个分支,即上世纪刚刚建立起来的棉纺织业,产值竟高达五千二百五十万镑。[9]
英国不满足于业已取得的成就,因为同其他国家相比,它的麻纺织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所以它正努力地振兴麻纺业,力争取得与上述两种纺织业同样甚至可能更高的地位,它现有的产值是一千五百五十万镑。在十四世纪,英国非常缺铁,因此它认为有必要禁止出口这种不可或缺的金属,但是在当今的十九世纪,它所产的钢铁制品超过了地球上所有的其他国家(价值三千一百万镑)。同时,它出产的煤与其他矿物质的产值达三千四百万镑。这两项的产值超过了所有其他国家金银总产值的七倍以上,后者的产值约为两亿两千万法郎,或九百万英镑。
现在它生产的丝织品产值超过了所有意大利共和国中世纪时期的产值的总和,达一千三百五十万镑。那些在亨利八世与伊丽莎白时代几乎谈不上什么的工业,现在也已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例如,玻璃、瓷器与粗陶器产业,产值达一千一百万镑;铜与黄铜产业,产值达四百五十万镑;纸张、书籍、颜料与家具产业,产值达一千四百万镑。
还有,英国生产一千六百万镑的皮革制品,不计其数的其他杂品产值为一千万镑。单单啤酒与蒸馏酒制造业,其产值就达四千七百万镑,大大超过了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全国总产量。
据估算,目前联合王国的生产总值达两亿五千九百五十万镑。
由于也正是主要由于庞大的制造业的发展强化了农业的生产能力,使农业总产值超过了这一数字的一倍以上(达到了五亿三千九百万镑)。
的确,英国力量和生产能力的增强,不能全部归功于商业限制政策、《航海法》和商业条约,而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它对科学和艺术的掌握。
但是,今天一百万的英国技工,怎么能完成成千上万人的工作量呢?这来自于人们对英国制成品的巨大需求,它懂得如何运用明智有利的政策,懂得在国外尤其是在它的殖民地扩大这种需求;来自于对本国工业明智和有力的保护;来自于按照《专利法》对每一项新发明的奖励;也来自于岛内由公路、运河及铁路构成的极为便利的交通设施。
英国已经向全世界表明,便利的交通产生的效果,在增强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进而增进财富、人口与政治力量方面,发挥了有力的作用。它向我们表明,一个自由、勤奋和治理有序的国家,在短短的半个世纪内,即使处于对外战争状态,也在这方面可以有所作为。意大利各共和国以前在这些方面取得的一些的所谓的成就,不过只是儿戏而已。据估计,英国用于国家生产能力方面巨大设施的支出就高达一亿一千八百万镑。
然而,英国是在它的生产能力开始增强时才着手这些工作的。从那时起,对所有观察者而言,一切都变得一清二楚:只有制造业能力有了大规模发展的国家,才能完成这样的工作;只有在国内制造业与农业资源有了同步发展的国家,才能有能力承担起这些昂贵的商业设备;也只有在这样的国家,这些设备才能充分得到施展,实现如期目的。
必须承认,英国巨大的生产能力和庞大财富,并非仅仅是因为国家力量的强大以及个人私利的驱动,而是因为它的人民生来爱好自由与公正,他们的活力、宗教和道德品质发挥了作用,国家的宪法、政体、政府与统治阶级的智慧和力量发挥了作用,国家的地理位置、国家的运气甚至好运,同样也发挥了作用。
很难说是物质力量对精神力量产生了较大影响,还是在它们的相互影响过程中精神力量超越了物质力量;也很难说是社会力量更加有力地作用于个人力量,还是后者更加强有力地作用于前者。但是,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作用与反作用的相互关系,一组力量的增长同时促进另一组力量的增长,甚至一组力量的削弱也会殃及到另一组。
有些人想从盎格鲁-撒克逊与诺尔曼血统的混合中寻找英国崛起和进步的根本原因,但他们应当先看一眼这个国家在爱德华三世统治之前的情形。那时国家的勤勉和节俭的好习惯到哪里去了?还有一些人希望从人民享有的宪政自由中寻找根本原因,要是他们考虑到亨利八世与伊丽莎白是如何对待他们的议会的,那就明白该怎么做才好了。都铎王朝统治时期,英国的宪政自由存在于何处?而在那时,德国和意大利各个城市却比英国享有更多的个人自由。
在自由的宝库中只有一件宝物被盎格鲁-撒克逊-诺尔曼民族先于日耳曼血统的其他民族保留了下来,那就是产生了英国一切自由公正理念的基因——陪审团审判权。
当那部罗马《学说汇纂》在意大利重见天日之时,当那个出土文物(在它们的时代无疑是伟大的和充满智慧的)在欧洲大陆传播有害学说之时,我们发现英国统治者宣布,他们拒绝考虑对本国法律进行丁点儿的修改。他们没有给后代留下遗毒,这是多么明智啊!相应地,这种明智的行为将对物质生产力量产生多么深远的影响啊!
英国很早就在社会与文学领域、在政府部门与法院放弃使用拉丁语,这对国家的发展尤其是对于立法、司法、文学与工业的影响多么巨大呀!德国长期保留着拉丁文和那些外国法典,对德国的影响如何,又对现在的匈牙利产生了什么影响?火药的发明、印刷术、宗教改革以及通往印度的新航线与美洲的新发现,对英国自由、英国文明与英国工业的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比较一下这些效果对德国和对法国产生的影响:在德国,整个德国帝国、各区之间甚至在各城市内部都充满不和,政见分歧,令人苦不堪言;文学、国家行政管理与司法处于野蛮状态;内战、迫害、流亡国外、外来入侵、人口减少、土地荒芜;城市废弃,工业、农业和贸易自由制度和公民制度衰落;贵族至高无上;皇室权力与民族精神衰退;最富裕的省份脱离帝国。在法国,为了专制政治的利益而镇压城市贵族;同宗教势力联合,反对知识自由,但与此同时,也反对国家统一和国家力量;得失兼有,但不利的是,自由和工业的退步。而在英国,城市崛起,工业、农业和商业不断进步;贵族服从本国法律,参与立法、国家行政管理与司法工作,同时也分享工业带来的利益;国内资源与国外政治力量得到发展;国内和平;影响所有欠发达社会;限制国王权力,但在皇室收入、在显赫地位与稳定等方面有保障。总之,国内呈现的是高度幸福、高度文明和高度自由,对国外则是压倒一切的势力。
但是谁能说清楚这些骄人的成就有多少应归因于英国的国民精神与政体,有多少应归因于英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过去的情形,或者说有多少应归因于机遇、命运和运气?
假设让查理五世与亨利八世调换一下位置,并且由于一项可耻的离婚案的审判,可以想象得到(读者会明白为什么我们说“想象得到”),德国和荷兰可能会发展到今天英国和西班牙的水平。假设把与腓力二世联姻的那个弱女子放在伊丽莎白的位置上,那么大不列颠的力量、文明、自由将面临什么样的结果?
如果国民特性的力量可以独自决定这场伟大革命的成败,那么获得革命最大好处的岂不应该是爆发革命的那个国家即德国吗?不是这样,恰恰是德国这个国家,在这场走向进步的运动中,除了软弱无能外其他一无所获。
在欧洲各国中,英国对贵族制度的安排最为得体,这样可以保证贵族在同国王、同平民百姓的关系中能够享有个人的独立、尊严和稳定;给予他们议会培训和议会席位;把他们的活力导向爱国与国家一致的目标;引导他们把平民中的优秀分子吸引到自己的队伍中来,把每一个不论是通过精神天赋、额外财富还是伟大成就赢得声望的平民都纳入到他们的那个阶层;另一方面,让多余的贵族后裔回到平民中去,从而促成了以后的贵族与平民的融合。通过这样的精心安排,贵族可以源源不断地从平民那里汲取新鲜的市民活力与爱国力量、科学知识与物质资源,同时贵族又把自己的一些特有的文化及独立精神归还于人民,让他们自己的后代自食其力,积极鼓励平民不断努力。就英国勋爵制度而言,不论有多少子孙后代,在同一时期只能有一人拥有爵位,而家族中的其他成员都是平民,他们通过学习专业知识,或服务于社会,或靠经商、从事工业和农业活动而谋生。曾经有一个故事是这样讲的,有一位英国公爵打算邀请家族中的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参加宴会,但是他最终不得不放弃这个计划,因为同姓的人已不计其数,尽管他的家族仅仅在几个世纪前才开始起家。关于这方面,要写整整一部书才能充分说明这种制度对进取精神、对殖民地的开拓、对力量与自由尤其是对这个国家生产能力所产生的影响。[10]
英国的地理位置同样对国家的独立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英国相对于欧洲大陆国家,始终自成一个独立的世界,它一直没有受到大陆邻国的敌对、偏见、自私、感情和灾祸的消极影响。这种独立状态有利于英国的政治制度,使其能够独立地完全发展;有利于宗教改革不受任何阻挠,得以顺利进行;有利于教会财产顺利地实现世俗化,事实证明,世俗化对各种工业发展都非常有益。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使它能够维持长期和平,除了内战时期以外,它享受的和平时期长达数个世纪之久,这使它节省了大量常规军,为它早日实行统一海关制度提供了便利。
由于岛国的位置,英国不但得以免受争夺领土战争之苦,而且还可以使它的制造业霸主地位从大陆战争中获取巨大的利益。大陆战争和领土遭到破坏,使战区的制造业受到了重创,其直接的作用是,战争妨碍了农民的正常耕作,毁坏了农作物,剥夺了耕作者赖以购买制成品并为制造商生产原材料和食物的手段;其间接作用是,工厂常常遭到破坏或者毁坏,阻碍了原材料品的进口和制成品的出口,并且工厂主在不得不负担额外关税和沉重赋税的同时,获得资本和劳动力也成了一件伤脑筋的事;最后,即使战后,战争造成的有害影响仍将继续延续,因为资本和个人努力都被吸引到了农业之中而离开了制造业,这给制造业造成的损害恰如战争给农民和他们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害一样,不过农业倒是为资本和劳动力提供了一个新的用武之地,它比制造业能够提供的更直接、更为有利。这种情况在德国每百年发生两次,导致德国的制造业严重衰退,而英国的制造业却未受任何干扰,并且在不断进步。无论英国何时派遣军舰和军队或提供补贴,或两者兼用,积极参加海外战争,英国的制造商都可以从中得到两三倍的好处,与大陆竞争者的遭遇完全相反。
我们不能同意为非生产性支出即战争经费与维持庞大军队的支出进行辩护的辩护者的看法,也不能赞同坚持公债具有积极有利的一面的主张;但是我们也不认为主流学派的观点是正确的,该学派认为所有非直接再生产性消费——例如战争消费——绝对有害。军队装备、战争以及为这些目的所欠下的债务,就如英国的例子所告诉我们的,在某种情况下可能非常有利于一个国家生产能力的增长。严格地说,物质财富可能用于非生产性消费,但这种消费却可以刺激制造商加倍努力,争取不断有新的发现和生产技术方面的改进,尤其是生产能力的增长。这种生产能力将成为永久所得,它将不断增加,而战争开支总共只发生一次。[11]因而可能有人会说,在像英国那样的有利条件下,一个国家从那些理论家认为非生产性支出中的所得,远远大于所失。英国的情况确实如此,可用数字说明。因为在战争期间,这个国家单从棉纺业中获得的生产能力每年产生的回报价值,就远远大于其用于支付庞大国债的利息,更不用提所有其他工业方面获得的巨大发展和殖民地财富的增加。
在欧洲大陆战争期间,当英国在欧洲大陆维持驻军或提供补贴时,英国制造业获得的好处最为明显。这些方面的所有开销都是用英国制成品支付的,英国把这些制成品运送到战区,摧毁了那些遭受战争重创的外国制造业,为英国制造业永久占据国外市场立下了汗马功劳。这种做法恰如实行出口补贴,对英国人有利,对外国制造商则有害。[12]
通过这种方式,大陆各国工业在与英国为友时遭受的损失,远远大于与英国为敌时的损失。为支持这个说法,我们只需要提一下七年战争和同法兰西共和国的战争就可以了。
尽管前面提到的一些好处已经很多,但是就影响力而言,英国从被它的政治、宗教和地理条件吸引过来的移民身上获得的好处,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一切。
早在十二世纪时,政治因素诱使法兰德斯羊毛织工移居到了威尔士。没过几个世纪,那些被放逐的意大利人来到伦敦从事货币兑换业务和银行业。我们曾在第2章里提到,在不同时期,大批制造商从法兰德斯和布拉班特涌入英国。从西班牙和葡萄牙来的是受迫害的犹太人,从汉萨各城市和没落的威尼斯来的是商人,他们随身带来了他们的船舶、商业知识、资本以及他们的进取精神。还有更加重要的是,由于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比利时、德国和意大利的宗教改革与宗教迫害,大量资本和制造商流入了英国,并且,由于受《航海法》和《麦修恩条约》的影响,荷兰商业和工业停滞不前,导致许多商人和制造商移民到了英国。只要英国拥有自由特权、避难权,国内安定和平、法律保护以及普遍幸福,则每次政治运动和大陆上的每次战争,都能为英国带来许多新的资本和人才。近期的法国大革命和这个帝国发动的多次战争的作用均如此,西班牙、墨西哥、南美洲的政治暴动、革命的与反动的运动和战争的作用也是如此。英国凭借其《专利法》长期以来垄断着每个国家的发明天才。英国工业的发展与进步已经达到顶峰,如果这时把原从欧洲大陆获得的生产能力归还给它们一部分,那就没有比这样做更公道的了。
[1]休谟:《英国史》,第二卷,第143页。
[2]毫无疑问,禁止羊毛出口,且不用说对沿海羊毛市场采取的限制措施,是令人烦恼的和不公平的。是的,这些措施的采取促进了英国工业,却抑制了弗来明的工业。
[3]休谟(1603年);马克福赫森:《商业史》(1651年)。
[4]参见尤斯塔利兹的《商业理论》,第18章。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乔治一世并不只想出口商品和仅仅进口硬币,这被认为是所谓的“重商制度”的基本原则,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荒谬的。他所期望的是出口制成品和进口原材料。
[5]休谟,第五卷,第39页。
[6]安德森,1721年。
[7]安德森,1721年。
[8]普里斯特利:《历史及总政策报告》,第二部分,第289页。
[9]这些和随后的统计数字摘自英国著名统计学家麦克奎恩写的一篇文章,发表在1839年的《爱丁堡杂志》7月号上。这些数字当时可能有些夸大,但即使如此,提到的这些数字也极有可能在最近的十年中得以实现。
[10]作出这番评价的作者才华横溢,他的去世令人悲痛不已。在此之前,他在其《哲学书简》一书中在这方面严厉训斥了本国的贵族,贵族们将把这些训斥牢记在心。
[11]就像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英国的外债不会如此巨大进而成为邪恶的东西,只要贵族统治者承认这类负担应该由战争费用的受益者即富人承担就行。麦克奎恩预计,三个王朝统治时期的财产资本价值达四十亿英镑,马丁估计英国在殖民地的资本投资约合二十六亿英镑。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英国只要用九分之一的私人财产就足以支付全部的国债了,没有什么能够比用来源于收入的税收的财政拨款来支付国债利息更适合的了。然而,英国贵族们却认为,用征收来的商品消费税更便于支付这种费用,但消费税的存在加重了工人阶级的痛苦,超出了他们的忍耐限度。
[12]见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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