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在2007年8月30日所著的《我国清洁替代燃料汽车技术发展战略的选择》专题研究资料中指出,目前,我国大力加强电动汽车技术研发和以一定规模进行示范运用是十分必要、恰当的,但若在近、中期内就要大面积的推广普及则是不现实、不恰当的。之所以说推广普及条件尚不具备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电动汽车的技术障碍未获(实质性)突破;二是电力供应没有充分保障,在“电荒”困局下,电动汽车的节能(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替代石油燃料)、环保优势不明显,或者就根本表现不出来。这一论断可以说经受住了四年时间的“考验”,即使用当今的观点来衡量,也是切合实际的,没有过时。
进入21世纪,自2003年出现大面积的全国性电荒以来,可以说我国就一直未真正摆脱过“缺电”之困,并且有加剧之势。过去,“电荒”一般从夏季用电高峰开始,而2011年却提前到一季度的淡季来临,不少地方不断有拉闸限电的现象,民众“怨声载道”。2011年的“电荒”不仅波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例如浙江、广东、重庆、江苏、湖南、湖北等),还蔓延至经济较落后的省、区(如贵州、青海等),全国有10多个省、市、区缺电。
据认为,如果国家不下最大决心落实科学发展观,下大力气真正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等,那么我国的“电荒”绝非是暂时性的,很可能会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种常态。业内有关专家称,今后很长或较长时期内,至少在整个“十二五”,全国供电紧张局面难以缓解。
2.能源禀赋及电力结构决定我国短期内难解“电荒”之困
据有关文献介绍.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约77%来自于煤电,16%是水电,2%左右是核电,其他化石能源电力占4%,余者仅约1%来自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由此可见,煤电占绝大部分。现在,全国煤的年产量已高达30多亿吨,几乎到了产能的极限,再大幅度增长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国家科学发展的政策导向。据有关专家介绍,在我国目前年30多亿吨煤产能中,只有一半符合安全、高效、环保的“科学产能”的标准。这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利用另外一半的煤产能是弊大于利,再扩大煤产量及其供应量,是有害无益或者是害大益少。为了保证煤炭供应,国家已开始较大量的进口,虽然我国也同时出口一定数量的煤炭,但“进”大于“出”,我国已成为煤净进口国。尽管从国家的战略角度看,这完全是正确的,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煤炭供应的严峻形势。(www.daowen.com)
资料显示,我国水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继续开发水电的潜力还是存在的。然而,鉴于我国水资源越来越短缺的严峻形势,水电供应能力的提升受到很大局限。况且,不顾生态环境的客观状况(尤其是那些生态极为脆弱的地区)而无限制地修建大坝而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和长远的不良后果,己招致越来越多的批评。此外,水电受季节、气候因素的影响很大,在当今极端气象频繁发生的情况下,在不少地区,水电在一定程度上已变成不能完全指望的、可全天候稳定供应的电源之一。
增加电力供应的另一个途径是发展核电。从前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目前核电在我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还比较低,继续发展的潜力也比较大。正因为如此,近年来我国制定了比较宏大的核电发展规划。有消息称,在未来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全国将建约300座核电站。甚至像比较缺水的湖北咸宁、浠水,河南南阳、信阳等内陆地区,也都争着要建核电站。这是否是解决我国缺电的最佳方式呢?笔者的观点,实际上与中国科学院院士、物理学家何祚庥不谋而合,其最近发表文章称,坚决反对在内陆建核电站。在本书中,笔者为何未将核电列入新能源范畴呢?其一,因为核电不可缺少的铀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并且我国储量稀少。国际上,也有持相同观点的,例如,丹麦现在开始实施的节能技术与新能源发展战略中,就不含核能,即该国认为,核能不属于可再生能源。其二,核电看似清洁,但往深处看,其是“不清洁的”——即核污染危害的隐患极大,风险极高。如果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重大核泄漏事故还未使人们对此引起高度警觉,那么2011年因日本大地震而引发的福岛核电站空前巨大的核泄漏、核污染灾难,总该给人类发展核电一个警钟长鸣的清醒认识吧。据有关专家研究,核辐射、核污染的主要危害还不在于当时事故现场有多少人伤亡,主要在于其污染危害可以延续成千上万年。有些危害的恶果在当代可能表现不出来,而要等到下一代、二代……直到N代才显现,这才是最可怕的。有专家称,弄得不好,最坏的情况是,受污染危害严重地区的人们有招致种族灭亡的可能。这意味着,当代人无论如何不能因为自己要享受比较舒适的生活而不计后果地发展核电。基于发展核电难以完全避免的核泄漏的严重危害,德国已正式宣布将于2022年完全中止核电;瑞士也计划在2034年前全面放弃核电。思维和做事都很严谨的德国人和瑞士人的这一决定,值得我们深思。此外,俄罗斯等许多国家都将调整核电发展计划。诚然,权衡利弊,我国在一定时期内还不会停止核电发展,但必须是以保证绝对安全为大前提。这就是说,中国肯定会重新审视其原有的核电发展计划。为整个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安全计,放慢原来快似奔跑的核电发展脚步,是高瞻远瞩的明智抉择。
与上述的各种能源相比,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用于发电,不但清洁环保(当然,用全寿命周期的观点来衡量,这样的电力也不是没有一点污染,因为在制造风能、太阳能发电材料和设备等过程中,不仅要耗能,同时还会有一定的排放污染),而且在自然界是可以再生的,资源充足。从长远看,是解决我国缺电的根本出路。但在近、中期内,这些新能源的大规模、大面积的利用,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尚有不少技术难题需要解决,目前的成本还比较高,要保障稳定供电还需同时发展智能电网等。所有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办到的。这也就是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可再生能源在我国的电力供应中,还难以扮演主要角色。另据有关资料介绍,国际上正在研究可控热核聚变发电技术(类似于太阳释放能量的过程),一旦成功,电站不会再发生熔化事故,也无放射性废料产生,可为人类提供持久清洁的能源。但该技术何时能取得突破,尚不得而知,目前,只是处于基础理论试验研究阶段(例如,由多国合作在欧洲建造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就是进行这种科研工作必不可少的设施之一)。该技术要达到实用,至少是20年之后的事。
通过前面的概括论述可知,在缺电(有时候是严重缺电)的情况下,大规模普及使用电动汽车是不切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就全国范围而言,市场投放50万辆电动汽车,不会对电网负载造成什么特大的影响。但若发展到500万辆,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如此多的汽车,跑起来需要的电量十分可观。假设一辆车一年消耗1.5St的燃油,那么这么多电动汽车一年总的耗电量就是与750万t成品油所发的电量相当。时下,许多省、市、区闹“电荒”,时不时就拉闸限电。一些单位(企业、机构或个人)为了能够用电,纷纷用柴油机自己发电,这相当于是用了电动汽车节省(或替代)下来的燃油,而且降低了燃油的利用效率,反而浪费了一定量的能源。如此来看,这也有悖于发展电动汽车的初衷。从技术的角度讲,内燃机汽车可以使用的燃料主要有两种形态:气和液,其中,最适合用的、且最安全、最简单的应是液态燃料,用电能来驱动汽车最复杂、难度也最大。由此可知,在我国这种缺电情况下,硬要大规模发展电动汽车,是多么的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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