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二战中日本经济被战争完全的摧毁,然而二战后,日本政府通过广泛运用产业政策手段,推动本国经济的恢复、发展,上世纪到70年代末,日本已经从战争的废墟中成长成为世界第二号经济强国,它也成为运用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范本。正是由于日本经济的成功,产业政策理论才在上世纪中后纪赢得更多的关注,很多学者开始深入地研究日本的产业政策的经验,并希望把它成功地引入到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的宏观经济管理之中。与此同时,日本的经验被东亚、拉美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所广泛应用,这才演变为我们所熟知的东亚模式与拉美模式。
战后初期,面对被战争完全摧毁的国民经济,日本政府选择了“倾斜生产方式”,通过对国民经济恢复至关重要的煤炭和钢铁产业采取重点扶持政策,以这些重点产业为突破点,通过政府直接干预的方式,采取财政政策和严密保护等政策手段,支持相关产业的恢复与发展。政府将全部进口的重油都拨给钢铁生产部门,并将其生产的钢铁全部投入煤炭生产部门,把增产的煤炭分配给钢铁生产部门,以促进钢铁的生产,钢铁部门再把增产的钢铁分配给煤炭生产部门[25],从而利用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的直接管制,打破现实经济之中的资源供给不足,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日本政府还通过复兴金融公库优惠贷款等手段向这两个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仅1947年,日本复兴金融公库贷款增加额534亿日元的30%是贷给煤炭工业的,而在全部的煤炭工业获得的总贷款中,70%是来自于复兴金融公库贷款[26]。在政府的直接扶持下,日本经济得到了很快的恢复,1947年工业生产比前一年增长了22%,1948年,工业生产又增长了48%[27],这一时期的发展为日本的重化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把日本经济带上了高速发展的道路。
1949年后,随着美苏矛盾的加剧,美国为把日本发展为其“遏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在经济、政治上加强对日本的支持,促进日本的经济重建,这就是后来的“道奇计划”的由来。道奇计划在政治财政补贴与美国经济援助的基础上,确立了“稳定经济九原则”和“稳定工资三原则”,从而帮助日本政府实现“统一预算的真正平衡”,利用长期工业贷款取代复兴金融公库,发展了日本金融市场,建立起财阀银行与工业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促进了日本市场机制的完善,从某种程度上也为后期的产业政策选择开创了新的思路。政府对于经济的直接干预逐渐让位于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引导私人市场主体行为的间接干预手段。
20世纪50年代,日本政府制定了“产业合理化政策”,选择钢铁、煤炭、电力和造船4个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通过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来降低工业生产成本,通过政府产业政策间接引导民间对于现代化设备与技术更新的投资,推动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为优化各部门的投资行为,日本政府还先后颁布了《关于我国产业合理化的方针政策》、《企业合理化》、《钢铁工业和煤炭工业的合理化政策纲要》、《电子工业临时振兴法》等文件,对重要机械进行特别折旧,对重要产品实行免税,对重要产品的进口免征关税等措施,有效推动了工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劳动生产率的提升。
在这一时期,由于日本经济尚未完全恢复,在对外经济政策方面,日本采取的是进口替代战略,一方面对于进口的商品与技术采取严密的审批制度,保证政府有限的外汇资金能够用到政府所重点支持的相关产业中去,另一方面通过较高的进口关税和严密的配额保护,减少本国幼小的工业企业受到外国进口商品的冲击,同时,通过出口补贴、出口退税等政策,积极鼓励日本企业的出口行为,追求外汇与外国资本的流入,从而能够对日本经济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进入60年代以后,为追求日本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日本政府的产业政策更多的关注于通过鼓励企业的兼并重组,组建龙头企业。战后初期,在关注反垄断、强调完全市场作用的美国产业政策的影响下,日本政府也颁布了《反垄断法》,解散大企业财团,规范市场竞争。然而到了60年代,日本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对《反垄断法》适度除外的法规,允许企业采用合理化卡特尔、萧条卡特尔等限制竞争行为,同时通过提供低息贷款的方式,诱导企业的兼并与集中,从而在60年代后期在日本形成企业兼并风潮。[28](www.daowen.com)
随着60年代日本先后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日本的产业政策选择开始出现向贸易自由化与经济自由化的方向转变的迹象。对外,日本先后实行了贸易自由化和资本自由化,外贸出口持续增加,经济发展战略选择也从以往的进口替代战略转向了出口导向战略,国际收支顺差持续扩大。在对内的产业政策选择上,通产省(MITI)提出组建政府、产业界、金融界之间的金融协调,这也标志着日本的产业政策手段从早期的直接干预,转向更注重市场规律的政府引导手段。
60年代的经济快速增长给日本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而四大公害病则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代表,同时,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也沉重地打击了资源匮乏的日本经济,因此70年代日本的产业政策开始关注环境保护与能源节约,以及对于危机之中的日本企业的救助。在这段时期,《公害对策基本法》、《省能源政策基本方向的规定》、《特定不景气地区中小企业对策临时措施法》、《特定不景气产业稳定临时措施法》的颁布,标志着日本产业政策已经摆脱完全关注经济目标的传统模式,开始关注一些社会稳定与环境保护等社会问题。
在产业政策的产业选择方面,《70年代通商产业构想》和 《产业长期构想》开始提出放慢传统的重化工业的增长速度,以追求包括高科技产业、高级组装产业、时髦产业和知识产业等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此后,日本政府扶持的重点产业,从早期的钢铁、化纤、机械,到70年代成为汽车,80年代再转变为家电、电子、新材料等产业,在这些产业转移中,科技创新在现代日本经济中的地位明显有了突出的提升,产业政策也从早期动员政府资源,推动经济增长,转向利用市场机制手段,引导市场行为,在争取纯经济目标之外,实现一些市场机制无法实现的非经济目标。
90年代以后,面对日元升值带来的出口下滑,以及长期的经济衰退,日本的产业政策目标也从关注出口转向关注扩大内需,在产业扶持方向方面,日本政府提出“新技术立国”与“科学技术立国”的方针,重点扶持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1995年颁布的《面向21世纪的日本经济结构改革思路》提出的通过在现有产业体系中加强科技创新,延长企业价值链,加深国际分工,推动经济结构改革等产业政策思路,更表明了现代日本的产业政策已经转向关注科技创新与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应对全球化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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