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民特性与风俗、血统与语言,连同它们的政治联系与地理位置方面看,荷兰、法兰德斯和布拉本特都是日耳曼帝国的组成部分。查理曼大帝对这些国家周边地区的频繁造访和经常居住,对这些地区的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影响程度远远大于对德国偏僻地区的影响。此外,法兰德斯与布拉班特的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特别适宜农业和制造业,就像荷兰特别适宜畜牧业和商业一样。
覆盖面广而条件优越的海运与内河航运业,极大地促进了这些沿海地区国内贸易的发展。即使在早期,这些国家中的水路运输方式就对改善农业和促进城镇发展方面产生了有利影响,并消除了阻碍它们进步和开凿人工运河的不利因素。法兰德斯的统治者先于其他德国统治者认识到了公共安全、良好道路、制造业和城市繁荣的价值,因而促进了法兰德斯的繁荣。得益于该地区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它全力以赴、不遗余力地剿灭盗贼和野兽。随后,城乡之间商业往来变得活跃,畜牧业尤其是养羊业得到了发展,大麻、亚麻的种植面积扩大了,这一切的到来非常自然;哪里生产的原材料丰富,财产安全和交易安全得到保障,哪里生产这些原材料所需的劳动力与技能很快就会找到。同时,法兰德斯的统治者没有坐失良机,坐等国内羊毛纺织工为他们增辉,因为历史告诉我们,他们不失时机地从国外引进了大批纺织技工。
受到汉萨同盟与荷兰之间相互贸易的支持,如同威尼斯由于工业与航运业的发达而成为南欧的商业中心那样,法兰德斯不久也就因为其毛纺织业的发展而成了北欧的商业中心。商船运输、汉萨同盟与荷兰之间的相互贸易,连同法兰德斯的制造业贸易,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整体,一种真正的国家工业。这时法兰德斯制造业优势尚未遇到竞争,因此就其当时情形而言,人们认为并无必要采取商业限制政策。在此情况下,自由贸易可使制造业充分发展,法兰德斯的主政者们懂得这一点,无需拜读亚当·斯密的大作。当英国国王要求罗伯特三世伯爵把苏格兰人从法兰德斯市场驱逐出去的时候,这位伯爵的回答体现了现代流行理论的态度:“法兰德斯一向认为自己是各国的自由市场,背离这个原则与其利益不符。”
法兰德斯是北欧的主要制造业地区,而布鲁日则是北欧的主要市场,这种局面维持了几个世纪,之后,它们的制造业和商业转交到了邻近的布拉班特的手中,因为法兰德斯的统治者再也不愿继续给予它们昌盛时期的优惠条件了。于是,在北欧,安特卫普成了主要商业中心,卢万则成了主要制造城市。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于是布拉班特的农业不久就呈现出了一派繁荣景象。从早期的以实物交税到改用货币交税的这种变化,尤其是对封建制度的限制,对布拉班特极为有利。
与此同时,荷兰人作为汉萨同盟的对手,在统一力量的领导下逐渐出现在了历史舞台上,为他们日后成为海上霸主奠定了基础。大自然无论失意时还是得意时都赋予了荷兰这个小国好处。荷兰人在与海洋侵袭的长期斗争中,造就了他们刻苦耐劳与冒险的精神;对他们来说,经过千辛万苦获得并保护下来的土地是他们极力珍惜和呵护的财富。受自然条件所限,荷兰人只能从事航运业、渔业以及肉类、干酪和奶油的生产,为满足他们对谷类、木材、燃料和衣料等方面的需求,他们被迫从事水上运输贸易以出口乳制品和发展渔业。
这就是为什么汉萨商人后来逐渐被荷兰人从同东北各国的贸易中排挤出去的主要原因。荷兰人需要比汉萨商人进口更多的农产品和木材,后者主要从与其城市毗邻的地区获取这些物品。比利时的制造业区靠近荷兰,附近的莱茵河流域辽阔、土壤肥沃、葡萄园遍布,通航能力极强,可以一直通到瑞士山区,这一切都对荷兰极为有利。
沿海国家的商业与繁荣取决于拥有具有通航能力的河流的大小,可以认为这是一个通则。[1]如果我们看看意大利的版图,就会从波河河谷的广阔而富饶土地中找到为什么威尼斯商业大大超过热那亚或比萨的自然原因。荷兰商业的主要来源是莱茵河及其支流灌溉的流域,因为该流域远比易北河及威悉河灌溉的流域土壤肥沃,所以荷兰商业必将超越汉萨各城市。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优势外,还应该加上一件幸事——彼特·鲍克尔斯发明了一种最先进的鲱鱼腌制法,这种用最好的捕捞法捕捞出来的鱼外加“鲍克尔”(以发明人的名字命名)的腌鱼法,并不外传,久久地掌握在荷兰人的手中,他们懂得如何用此法腌制质量上乘的鲱鱼,超过了其他从事海洋捕捞的同行,保证了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和有利价格。[2]安德森说,在荷兰发明了这种腌制鱼的方法以后的数百年间,英格兰和苏格兰鱼商在与荷兰人竞争时,虽然享有大量的出口补贴,尽管价格更低,但他们的鲱鱼在国外市场上仍然找不到买主。如果我们还记得在宗教改革前各国对海产品的消费量有多大,那么我们就会被这样一个事实所折服:当汉萨航运业开始衰落之时,荷兰人依然每年建造两千艘新船。
比利时与巴达维亚统一在勃艮第王室的统治之下以后,这些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从国家统一中获得了巨大利益,我们在探究荷兰同德国北部城市竞争中海上贸易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功时,必须重视这一情形。在查理五世统治下,荷兰联合王国势力强大,能力超群,只要它真正理解这些力量的本质,懂得如何引导和利用这些力量,那么它就能保证它在陆地上和海上称霸世界,这些势力和能力所能发挥的作用,远比地上的所有金矿和教皇的全部恩惠与优待更加有效。
假如查理五世把西班牙王冠像一个人扔掉一块要把他拽下悬崖的石头那样的话,那么荷兰人民与德国人民的命运将会多么迥然不同啊!作为荷兰联合王国的统治者、日耳曼的皇帝、宗教改革的领袖,查理五世具备了所有必须具备的物质和精神条件,可以建立最强大的工业和商业帝国,建立史无前例的最强大的军事与海军力量——一个可以把从敦刻尔克到里加的航运业统一在一个旗帜之下的海上力量。
只需一个理念,只需运用一个人的意志,就能使德国达到世界上最富裕、最强大帝国的地位,使它的制造业和商业势力扩大到全球的各个角落,并可能维持几个世纪长盛不衰。
查理五世及其性情乖戾的儿子所推行的政策恰恰与此相反。他们把自己放在了狂妄党派领袖的位置上,把使荷兰西班牙化作为他们的主要目标。这个政策的结果已载入史册。荷兰北部的省份,由于各种先天的优越条件使其无比强大,获得了独立;而南部省份的工业、艺术和商业,则毁于执政者之手,只有那些成功地转移到他国的工业、艺术和商业才避免了灭顶之灾。这时,阿姆斯特丹已取代了安特卫普,成为了世界的商业中心。由于布拉班特骚乱,荷兰各城市早就已经吸纳了大批比利时的毛纺工,现已无足够空间接纳全部比利时的难民了,结果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得不移民到了英国和撒克森。(www.daowen.com)
在荷兰,争取自由的斗争造就了荷兰人的海上英雄精神,对于这种精神而言,什么都不显得很难或太冒险;与此相反,狂热盲信精神衰弱了西班牙人的每一根神经。荷兰主要靠私掠西班牙尤其是劫掠运载财宝的西班牙船队而使自己富有。通过这种方式,它与伊比利亚半岛和比利时进行了大量的非法贸易。葡萄牙与西班牙结盟以后,荷兰占领了葡萄牙在东印度群岛的最重要的殖民地,而且还获得了巴西领土的一部分。到了十七世纪上半叶,荷兰在制造业、拥有殖民地数量和航海业方面超过了英国,正与当今英国在这些方面超过法国一样。但是随着英国革命的爆发,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荷兰,自由精神已经演变成了一种公民精神,正像在所有纯粹重商贵族政体统治下的一样,一切一度进展得非常顺利,只要拥有生命和体魄,繁荣昌盛,保持物质优势,那么荷兰人就会向世人展示他们能够成就一番事业。但是,他们没有看到更为深远的政治才能。他们没有意识到,只有建立在强大的民族主义基础之上,得到伟大的民族精神的支持,他们已经获得的霸主地位才能得以维持。另一方面,一些国家的民族精神通过君主政治虽然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它们的工业和商业却仍然落后,荷兰这样一个小小的国家居然在制造业、商业、渔业和海军力量等方面超越了它们,成了它们的主人,为此它们感到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在英国,除了这种抵触情绪外,还有新生的共和国的勃勃朝气。《航海法》是英国这个正在崛起的新霸主向荷兰这个没落的霸主下的一封挑战书,如果爆发冲突,那么英国民族精神的力量显然要远远大于荷兰,结果也毫无疑问。
英国的例子被法国效仿了。科尔伯特估计,当时海上运输贸易使用的全部两万艘船中,约有一万六千艘属于荷兰人,这一数字与这样一个小国完全不相称。波旁王朝继承西班牙王位后,使得法国的贸易扩展到了伊比利亚半岛(对荷兰极为不利),也同样扩展到了地中外沿岸各国。与此同时,法国对本国制造业、海运业和渔业采取的保护措施,严重地损害了荷兰的工业和商业的利益。
英国从荷兰的手中获得了荷兰同北欧各国贸易的大部分,获得了与西班牙本国及其殖民地进行的非法贸易,获得了同东、西印度群岛贸易的大部分及其渔业。但对它最严重的打击却是由1703年通过的《麦修恩条约》造成的。从此以后,荷兰对葡萄牙、葡萄牙殖民地以及东印度群岛的贸易受到了致命的打击。
当荷兰开始失去大部分国外贸易的时候,以前汉萨城市及威尼斯曾经经历的同样结果发生了:这时,在荷兰已无用武之地的物质和精神资本,以移民或贷款的形式转移到了其他国家,这些国家从荷兰手里获取了荷兰昔日曾经一度拥有的崇高地位。
假如荷兰当初能与比利时、莱茵河流域地区和德国北部地区结盟,共同组成一个领土完整的国家,那么英法两国就难以凭借战争和商业政策,如此轻而易举地削弱它的海军力量,削弱它的国外贸易和国内工业的能力。这样一个国家可以建立起自己的商业制度,然后同其他国家的商业制度进行竞争。即使由于其他国家制造业的发展而使自己的制造业遭受损失,那么它自己的国内资源,借助于在海外拓展殖民地,也完全有可能充分地弥补它由此造成的损失。荷兰的衰败是因为它这样一片狭长的海岸地带,仅仅居住着少数日耳曼渔民、海员、商人和制酪者,但却居然不自量力,妄图把自己建成一个强国,同时把自己身后的内陆地区(它其实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看做是国外领土,并在实际行动中表现了出来。
荷兰这个例子如同比利时、汉萨城市、意大利各共和国的例子一样告诫我们,如果它所处的公共环境不利,如果个人的大部分生产能力是从政体的政治制度和国家力量中获得的话,那么纯粹的私营工业不足以维持整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商业、工业和财富。比利时的农业产业在奥地利统治时期再度实现了繁荣。当它与法国联合后,它的制造业恢复到了以前发达程度时的水平。在同大国的竞争中,荷兰单凭自己的实力永远不能建立和维持独立的商业制度,但是,通过(1815年)大和平之后同比利时结盟,它的国内资源、人口和领土就有了很大的增长和扩张,使它进入了大国之列,并且拥有了各种各样的巨大的生产力量。我们看到荷兰也建立了保护制度,在这个制度的影响下,农业、制造业和商业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个联盟现已解体(解体的原因已超出了本书的研究范围),荷兰的保护制度因而也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而在比利时,这样的基础依然得以保留。
荷兰的殖民地和对德运输贸易使它得以继续存在,但是以后的一场大规模海战,使它轻而易举地失去了它的殖民地。德国关税同盟越是认清自己的利益之所在,以及越是要行使自己的权力,那就会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把荷兰纳入关税同盟的必要性。
[1]高品质道路的修建,甚至最近新铺的铁路,实际证实了这个通则。
[2]最近有人说,荷兰鲱鱼之所以质量上乘,除了上面提到的与众不同的制作方法外,即用“鲍克尔”法腌制之外,出口时它们还用橡木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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