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产业政策的新理论探讨:优化与实践

产业政策的新理论探讨:优化与实践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些自由主义者看来,产业政策只会扭曲市场的调节资源配置时的运营机制,影响其效率,对于社会总体的福利水平产生负面影响,因而是缺乏效力的。[8]以协调失灵和信息外溢为基本内容的市场失灵论与系统失灵论,对于产业政策的作用进行了全新的诠释,从而从理论上驳斥了新自由主义对于产业政策理论的批评,同时也确立了产业政策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产业政策的新理论探讨:优化与实践

自斯密开始,众多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就一直推崇市场机制的功能,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自发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政府要做的事只是制定规则,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则可,政府只需要充当国民经济的“守夜人”,而根本没有必要通过制定产业政策而对国民经济施加影响。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反对产业政策、主张经济自由化的观点主要包括:

首先,一个中央集权的经济体分配社会资源的过程相对复杂,需要太多的信息以处理社会经济事务。政府很难代替市场运行所必需的各个分散的信息过程,而市场机制自发的运行却能够获得充足的信息;其次,由于政府通常是通过代理人从事相关决策行为,其委托代理关系往往会缺乏足够的刺激,那么即使政府能够获得充足的信息,也没有足够的激励机制来保证其代理人能够尽其最大努力去实现公共利益最大;[4]第三,新古典主义假定市场功能,推崇最小政府,认为市场能够通过众多独立的决策行为自己组织运行。市场机制的自发运行能够保证效率,政府的政策干预只会扭曲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降低效率;第四,一些学者则通过实证研究,对产业政策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表示了怀疑。[5]

总之,反对产业政策的学者一般都认为,自由主义方法是对于所有国家最好的战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采取自由化,通过自由市场分配资源,获得它们的自然比较优势,达成最优的动态优势,实现可达到的最为稳定的增长。政府的干预无法像市场那样高效地促进发展,或者增加福利。在这种体系下,政府唯一合法的角色就在于提供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和明确的游戏规则,对于国外产品与要素实施完全的开放,保证私人企业的领导地位,提供诸如基本的人力资本、公共设施等公共产品。在这些自由主义者看来,产业政策只会扭曲市场的调节资源配置时的运营机制,影响其效率,对于社会总体的福利水平产生负面影响,因而是缺乏效力的。一些经济自由主义者甚至认为,“最好的产业政策是根本 没有产业 政策 。”(Bartlett,Krauss,1985)

现代产业政策理论主要从弥补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方面回应这些经济自由主义的批判,他们往往批评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假设过于理想化,实际经济领域的市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往往并不是完全的,在这些国家,用于保证市场更有效运作的制度常常是弱的,甚至是缺失的,因此必须政府利用产业政策来弥补市场失灵。[6](www.daowen.com)

传统的产业政策理论在解释市场失灵时,往往仅侧重于市场调节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市场行为的外部性进行分析。豪斯曼和罗德里克(Ricardo Hausmann,Dani Rodrik,2006)对市场失灵进行了全新的解释。他们把市场失灵划分为协调失灵(coordination failures)与信息外溢(information spillovers)两种具体的情况。提出正是由于存在这两种市场失灵,市场才无法对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才产生政府运用产业政策的需要。在他们看来,所谓协调失灵是指市场是复杂的,以致市场中每一个人的收益都是取决于市场的其他参与者的行为。如果市场自身的力量不能促使不同参与者的行为协调一致,那么政府就应该执行产业政策,引导市场主体采取某一行为,甚至替代市场以直接执行某种投资行为。信息外溢被定义为在一个社会生产一种新产品过程中的成本结构的确定。比如一个人进行一种创新行为,如果他的行为容易让其他人所模仿,那么一旦创新失败,他将承担所有的成本,而一旦创新取得成功,就会有众多的模仿者出现,从而使得其个人的收益少于社会的收益。正是由于这种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不一致的状态,一个社会的创新行为就难以出现,因此政府必须采取一些官方的行为来限制模仿者的出现或者补贴创新者,使其收入与社会收入相吻合,而这些官方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就表现为政府所执行的产业政策。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最终将促使受保护的产业最终处于竞争的环境中,以提升该国的整体利益,纠正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的外部效应。

针对这两种市场失灵,他们提出一个市场的运作方式取决于能够支持它的其他市场的存在,每个市场都要求一系列的规则与标准,以明确各自的角色与责任。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取决于不同市场与制度的组织方式,以及他们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的。这些功能的组织方式具有较大的可变性和可塑性,他们实际上是以不同方式组织的。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市场的发展都具有复杂性,因此政府在这个领域中的角色是高度特别的。市场所需要的两种投入中,那些直接可以在市场上采购到的就应该由市场来调节,而那些无法在市场上购买的,涉及到政府制度的投入,则必须由政府来供应。这些市场无法供应的投入,通常由财产权系统、合同的执行系统、良好的商业环境、公共设施、教育等因素构成。在现存的各个不同的市场中,这些要素也同样是高度特别的,彼此深度影响的,这就需要政府通过不同的产业政策来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以实现对于此类要素的有效的供应。[7]

史密斯(Smith,2005)通过系统论的方法,考察了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政府干预的基本原理,从而提出系统失灵的概念。他通过以国家为主体的宏观层面的系统与以公司或其他组织为主体的微观层面的系统的分析,提出了4种类型的系统性失灵:基础设施失灵、转变失灵、锁定失灵与制度失灵。基础设施失灵往往来自于和自然基础或知识基础相关的基础设施的不充分。当企业集团的技术和能力被技术上突然和意料之外的变革所侵扰之时,技术标准之间的转换就会出现转变失灵,从而使公司的适应性反应能力陷入困境。当技术综合体和与之相联系的自然、技术和社会基础占有一定程度的主导地位时,就会产生阻碍可替代技术的采用的锁定失灵。广泛的技术变革没有相宜的制度变革相匹配时,就发生了社会与法律制度方面的制度失灵。系统失灵的产生,会影响各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因此需要政府通过制定一定的创新政策,特别是组建国家创新体系,从而来促进创新。[8]

以协调失灵和信息外溢为基本内容的市场失灵论与系统失灵论,对于产业政策的作用进行了全新的诠释,从而从理论上驳斥了新自由主义对于产业政策理论的批评,同时也确立了产业政策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