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进而引发全球金融危机,国内外学者都非常关注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传染机制,以及最后如何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在研究过程中,对影子银行的概念、特点以及运行模式逐渐清晰,将影子银行纳入经典的模型中,通过模拟的方式呈现影子银行的金融加速效应,体现影子银行的金融创新是如何扩大金融机构之间风险传染的。引入影子银行的理论模型中,代表性的文献是Christiano等(2010)、Verona等(2001,2003,2012)、裘祥和周强龙(2014)、Meeks等(2013)、Gennaioli等(2013)和Mazelis(2015)。
Christiano等(2010)并未直接将影子银行看成独立于银行的实体,而是将影子银行看成“银行筹资渠道”(表3−6中负债方),这与Gorton和Metrick(2012)以回购协议的运行机制来阐述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机制类似(见图3−2),回购市场为商业银行提供流动资金,商业银行贷款给企业。Christiano等(2010)认为金融市场摩擦对经济波动产生影响主要通过“金融加速器”渠道和银行筹资渠道;“金融加速器”渠道,主要通过加速途径(贷款依赖于企业净值,改变了企业的收益流)和补充途径(费雪通胀渠道,债务合约采用名义负债形式,合同到期,企业不得不承担债务负担)对经济波动产生影响;银行筹资渠道通过联结家庭和企业,构建经济中的银行账户。
表3−6 Christiano等(2010)模型的研究思路
Verona等(2012)及裘祥和周强龙(2014)的研究则将影子银行看成是复制银行贷款功能的实体,其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借入资金(见图3−5)。Verona等(2012)将金融体系分为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假设投资银行是垄断竞争,商业银行是完全竞争的;投资银行发行债券为低风险企业筹资,而零售银行向高风险企业融资,模型中引入高风险企业经营者的融资行为。裘祥、周强龙(2014)借鉴了Christiano等(2010)、Verona等(2012)对发达金融市场的研究,认为中国是银行主导,中国的影子银行产生于2010年信贷大幅紧缩的背景下,更多的是监管套利,其经营本质与商业银行类似,通过信用转换、流动性转换和期限转换,不同的是不能吸收存款、缺少监管以及最后贷款人的保障。因此,假设影子银行和商业银行都是垄断竞争的,商业银行为低风险企业贷款,影子银行为高风险企业贷款,发现利率的正向冲击会引发影子银行体系的扩张和高风险企业加杠杆的行为,影子银行的逆周期扩张能力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效果。
图3−5 Verona等(2012)及裘祥和周强龙(2014)模型思路的对比
Meeks等(2013)也将金融机构分为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商业银行发行原始贷款,由于银行不能保证贷款者完全偿还,通过打包贷款在二级市场上销售来筹集资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目的是避免逆向选择问题。影子银行的代表是经纪商,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贷款。投资者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依赖于影子银行负债的两种渠道:通道渠道和类债务渠道。其中,通道渠道的是资产支持证券的回报依赖于底层贷款池的现金流,投资者共担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类债务渠道中经纪人发行一期债券并允诺固定收益,风险由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者承担。
Gennaioli等(2013)的模型体现资产证券化过程,金融中介提供安全贷款和风险贷款,发现投资者的财富增加了对无风险债务和证券化的需求,银行间紧密的联系增加了系统性风险的暴露;在理性预期条件下,影子银行提高了福利,但当投资者忽视尾部风险时,影子银行很容易受到危机的攻击,造成流动性枯竭。(www.daowen.com)
Mazelis(2015)根据资金限制来区分影子银行和商业银行,假设影子银行受到可用资金的约束,不能创造信贷,通过向家庭出售基金份额来融资。研究发现影子银行贷款的走势与商业银行相反,减轻了总体信贷规模对整个经济冲击的反应。
以上的理论研究中,Christiano等(2010)、Verona等(2012)和Mazelis(2015)的研究适合金融市场主导型的国家,直接融资是主要的融资渠道,金融创新水平较高,但是不符合中国影子银行的通道模式和资金池—资产池模式。Meeks等(2013)模型中,对影子银行负债的两种渠道的扩张的设计思路可以延伸到影子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的渠道中,更符合中国的情况。
与前面文献的不同之处,本书将结合中国影子银行的特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见图3−6):
第一,影子银行的负债不仅来源于商业银行,还来自主动发行资产管理产品的负债,即,而商业银行对影子银行的债权(资产方)也包括同业和主动投资证券两个部分,即,建立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之间的联系,通道业务上有,以此刻画中国影子银行的通道模式;
图3−6 本书理论模型的逻辑框架图
第二,中国的影子银行的产生带有明显体制性特征,实质是正规金融的资金或者资金充裕的企业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影子银行,实现监管套利。因此,借鉴裘祥、周强龙(2014)的研究,本书假设商业银行为低风险企业贷款,影子银行为低风险企业贷款。其原因如下:
一般来说,质量好的项目已经被大小银行瓜分殆尽,投向影子银行的借款者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不符合银行审贷条件的借款者,第二类是银行信用额度用完的借款者,第三类是急需用钱的借款者。这三种借款者要么资质是次级的,要么项目是次级的,总之对投资者都存在较高的投资风险。比如,对第一类借款者,实际上信贷资金充裕时银行也会逐步放宽审贷条件,如果借款人的资质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比如缺少合格的抵押物,借款人会选择担保公司做担保申请贷款,而担保公司在选择差的项目的时候也要“差到好处”,因此,剔除通过各种渠道增信的借款人之外,剩下借款者的资质就更差。对第二类借款者来说,银行的信贷投放的行业往往和国家产业政策息息相关。对于不鼓励和风险较高的行业,银行都会比较谨慎,但是随着经济新常态,“两高一剩”行业往往是大型的工业企业,债务负担加重,而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地方建设,但是回收期较慢,这些限制性贷款领域恰恰催生了复杂的金融创新,最终形成各种规避监管的影子银行模式。对第三类急需用钱的贷款者,比如“过桥贷款”“借新还旧”甚至僵尸企业等,可能会求助于影子银行;
第三,重整企业资产负债表,将资产分为金融资产Ft和经营资产Kt,并将企业分为高风险企业和低风险企业。建立金融部门与企业部门之间的联系,目的是将企业作为影子银行资金的提供方和需求方的“双重角色”纳入一个框架中。具体为:从资金需求方来看,影子银行向高风险企业贷款,商业银行向低风险企业贷款,分别对应金融机构的资产方和企业的负债方;从资金供给方来看,企业通过配置金融资产为金融参与影子银行提供资金来源,体现在商业银行负债方的结构产品的科目和影行部门主动管理的资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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