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理论其实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经济理论研究领域。说它古老,关于产业政策手段的一些思想其实是贯穿于整个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与发展的全过程,其历史甚至早于现代西方经济学,而可以追溯到重商主义阶段。在整个西方世界的兴起过程中,无论是属于新兴经济体的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还是古典经济理论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英国、法国等西欧国家,在它们的各个发展的历史阶段中,其实都可以看到产业政策的踪迹。与之相对的是,在现代经济理论研究中,探讨政府运用产业政策工具、产业政策手段来干预经济的种种理论,也构成了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说它年轻,在产业政策理论产生以来,它一直受到主流的古典经济理论的批判,而被视为一种异端经济学说,长期处于主流经济理论的对立面。直到二战以后,产业政策先后创造出日本奇迹与东亚奇迹之后,产业政策理论的重要性才得到广泛的认可,产业政策也由此开始成为现代西方经济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在本章中,我们深入地回顾了产业政策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在整个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中,包括古典经济理论的发源地在内的英、法等国,在它们长期的经济发展中,都大量地采用了国家通过产业政策来引导经济的发展方向,改变社会资源在不同产业领域的配置状况,调整产业结构的调整速度。而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当今经济强国,更是通过科学有效的产业政策,才奠定了它们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强大地位。
尽管在产业政策理论发展的漫长历史中,不同国家在具体的产业政策手段的执行方面往往具有不同的选择,不同时期或者不同国家的产业政策理论也具有很多明显的差异,然而,通过对于产业政策理论的产生与早期的发展的回顾,仍然可以从中抽象出早期的产业政策理论的一些重要特征。我们发现,从产业政策理论最早在美国的产生,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经济奇迹所带来的产业政策研究热潮,产业政策理论基本确定了一个成型的理论体系,而直接干预、挑选赢家、严密保护则成为这一时期的产业政策的共同特征。无论在哪一时期,在任何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选择中,都可以明显察觉到这些共性的存在,它们固然构成了传统产业政策理论的核心成分,同时也隐藏着一些潜在的问题,导致产业政策理论在上世纪末面临严峻的危机,从而催生了现代产业政策理论。
产业政策理论之所以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始终受到古典经济学者的批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立场是与古典经济理论倡导的完全市场功能相悖,主张政府对于经济的直接的干预。我们都知道,从亚当·斯密开始就确立了古典经济理论的基本思想:市场机制是完全的,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可以保证资源配置的最优,政府对于经济运行、对于资源配置的干预,只会扭曲市场价格信号,从而损害资源配置效率与经济运行的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福利的损失。因此,作为政府的作用,更多的体现为“守夜人”,他们只要维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即可,而无需对资源的配置与经济的运行施加额外的影响。因此,古典经济理论主张自由放任,推崇最小政府,反对政府过多的对经济施加影响。
然而,无论是最早的汉密尔顿、李斯特的理论体系,还是战后的日本的实践,我们都可以看到,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远远超脱了古典经济理论的定位。为了鼓励特定部门的发展,或者限制特定部门的市场竞争,政府往往通过直接干预的方式,决定将资金等社会资源投入哪个部门,从而影响社会资源在不同部门之间的配置。在政策手段方面,政府通常较多地使用税收政策、财政补贴、经济支持或处罚等财政政策手段,也会采用许可证、数量配额等直接管制的方式,对社会经济施加影响。从这个方面来说,产业政策手段在早期是与主流经济思想的完全市场机制功能的设想格格不入的,往往会限制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之中的作用的充分发挥,这也构成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后,当拉美、东亚等推行产业政策手段的国家经济先后陷入困境后,新自由主义攻击产业政策理论的有力的武器。客观地说,正是传统的产业政策理论的直接干预手段,才把传统的产业政策理论引入了死胡同,从而导致产业政策理论在上世纪末一度陷入危机。
传统产业政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在于挑选赢家。从最早的汉密尔顿时期美国的产业政策,我们就可以看到其关注的是煤、铁等制造业产业,并针对这些产业在资金投资、生产补贴、市场保护等方面进行特别的扶持;李斯特所提出的德国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也特别把关注的目光盯住在德国的幼稚工业;更为突出的就是日本战后的产业政策,其保护的对象也从战后初期的煤炭、钢铁产业,到70年代的重化工业,到以后八九十年代的家电产业、电子产业以及新材料产业。在这些国家运用产业政策的实践中,明显可以看到,政府往往会选择一些特定的部门予以特殊的保护。
在产业政策理论发展的早期,产业政策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于一个国家的幼稚产业的扶持,一般情况下,发达国家更多的采取相对自由的经济政策,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在发展水平、技术水平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则更倾向于采用倾斜性保护的产业政策。作为最早应用现代产业政策的美国,也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后,转向新自由主义的发展策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传统的产业政策被视为扶持一个国家的幼稚产业成长的一种短期性的发展策略。而在现代全球经济中,我们却可以看到,产业政策理论已经被全球所有国家广泛地应用到本国的经济发展之中去,它已经从狭隘意义上只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幼稚产业保护的一种暂时性的发展策略,转变为一种更具普遍性的一种发展策略。
当然,所谓的挑选赢家并不仅仅指的是政府会针对特定的部门的扶持,对一些行业的限制,其实也是一种另类的挑选赢家,或者说是一种挑选输家的策略。我们看到,政府有时出于一定的政策需要,也会对一些产业实施额外的限制,诸如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国家都会对一些对环境会造成一定破坏的产业,或者是一些政府不提倡的消费品,如烟、酒、奢侈品的生产,征收额外的税收,这其实也是一种歧视性的不平等的产业政策。
在产业政策的实践过程中,无论是对于特定部门的扶持政策,或者是针对特定部门的限制政策,其实都是一种挑选赢家式的不平等政策。相对而言,自由主义者所倡导的市场机制才是一种较为平等的发展策略。作为政府,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而施加特殊作用的产业政策,则更多的会针对不同的产业部门,选择不同的扶持或者限制的政策,因此会导致不同产业甚至不同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不一样的压力,从而很容易导致寻租的产生,这也成为自由主义批判产业政策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理由。
在产业政策理论产生的早期,它一度被视为重商主义思想的复苏,从而与保护主义等同起来,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保护也就成为传统产业政策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在保护幼稚产业方面,政府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通过针对外国进口商品设置关税壁垒,或者配额等非关税壁垒,从而减少外国商品对本国相关产业的冲击,为本国发展这些幼稚产业创造出一个缓冲期,进而为这些幼稚产业的发展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从战后发展中国家应用产业政策的实践来看,无论是拉美地区国家所广泛应用的进口替补战略,或者是东亚地区所普遍实施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其主要的目标都是追求改善本国的国际贸易差额。在这些国家,对于进口商品的限制与针对本国出口企业的出口行为的补贴一度普遍存在,而这都被视为一种保护贸易政策。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信息革命所带来的知识型社会的到来,我们发现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内涵较这些保护性产业政策广泛盛行的上世纪中期,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WTO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一些双边和多边的协议,已经大大地限制了这些传统的保护主义产业政策的使用领域,这也使得现代产业政策必须寻求一些新的变化。而作为现代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众多发展中国家,更要适应这些现代产业政策理论的变化,选择真正有利于本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从而实现本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注释】
[1]此结论参见Shafaeddin M(1998),how did developed countries industrize? The history of trade and industrial policy : The case of Great Britain and the USA,UNCTAD dissussion Paper,no.139,Geneva.
[2]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第95页。
[3]Beisco,N,1907,The Economic Policy of Robert Walpole,New York,the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4]参见刘旭东,“汉密尔顿模式”在美国经济中的建立,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5(12)。
[5]参见张少华,汉密尔顿“工商立国”与杰斐逊“农业立国”之争,历史研究,1994(6)。
[6]引自Henry Lodge ed,The works of Alexander Hamilton(t第一卷),纽约1971年版,第157页,另引于张少华,汉密尔顿“工商立国”与杰斐逊“农业立国”之争,历史研究,1994(6)。
[7]引 自Chang Ha- Joon.2002,Kicking Away the Ladder: Development Strateg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M],London,Anthem.
[8]Richard.D.Bingham,industrial policy Americanstyle,1997,Sharpe,New York,第22 页。
[9]汉密尔顿,1791,《关于制造业的报告》,第292页。也参见 Richard.D.Bingham,industrial policy American style,1997,Sharpe,New York,第22 页。
[10]理论界也有些学者把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的出版视为产业政策理论诞生的真正标志,但笔者认为,李斯特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汉密尔顿及其继承者影响而来,更应该把汉密尔顿视为现代产业政策的创始人。
[11]他的思想深入地影响了李斯特,李斯特在1925~1 930年期间流亡美国时,正由于受其思想的影响,才从一个自由贸易主义者转化为幼稚产业保护主义者。
[12]他的思想被其儿子亨利·凯里所继承。
[13]马克思,恩格斯,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写给美国人的信选集(1848-1895》,纽约国际出版社,1953。(www.daowen.com)
[14]Trebilcock,C,1981,The Industrialisation of the Continental Powers,1780-1914,London and New York,Longman.
[15]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第7页。
[16]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第256页。
[17]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第128页。
[18]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第5页。
[19]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第113页。
[20]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第128页。
[21]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第149页。
[22]本段的几处都引自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第140~141页。
[23]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第135页。
[24]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5。
[25]参考李万才,黄庆华,美日两国产业政策比较,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0(3)。
[26]此处数据引自孙际武,日本、德国的产业政策比较,亚太经济.比较研究,1996(6) 。
[27]此处数据参见夏锦文,章仁俊,美日两国产业结构政策比较,现代日本经济,2006(1)。
[28]此处参考杨海水,日本产业政策的反思,亚太经济,2004(6)。
[29]引自小宫隆太郎,日本的产业政策,东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5页,第472页。
[30]引自伊藤元重等,产业政策的经济分析,东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8页。
[31]引自杨治,产业经济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第80页。
[32]此处参考 Thomas A.Pugel,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1984.8,第420~435页。
[33]参见 Ozaki,Robert S(1984),how Japanese Industrial Policy Works,in Johnson,Chalmers(ed),The Industrial Policy Debate,San Francisco; Institute for Contemporary Studies,第47 ~70 页。
[34]Ueno,Hiroya(1980),The Conception and Evaluation of Japanese Industrial Policy,in Sato Kzauo(ed),Industrial and Business in Japan,White Plain,New York,M,E,Sharpe,第375 ~436 页。
[35]刘宁宁,日本产业政策及其在日本现代化中的作用,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5)。
[36]参见赤松要,中国产业发展的雁行状态,一桥论丛,1956年第38卷第5号。
[37]也有学者把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溯源到李斯特的历史学派经济理论和熊彼特的创新经济学。
[38]Chris Freeman,The‘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1995,Vol.19,5-24.关于产业政策在促进创新方面的作用的问题,下文将会结合发展中国家的产业政策的实践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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