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意大利产生了广泛影响的工业、商业和自由精神,一路北上,跨越阿尔卑斯山脉,贯穿整个德国全境,最后来到了北海沿岸,在那里生根发芽,建立了新的王权。亨利一世是意大利各城市的解放者,他促进了新城市的建立,促进了部分古罗马属地上和部分皇家领地上的那些老城市的扩张。
如同后来的法国和英国国王一样,亨利一世和他的继任者都把城市看做是制约贵族政治的最强有力的砝码、国家财政的最丰富的来源以及新的国防基地。因为与意大利各城市之间的商业往来,因为与意大利的工业进行竞争以及这些城市本身的自由制度,因而使这些城市不久就实现了高度的繁荣与文明。各城市的人们和平共处的生活造就了艺术与制造业方面的不断进取精神,产生了通过获得财富、成就事业而博取盛名的愿望。另一方面,物质财富的拥有鼓励人们不懈地努力以提升城市的文化水平、改善城市的政治条件。
虽然新生的自由和繁荣的工业力量增强了德国北部沿海城市的实力,但由于经常遭受陆上与海上盗贼的袭击,因此不久这些城市就感到有必要建立更加密切的双边联盟,以加强保护城市和增强防御能力。为此,汉堡和律贝克两城市遂于1241年结盟,到那个世纪末,该联盟接纳了所有波罗的海与北海沿岸、奥得河、易北河、威悉河以及莱茵河沿岸所有具有重要意义的城市(共有八十五个城市)。该联合体取名为“汉萨”,在德国低地方言中,意为联合体的意思。
因为很快就意识到了各地工业可以从团结力量中获取巨大利益,所以汉萨同盟不失时机地开发并制定了一套商业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商业繁荣。并由于认识到任何力量想要获得并保持广泛的海上贸易,就必须拥有保护手段,于是这些城市建立了强大的海军军队。后来它们还认识到,任何国家海军力量的强与弱,均与商船和海上渔业规模的大小成正比,因此它们颁布了法令,规定汉萨同盟的货物只能由汉萨货船承运,同时还建立了规模庞大的海上渔业船队。英国的《航海法》拷贝了汉萨同盟的《航海法》,如同后者模仿了威尼斯的《航海法》一样。[1]
在这方面,英国仅仅以那些获得海上优势的先行者们为榜样就获得了巨大成就。之前,英国议会曾制定的一个《航海法》被认为是一项重大新举措。不过亚当·斯密在评论这个条例[2]时,似乎并不知晓或不愿谈及。其实早在此前的几个世纪,英国就曾试图采取类似限制措施。英国议会于1461年的提议被亨利六世拒绝了,詹姆士一世类似的提议也遭到了议会的拒绝。[3]其实早在这两个提议之前(即在1381年),理查德二世就采取过类似的限制措施,尽管实施后不久就被证明无效而遭废弃。显然,当时这个国家推行这类法令的时机尚不成熟。航海法令,如同其他保护本国工业的措施一样,已经牢牢地植根于这些认为自己具备了发展成为未来工商业大国条件的国家的心中,以至于美国在它获得完全独立以前,经詹姆士·麦迪逊就提议,要对外国船运加以限制。毫无疑问,其收效显著,绝不亚于英国于一百五十年前从美国那里获得的那样(就像在以后的章节中所要讲到的那样)。
北欧各国对与汉萨商人进行贸易有望带来的好处印象深刻,因为贸易不但为它们提供了解决国内剩余产品的有效途径,换取比国内产品质量更好的外国产品,而且还可以通过征收进出口关税[4]不断充实国库,使原本涣散懒惰、不守本分和放荡不羁的臣民养成勤奋刻苦的好习惯。不论何时汉萨商人在其国土上设立代理处,它们都认为是好运,并想方设法为汉萨商人提供各种优惠和便利的条件以吸引他们前来。英国国王在这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超过了任何其他国家。
英国的贸易(休谟说)以前完全控制在外国人尤其是“东方人”[5]的手中,亨利三世为他们成立了公司,让他们享受优惠,免除了他们所有其他外商须受的限制以及应纳的进口税。那时,因为英国人毫无经商经验可言,所以从爱德华二世起,汉萨商人就以“天秤商人”的名义垄断了整个王国的全部外贸。因为他们只用自己的船只从事贸易,所以那时英国的航运处境非常可怜。[6]
一些德国商人即那些来自科隆的商人与英国有着长期的商贸往来,后来应英国国王之邀,于1250年在伦敦设立了一个名为“天秤”的代理处。这个代理处在成立之初在促进英国文化与工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影响,但后来引起了英国人的妒忌,并演变成了冲突的道火索,这场冲突之激烈以及旷日持久之程度,以至于长达三百七十五年,直到该代理处关闭为止。
英国从前与汉萨同盟之间的关系,正与后来波兰与荷兰之间以及德国与英国之间的关系相类似:英国为汉萨同盟提供羊毛、锡、皮革、奶油、其他矿产品和农产品,然后换回制成品;汉萨商人将从英国和北欧各国取得的原料品运到它们设在布鲁日的办事处(成立于1252年),在那里用来交换比利时产的布匹和其他制成品以及来自意大利的东方产品和制成品,然后运回北海沿岸各国。
汉萨商人在俄国诺夫戈罗德的第三个代理处(1272年设立)为俄国人提供毛皮、亚麻、大麻和其他原料,然后换取制成品。在挪威卑尔根的第四个代理处(同样于1272年设立),主要从事渔业以及鲸油和渔产品贸易。[7]
在任何时期,各个国家的经验都教导我们:只要国家处于野蛮状态,那么自由的、不受限制的贸易就能使这些国家获益匪浅,这样,就可以为解决猎场、牧场、森林及农产品的所有原料找到有效途径,就可以换回更好的衣料、机器、各种用具以及贵金属——主要的流通媒介,因此,这些国家刚开始对自由贸易总是持赞同态度的。但是经验同样表明,就是这些国家,随着它们在文化和工业方面的不断进步,它们对这种贸易制度就另眼相看或越来越不喜欢了,认为这个制度最终将不利于它们继续进步,成了它们前进道路上的一块绊脚石。英国人与汉萨商人之间的商贸关系就处于这种状态。在汉萨商人的“天秤”代理处设立将近百年之际,爱德华三世就产生了这样的看法,即一个国家可以做一些比出口羊毛和进口毛织品更有用、更有利的事情。于是他通过给予各种优惠条件,努力吸引法兰德斯的织工,但是一旦来到英国的织工人数达到了一定规模,他就颁布禁令,禁止穿用任何外国布料织成的衣服。[8]
这位国王的明智之举得到了其他国家那些推行愚蠢政策的统治者的大力支持——一种商业史上的常见的巧合。假如说法兰德斯和布拉班特的早期统治者不遗余力地使本国工业实现了繁荣的话,那么,可以认为,后来的统治者的所作所为造成了本国商业和制造业阶层的不满情绪,迫使这些阶层的人们移居海外。[9]
1413年英国毛纺织业早已取得的巨大进步,使休谟在谈到这一时期时是这样写道的:“这时(英国人)对外国商人非常嫉妒,外国商人的商业行为受到许多限制,例如,规定他们出售进口商品的所得必须全部用于购买英国产品。”[10]
爱德华四世时期,这种对外国商人的妒忌达到了顶峰,进口外国毛织品和许多其他商品都受到绝对的禁止。[11]
尽管后来汉萨商人迫使这位国王取消了这项禁令,使他们原来享有的特权得以恢复,但看起来这一措施还是极大地促进了英国的毛织业的发展。休谟在谈及亨利七世时注意到了这个现象。亨利七世即位的时间比爱德华四世晚半个世纪。
过去,贵族家中奴仆众多,现在,工业和艺术的进步有效地限制了这种恶习,其效力远远大于法律的强制作用。这时,贵族们为了附庸时髦,改而选择了一种符合时代精神的攀比方法:彼此之间已不再炫耀拥有多少仆人以及仆人是否强壮剽悍,而是用精美的房屋、高贵的马车以及精美奢华的家中摆设相互攀比。因为老百姓再也不能恶习不改和游手好闲了,再也不能靠服侍主人生存了,因此,他们被迫学习一些手艺,使自己变得对社会有益。政府再度通过法律,防止已铸造和尚未铸成货币的贵金属出口。但是众所周知,这些措施难收实效,于是国王就再度对外国商人规定了义务,即他们必须将他们出售进口商品的全部所得用于购买英国产品。[12]
亨利八世时代,由于众多外国制造商居住在伦敦,致使当地各种食品的价格大幅上涨,这充分表明,国内制造业的发展使本国农业产业受益匪浅。
但是国王对造成这一现象的起因和发挥的作用判断有误,他听信英国人对外国制造商有失公道的抱怨,英国人认为这些制造商在技能、勤奋和节俭等方面都超越了自己。枢密院下令将一万五千名比利时制造商驱逐出境,认为“他们使一切食品价格上涨,使英国有发生饥荒的危险”。为把祸端斩草除根,通过了一系列法律,限制个人消费,规范服装式样,规定粮食价格与工资标准。这种政策自然而然地受到了汉萨商人的强烈支持,以前当英国国王的政策对他们有利时,他们就向国王表示友好,同样,他们今天故伎又重演,向这位国王表示友好,他们把自己的战船交给国王随意支配。当时的情形如同现在英国人对葡萄牙国王所表示的友好那样。在这位国王整个执政期间,汉萨商人同英国的贸易非常活跃,他们既拥有船只又占有资本,懂得如何对那些不完全了解自己利益的人民和政府施加其影响,他们的聪明程度并不比当今的英国人差,只是他们所依据的论点基础与我们同时期的商业垄断者的相去甚远。汉萨商人的主张基于按照实际条约和长期的贸易关系向其他一切国家提供成品;而当今的英国人主张的基础却仅仅是一种理论,是他们自己的一个海关官员创造出来的理论。这位理论家以自命科学的名义,要求获取汉萨商人凭实际条约与正义获得的权利。
爱德华六世在位期间,枢密院寻求并找到了取消“天秤商人”特权的借口。汉萨商人对于这一创新举措表示强烈抗议,但枢密院一再坚持初衷不改,这一举措不久就给国家带来了最有利的后果。英国商人由于是本国居民,在纺织品、羊毛以及其他物品的采购方面,比外国商人具有更加明显的优势。在此之前,他们一直都未能清楚地看到这种优势,始终不敢同如此富有的汉萨商人的公司进行竞争。但自从所有外国商人面对同样的商业限制以后,英国人的进取心就受到了鼓舞,进取精神传遍了整个王国。[13]
正像今天的英国占有德国和美国市场一样,汉萨商人曾独占英国市场长达三个世纪之久,但这次他们被完全从这个市场中赶了出去。数年后,由于德国皇帝的不断抗议,[14]玛丽女王恢复了他们先前曾经享受过的全部特权。但是,这次他们的兴奋只是短暂的,因为汉萨商人不但强烈希望维持他们的既得特权,而且希望不断扩大,所以在伊丽莎白女王执政初期,他们对于在爱德华六世与玛丽女王统治时期他们曾经受到过的不公正待遇提出了强烈抗议。伊丽莎白女王谨慎地回复说她无权改变任何事情,但将乐于保护他们继续拥有已有的特权和豁免权。然而,对于这个答复他们并不满意。过了一段时间,汉萨商人的贸易继续下滑,这对英国商人极为有利,此时,英国商人有了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他们控制了本国的全部出口贸易,他们的努力非常成功。英国商人分为两类,即“主产品经营商与冒险商”,前者在某个固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后者则在外国各城市或各州通过出售毛织品和英国其他产品发财。这激起了汉萨商人的强烈忌妒,他们千方百计地设法让其他国家讨厌英国商人。1597年8月1日,他们终于获得了一道法令,禁止在德意志帝国境内同英国商人进行任何商贸活动。为报复德国,英女王很快作出反应,她(于1598年1月13日)下令,扣留六十艘与西班牙进行非法交易的汉萨商船。她采取这一措施的初衷,只是希望在释放这些商船的时候可以获得汉萨商人的进一步谅解。但当她听说汉萨商人正为此事在律贝克召开大会商议对策以制约英国的出口贸易时,她即下令没收了全部的船只以及连同所载的货物,然后又释放了其中的两艘船,把它们遣送到了律贝克,同时给大会捎去口信,说她很蔑视汉萨同盟采取的一切行动和措施。[15]
现在,伊丽莎白这样对待这些汉萨商人,而他们曾经把船舶借给她的父亲,借给许多英国国王用于作战;他们曾受到许多欧洲君主的讨好逢迎;几个世纪以来,他们曾经把丹麦和瑞典的国王当成他们的臣属一样对待,随心所欲,时而把他们请为座上客,时而又下逐客令;他们曾经开拓并开化波罗的海东南沿海地带,使所有海域免遭海盗侵袭;不久以前,他们还用武力迫使英国一位国王承认他们的特权;英王曾不止一次地以王冕作抵押为他们贷款;他们对英国还曾一度傲慢无礼,溺毙了一百名英国渔民,只因为他们靠近了他们的渔场。汉萨商人这时实际上仍然拥有足够的力量对英国女王的这种行动进行报复,但是他们早期的那种勇敢气质与进取精神以及自由与合作所激发的力量,已经荡然无存了。他们逐渐变得软弱无能,不得不四处游说,乞求欧洲各国,希望获得进口特权,但他们处处都受到冷嘲热讽,这一同盟终于于1630年解体了。
除了一些我们随后将要提到的内因外,还有许多外因导致了他们的失败。丹麦与瑞典受这个同盟控制为时已久,它们为了寻求独立,报仇雪恨,在该同盟商业道路上设置了种种障碍。俄国沙皇把特权给了一家英国公司。条顿骑士团(TeutonicKnights)几世纪以来就一直是这个同盟的伙伴,也是(原本是)它的后代,这时也由盛变衰,最后瓦解了。荷兰和英国把它们从所有的市场中驱逐了出去,并在各国朝廷上处处排挤它们。最后,经好望角到东印度群岛的航线的发现,对它们非常不利。
汉萨同盟的成员国,当它们繁荣强盛时期,从来不认为同德意志帝国结盟值得考虑,现在它们到了有求于人的时候,就去找德国议会,指出英国每年出口的二十万匹毛织品大部分都出口到了德国,唯一可使汉萨同盟恢复昔日在英国的特权的办法,就是德国必须禁止进口英国毛织品。据安德森说,德国议会即使没有起草类似的法令,但的确认真考虑过这个提议,但这位学者断言,正是当时英国驻德大使吉耳平的精心策划,才使该动议未获通过。汉萨同盟正式解散一百五十年之后,汉萨各城市对于这个同盟的昔日的强大已经淡忘了,贾斯特斯·莫塞尔(在他著作的某几节里)曾说,当他访问这些城市并向当地商人讲述他们的前辈们的强盛时期时,很少有人信他。例如汉堡,曾经是令各地海盗闻风丧胆之地,它在镇压海盗促进文明方面做出的贡献在基督教国家众人皆知,而这时却一蹶不振到这样的地步,以致须靠年年向阿尔及尔海盗进贡才能确保船舶安全。后来海上优势落到了荷兰人手里,他们采取了另一种政策对付海盗。当汉萨同盟称霸海上时,把海盗看成是文明世界的敌人,尽可能地加以消灭;相反地,荷兰人则把巴巴里沿岸(埃及以西的北非沿海地带曾是海盗活动的中心。——中译者)一带的海盗船看成是有用的同伙,通过这些人的活动,在和平时期可以破坏其他国家的海上贸易,从而给他们带来好处。安德森引用了德·威特说过的一句支持这个政策的简括按语:“即使从敌人那里也不一定不能获得利益。”建议虽然简短,但他的国人却非常理解并积极遵照执行。英国人置基督教体面于不顾,纵容北非沿岸一带的海盗行为,直到法国人剿灭了这批海盗并为文明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止。[16]
这些汉萨城市的商业并不是国家性的,它既没有以内部生产力量的均衡优势与充分发展作为基础,也没有足够的政治力量加以支持。这个同盟的各成员之间的结合极其松散,它们彼此之间为统治地位和自身利益争来斗去(或者按照瑞士人或美国人的说法是区域精神、各州利益精神),这种争夺占据主流,其力量超越了整个同盟中的爱国精神;要是有这种精神,整个同盟的共同福祉可以先于各个城市的利益而得到考虑。于是猜忌四起,背叛变节行为屡见不鲜。科隆就使英国对这个同盟的敌视变得对自己有利,汉堡也试图利用丹麦与律贝克之间发生的冲突而对自己有利。
汉萨各城市的商业并不是以商人所属地的生产与消费、农业与制造业为基础的;它们在各方面都忽视了对本属地的农业的支持,而它们的商业活动却极大地促进了外国的农业的发展。它们发现,在比利时采购成品比在自己国家建厂生产更方便。它们鼓励并促进了波兰的农业、英国的牧羊业、瑞典的冶铁业和比利时的制造业的发展。数百年来,它们奉行现代理论经济学家推荐并希望各国采用的准则,它们“只在最便宜的市场购买”。但一旦那些它们向其采购原材料或出售产品的国家把它们从其市场中赶出去时,结果不管是自己的农业还是制造业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也无法利用自己的商业剩余资本,结果这些资本流入了荷兰和英国,增强了它们敌人的工业、财富和力量。这有力地证明,如果让纯私营工业自我发展,并不一定会促进国家的繁荣和国力的增强。这些城市只顾追求物质财富,却完全忽视了促进自己的政治利益。在强盛时期,它们好像完全不属于德意志帝国。这些城市处处受到皇亲国戚的奉承,拥有海上主权,这一切让其国土之上自私傲慢的国民有些飘飘然。假如它们在海上力量强盛时期,能够联合德意志北部各城市,成立一个强有力的下院,与帝国中的贵族势力相抗衡,并利用帝国力量实现国家的统一——把从敦刻尔克到里加的整个沿海地带统一在一个国家之下——借此赢得和保持德国在制造业、商业与海上力量等方面的强大地位,这该有多好啊!但事实上,当治海权旁落他手之后,它们已经没有什么影响力足以让德国议会把它们的商业当做国家大事了;与此相反,德国贵族却不择手段,对这些谦卑的市民大加镇压。它们的内陆城市被逐渐纳入到了不同王侯的绝对控制之下,它们的沿海城市也因而断绝了与内地的联系。(www.daowen.com)
英国避免了所有这些错误,没有重蹈覆辙。英国的商业运输和国外贸易都是建立在国内农业和工业的稳固基础之上的,它的国内贸易与国外贸易成适当比例地发展,个人自由的发展对国家团结或国家权力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在这里,皇冠、贵族和人民的利益以最令人满意的方式得到了巩固,实现了联合。
如果这些史实得到了充分考虑,那么人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如果英国人不采取和坚持自己的商业政策,那么他们的制造能力绝对不会得到广泛的提高,不会实现如此广泛的商业活动,也不会获得如此强大的海军力量。我们的回答是:不。关于英国人所以能获得现在的商业优势和力量,并不是由于他们的商业政策,而与这个政策毫无关系的说法,在我们看来是本世纪流行的最为荒谬的论断。
假如英国人对一切放任自流,也就是如古尔奈老人所说的“放手不管,任其自由”,那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天秤商人仍在伦敦经商,比利时仍在为英国人织布,英格兰仍是汉萨商人的牧场,就像葡萄牙成了英国的葡萄园以后,由于一个狡诈的外交官的精明机智,直到今日情形依然如故。的确,假如没有商业政策,英国就永远不可能实现当今拥有的高度市政自由与个人自由,因为这种自由是工业与财富的产物。
从这种历史角度来考虑,亚当·斯密怎不尝试从头到尾关注汉萨同盟与英国之间进行的工商业抗衡史呢?然而,亚当·斯密著作中的某些部分清楚地表明,他对于汉萨同盟衰落的前因后果并不是不了解的。“一个商人,”他说:“并不一定是某一国的公民,在哪里经商在很大程度上对他来说无关紧要,只要他稍感不快,他就会把他的全部资本连同资本支持着的全部工业,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只要资本尚未使用,没有像以前那样在一个国家的土地上变成建筑物或长期用于土地改造,那就不能说其中的任何部分的资本属于任何某一国家。据说汉萨大多数城市曾经拥有大量的财富,但除了十三、十四世纪一些模糊不清的历史以外,没有留下任何真凭实据,甚至人们都弄不清楚一些城市究竟位于何处,那些用拉丁文字命名的城市究竟属于哪些欧洲城市。”[17]
亚当·斯密对于汉萨同盟衰落的次要原因洞察深刻,却没有感到它是自己应该探究的主要原因,这是多么奇怪啊!要是只为了这个目的,那就没有必要明确那些衰败城市的旧址,或者模糊不清的编年史中的拉丁文城市名字到底属于哪些城市了,他的同胞安德森、麦克弗森、金和休谟可能会为他提供必要的解释。
一位造诣如此深厚的观察者,怎么会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很快放弃了一项结果既有趣又丰富的调查呢?除了这个原因我们看不到别的原因,即调查得出的结论可能不会支持他的绝对自由贸易原则。他肯定将面对这个事实,即英国人与汉萨商人的自由贸易往来,使英国农业脱离了野蛮状态,而英国采取的以汉萨商人、比利时人和荷兰人为代价的保护性贸易政策,却帮助英国获得了制造业优势,并在此基础上借助于它的《航海法》,最终获得了商业优势。
看来亚当·斯密不愿知道或承认这些事实,因为这些都属于萨伊所观察到的那类令人不快的事实,它们将被证明与他的体系完全相反。
[1]安德森:《商业起源》,第一部分,第46页。
[2]《国富论》,第四卷,第2章。
[3]休谟:《英国史》,第四部分,第21章。
[4]那时,英国国王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关税,也即出口税大于进口税的差额。出口自由以及对制造业产品征收进口税,预示着先进的工业国的英明的国家治理。北方各国政府当时的文化和治理水平相仿,就像当今的萨伯里姆港。引人关注的是,萨尔坦最近才订立了商业协议,规定对原材料和成品出口征收不高于14%的关税,对进口不高于5%。相应地,这种把税收当做其主要财政来源的制度开始运作并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那些支持或者为这一制度鼓噪的政客或学者们应该前往土耳其,在那里,他们可能真的会站在时代的潮头。
[5]在英国,汉萨商人刚开始时被称为“东方人”或东方商人,以区分那些西方商人或比利时人和荷兰人。从“easterling”这个词中衍生出了“先令”或“英镑先令”,“sterling”是“easterling”这个单词的缩写形式,因为以前在英国流通的所有货币均来自汉萨同盟。
[6]休谟:《英国史》,第35章。
[7]萨托利斯:《汉萨同盟史》。
[8]《爱德华三世》,第5章。
[9]德·威特:《荷兰利益》,第45页。
[10]休谟:《英国史》,第25章。
[11]《爱德华四世》,第4章,该法令的序言个性鲜明,我们在此禁不住要逐字逐句加以引用:“有鉴于在本届议会期间,居住在伦敦以及其他城市、城镇、自治城市、这片疆域之上和威尔士国内乡村中的那些男女技工的不断抱怨,由于一些原来国王的敌人以及那些外籍居民靠他们的秘诀和职业以及勤劳的双手生产了大量的廉价商品和工艺品,加上外国商人从大海的彼岸运到英国和威尔士的可以随时出售的大量商品,充斥了英国和威尔士的国内市场,严重冲击了这两个国家技工原来赖以生存的职业,并且这些技工到处欺骗,全然不顾英国人的职业和利益,使得所有原来居住在这片疆土的每个人普遍变得贫穷,受到了伤害,财产和生活水平的增长受到了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和威尔士技工再也无法像从前那样靠自己的秘诀和职业生存下去了,他们中的一些人,包括雇主、雇工、其他仆人和从属者都已经无所事事了。他们生活潦倒,懒散懈怠,贫穷破落,在此之前各种不便接踵而至,假如不为他们着想并及时提供良药予以补救,那他们将一蹶不振(求上帝保佑)。”
[12]休谟,第16章。
[13]休谟,第35章;又见黑沃德爵士:《爱德华的一生及其统治》。
[14]休谟,第37章。
[15]坎朴贝尔:《商船队长的生活》,第一卷,第386页。
[16]我们的作者似乎忘记了或者非常不公地忽略了英国在艾克姆斯勋爵率领下的远征。
[17]亚当·斯密:《国富论》,第三卷,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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