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走出去,东道国与中国之间存在着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等等各种不同的背景,包括用工制度,税务、法律风险都在当地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和本国不同,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中,把企业在海外面临的风险划分为四个维度,即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和法律风险[7]。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情况来看,信息获取、政治风险、东道国民事纠纷成了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三大风险高发区。
1.信息风险
企业“走出去”需要获取海量的信息。东道国的法律概况、税收信息、审批流程、外汇制度、劳工问题、行业信息、环境保护要求、知识产权制度、反垄断制度等。目前,我国企业获取项目信息的主要来源包括政府部门介绍、行业组织介绍、同业介绍、第三方服务机构,如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介绍等方式。国内中介结构发展程度较低,难以有效地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
信息获取问题不仅停留在立项阶段,在后续的经营管理、争议解决甚至整合融资等各个阶段都至关重要。信息获取不足,可能给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造成障碍,比如由于信息原因导致的政府审查、反垄断审查、双反审查等时有发生,还有对东道国当地的法律、税务、外汇、准入政策等知之甚少为企业日后的运营埋下隐患。比如,中国企业投资南非首先会遭遇南非的BEE(黑人经济振兴)政策,很多企业因不熟悉或者不重视BEE政策,导致在南非的业务长期无法正常开展。
2.政治风险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过程中,战争、内乱等政治风险是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主要风险。2011年,利比亚政治动荡对中国企业造成的巨大损失。当时在利比亚设投资项目的央企共有13家,局势动荡后,立即启动撤离方案,项目几乎全部停工,仅中石油一家的损失就超过数十亿元。2015年中国政府共发布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33起。2015年,希腊新政府叫停向中远集团出售比雷埃夫斯港口多数股权的私有化计划;墨西哥政府无限期搁置高铁招标计划,并勒令中资坎昆龙城项目停工;中缅密松大坝工程和中缅合资的莱比塘铜矿项目被叫停,中缅皎漂—昆明铁路工程计划被取消;中泰“高铁换大米”计划流产;斯里兰卡新政府上台导致中国交建承建的、总投资为15亿美元的科伦坡港口城被叫停等等。如何有效规避和降低政治风险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必须未雨绸缪的工作。
作为一个新来者,中国企业面临的是一个被西方跨国公司瓜分殆尽了的世界市场,优质资源几乎全被发达国家企业所占据,不得不到那些政治风险高、社会制度不完备、经济发展水平低、投资环境较差和基础设施匮乏的国家去寻找投资机会。相较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仅缺乏法治观点和契约精神,而且社会和政局动荡不居,政府撕毁合约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较大。
即使是在政治相对稳定的地区,政治风险因素也不能忽视。外国政府也越来越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持警惕的态度,中国企业面临越来越严格的审查和监管。美国设立了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这样的机构来监督外来投资。近年来赴美投资的中资企业越来越多,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美国对外商的投资环境总体开放,但是美国政府有着很强的底线思维——凡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是外资不可轻易触碰的“高压线”。而美国政府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定义极其模糊和宽泛,有时候存在很多“不可说”的空间,这给很多有意赴美投资的中资企业造成了很大的不确定性。2016年3月,中国国有电信设备制造商中兴(ZTE)被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列入制裁黑名单;在欧洲,飞利浦照明(Philips Lighting)迫于美国方面的压力,放弃了与中国投资者的30亿美元的交易。(www.daowen.com)
3.东道国民事纠纷风险
很多中企缺乏海外投资经验,经营人员的素质较低,对国际市场不熟悉,不通晓当地语言和文化,缺乏具有国际经济专业知识和熟悉当地法律法规、税收制度的经营管理人员。在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上,部分中国企业尚未能与东道国和国际社会利益相关方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而在实际的沟通过程中,其技巧和能力也不足,从而引发一些民事纠纷,增大了企业的风险。
劳务雇用纠纷也是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遇到的典型法律问题,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着较多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根据《2015—2016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的数据,有21%的受访“走出去”企业在用工过程中曾遭遇群体性劳资纠纷,其中,南美洲、欧洲、北美、非洲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比例较高[8]。由于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和套用国内经验,部分中企安全生产意识缺失,对从事危险行业员工的安全保护不足,还有一些中企用金钱刺激鼓励加班、提高劳动强度和延长工时,无视当地法律,不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劳动力,工资标准甚至低于所在国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不注重保护员工基本权益,严重影响了中国企业在当地的形象。而劳资纠纷对企业的运营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上汽集团2004年花5亿美元收购了韩国第五大车企双龙公司的48.92%的股权,后上汽又多次增资扩股,从而成为双龙最大股东。为扭转双龙亏损的状况,上汽一度大刀阔斧推进改革,希望裁减冗员。但上汽此举遭到了韩国工会的强烈反对,工人持续举行罢工,上汽派驻公司的管理人员也被抗议工人打得落荒而逃;而且,韩国工会还指控上汽盗窃双龙的技术,由此上汽在韩国舆论中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最终,上汽不得不退出双龙。
部分中企对当地环保重视不够引发纠纷。不少中企并没有进行足够的环境影响评估,或不采纳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海外投资环境影响准则,滥采滥伐、非法走私等造成不良影响。这经常遭致当地民众和反对党的抨击。中铁公司2009年中标了波兰一个价值4.72亿美元的高速公路项目,由于诸多原因,最后中铁黯然退出波兰市场,还面临巨额赔偿诉讼,其中中铁公司对环保问题严重忽视是重要原因。中铁波兰工程在工程施工路段,有多种珍稀两栖动物,根据规定,必须在这些蛙类冬眠前将其迁移。但中铁公司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事到临头只能停工两周,将珍稀蛙类搬到安全地带,造成了额外的巨大损失。
部分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引发的纠纷。某些在海外经营的中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质量低下产品,以次充好或降低质量标准。有的产品不符合当地技术、安全、质量、环保标准。部分中企间又缺乏合作,不严格履行合同和恶意竞争时有发生。为了鼓励和保护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公平竞争、加强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我国政府还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例如,2013年3月,商务部印发《规范对外投资合作领域竞争行为的规定》,以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2013年7月,商务部会同9部门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明确指出有相关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均应纳入不良信用登记范围。
文化冲突也是企业“走出去”不得不面对的一大难题,来自地域国别文化的差异是影响企业运营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虽然大多数国家取消了对国际直接投资的管制,使制度性、政策性障碍明显减少,但是国家之间尤其是东西方文明之间的文化差异仍然非常明显。我国不少企业的海外行动之所以失败,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文化瓶颈,而一些中资企业对于文化差异缺乏重视,处理文化差异的经验显得不足。
产生文化差异和冲突的原因可以是多方面的。譬如中国企业没有与势力强大的工会打交道的经验,而在发达国家,工会势力非常强大,为了保护本行业工人的利益,工会可以发动行业罢工,甚至不惜将企业或政府告上法庭。再譬如在加拿大,一些土著居民拥有许多土地所有权,如果在这些土地上开矿、修路、施工,除了经企业同意、政府批准外,还必须征得土著居民的认可。文化冲突对于中国走出去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文化冲突影响企业与当地员工的和谐关系,产生非理性反应。文化冲突导致企业市场机会的损失和组织机构的低效率,企业全球战略实施陷入空前的困境。中国企业要提高“走出去”的成功率,就必须熟悉当地本土文化、风俗、法律甚至宗教信仰,切不可按照中国式思维对待东道国的国公民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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