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业政策最早在美国与德国提出,到战后东亚、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积极运用产业政策,推动本国经济建设,在这些传统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对于本国的幼稚产业的保护一直是这些落后国家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部门的制胜法宝。在很多学者看来,保护主义一直被与发展中国家对外经济政策选择等同起来。然而,随着战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发展中国家也逐渐摆脱了传统单纯以靠保护主义的产业政策选择来实现自身的发展的老路,而走上一条真正以提升本国的国际竞争能为核心的现代产业政策道路。
二战以后,随着关税总协定的成立,以及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组建,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都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全球经济真正被纳入到一个完整的体系之中。在这样经济格局之下,任何发展中国家如果仍然寄希望于传统的以保护主义为主导思想的发展模式的话,那么其势必将脱离于现代全球分工体系,而难以享受到在全球范围内的分工合作给其所带来的好处,利用全球经济资源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目标也将难以实现。从这方面来说,众多发展中国家就迫切需要去寻求一条更有利于推动本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同时又尽量减少本国弱小的现代产业所受到的外来竞争压力的新的发展道路。
客观地说,如果像“华盛顿共识”那样简单地要求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敞开国门,推行完全自由的贸易政策与金融政策,允许外国商品与资本自由进出国门也是不现实的。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水平、国民素质、创新能力等很多方面往往都会严重的落后于众多发达国家,如果依照古典经济理论所倡导的比较优势原则,那么发展中国家将普遍被桎棝到技术水平要求更低、创新水平更低、对于自然资源的依赖性更强的农林产业或者采掘业中,而在那些更代表现代科技发展的现代工业、服务业中,发展中国家的众多企业将会由于其技术水平过低、创新能力不强、市场需求不足等先天缺陷而出现效率低下、成本高昂等问题,因而,如果盲目地推行新自由主义思想,对所有外国商品或要素放开市场的话,那么发达国家的领导性企业必将迅速抢占该国市场,利用其自身的垄断优势,挤垮所有本国的弱小的工业企业或服务性企业。
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市场的力量必将确定一种不公平的国际分工格局。发达国家利用其先发优势,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取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并且巩固其在更具有产业导向性的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中确立自身的垄断优势,向众多发展中国家提供附加价值更高的工业商品与服务。而发展中国家则由于起步较晚的先天不足,只能从事处于全球分工价值链最末端的农业与采掘业,这也就造成了发展中国家畸形的产业结构,第一产业较为强大,而二、三产业却由于自身的不足,只能依赖于发达国家,这些发展中国家也就沦为众多发达国家的原料产地与工业商品市场。二战以前,东亚和拉美的很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些殖民地国家、半殖民地国家发展的历史就证明了这一点。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固然使更多的发展中国家难以脱离全球贸易与全球分工而孤立存在,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保护性产业政策的使用,而世贸组织则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竞争提供了制度框架。作为指导全球贸易发展、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权威机构,世贸组织及其前身关贸总协定,自其诞生以来就成为推动全球自由贸易与合理分工的最为重要的力量。它所提出的降低关税壁垒,取消配额等非关税壁垒,奉行非歧视性的自由贸易思想,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社会中全球各国包括众多发展中国家处理国际贸易事务的指导思想。
发展中国家由于在一些先进产业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而面临巨大的冲击,它们也和早期的美、德等国一样,拥有利用保护主义政策来扶持本国幼稚产业发展的动机,然而,如果其选择的产业政策或贸易政策违背了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或者违反了本国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的话,那么其必将受到世贸组织或者区域性经济组织、贸易伙伴的制裁或报复,在某种程度上就自愿脱离了当前的全球分工体系,这也就违背了经济全球化的基本趋势,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其发展经济的能力。
当然,世贸组织以及一些地区的多边贸易协议也并非完全无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由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所导致的在全球分工体系中的地位的差异。从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在世界贸易组织(包括早期的关贸总协定)就开始将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援助以及特别优惠待遇纳入相关规定。这些多边贸易体制往往正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在市场准入、纪律约束、过渡期义务等多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特殊的和差别性的待遇,以保障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能够分享国际贸易带来的利益,以此实现发展中国家的健康、稳定的发展。(www.daowen.com)
在当前的世界格局中,包括东亚、拉美以及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在内,几乎所有国家都被纳入了世贸组织和其他地区性经济组织,并签署了一系列关于贸易、投资、金融等多方面的双边或多边协议,而这些协议也保证了这些国家必须在协议的约束下,推行相对开放的对外政策,在协议的相关规定的许可下,选择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实现自身的发展。从这个方面来看,世贸组织协议以及其他双边、多边贸易协议,就构成了现代产业政策的外向性的制度性框架,每一个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在这些协议的框架中,选择能够优化本国产业结构、提升本国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政策,以保证自己的快速、稳定、健康的经济发展。
2007年以来,伴随着次贷危机的爆发,我们发现,原来自诩为自由主义发源地的欧美国家反而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力军。继奥马巴政府通过美国人条款与购买美国货的相关法令以后,法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领导人也先后宣布考虑对美国的保护措施实施报复。与此同时,前英国首相布朗也公开宣称应该“把英国的工作留给英国人”。部分国家颁布了一些最新规章,以配额或技术贸易壁垒等非关税壁垒禁止或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同时,滥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WTO所许可的贸易救助措施,在合法的外衣下对进口商品设置障碍。这些都表明,在危机关头贸易保护主义思想在全球经济领域的复苏。然而,在这次贸易保护主义复兴中,举起贸易保护大旗的却是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沦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受害者。
2009年9月,奥巴马以中国轮胎对美倾销,给美国的轮胎厂商造成巨大伤害为由,启动对原产自中国的轮胎的特殊保护改为“特殊保障”,从而对中国轮胎实施限制性关税,大幅提高中国轮胎的进口关税,从而将中国轮胎阻于美国的国门之外。这一方面反映了在危机之下,发达国家国内的保护主义思想的重新抬头,另一方面其实也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在当前世界贸易中的缺陷。
与中国轮胎产业相仿,当前主要的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业大多为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它们更多的是依赖于发展中国家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廉价的初级产品价格,其生产过程的技术水平、投资规模、创新能力往往都不高,这些产业更多为进入门槛相对较低的简单加工业,其产品附加价值往往不高,这也就决定了它们的国际竞争优势更多的来自于廉价的劳动力成本或政府的产业政策支持,一旦由于经济的增长而导致劳动力价格上升,其并不牢固的国际竞争优势就会荡然无存,而使得这些产业很快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另一方面,过分地依赖于政府的产业政策支持,也会使得这些政府保护下的企业产生惰性,从而制约其成长的步伐,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政府的扶持政策往往又会给其他国家授之反倾销、反补贴的借口,从而面临严峻的贸易危机。
在当前的全球经济格局下,发展中国家不但必须在WTO以及其他双边、多边协议的框架内,合理运用各种产业政策手段保护本国处于幼稚期的现代产业,它们更需要运用WTO武器,针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行为展开斗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9年以来,巴西政府向WTO提出针对美国政府向棉花等农产品展开反补贴申诉,以及中国政府针对美国的汽车产品和禽类产品展开反倾销申诉,已经充分表明发展中国家逐渐意识到合理利用国际规则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策略,这同样也表明了传统的贸易保护性产业政策将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而将被世界各国所摒弃。
既然在经济全球化的格局下传统的保护主义的政策选择已经不再适用,再单纯地迷信自身的成本优势或者政府的扶持作用,也同样会具有很大的风险,那么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众多发展中国家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就更应该关注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在世贸组织以及其他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的框架内,积极利用它们授予发展中国家的种种特殊优惠待遇,从而提升本国在全球分工体系中的地位,推动本国的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在这其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本国企业的创新能力,积极鼓励本国企业的创新行为,将成为提升本国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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