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政策层面,“走出去”是中国从经济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走出去”作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对外投资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决定》还指出:“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允许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创新方式对外投资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这为今后一个时期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指明了方向。
为落实中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持续推进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国务院于2013年底修改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放宽了对外投资审批的限制。2014年,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等部门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对投资审批权限进行了削减。2014年5月,发改委颁布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提高了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缩小了核准范围,非限制性行业与限制性国家10亿美元以下的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同时,该办法简化了审批程序,明确了审批时限,提升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商务部新修订并于2014年9月5日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经济技术可行性由其自行负责,除了涉及敏感地区和敏感行业的情况之外,其他企业境外投资全部实行3个工作日之内的备案制;取消了特殊目的公司与并购类境外投资的核准要求,不再需要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也即通常所说的“小路条”);专设章节增加了对于环境保护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更加注重事后管理和企业引导。发改委以及商务部有关对外投资审批的放宽以及监管措施的改革必将进一步促进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在更加清晰的政策法规框架下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2014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除少数另有规定外,境外投资一律实行备案制,新修订的目录实施后将极大地促进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
2.中国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必然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改革开放后,中国工业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中国制造”享誉全球,工业结构由门类单一到齐全、由低端制造向中高端制造迈进。2015年,中国工业增加值27.4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0.5%,在全球制造业比重超过1/5,居于首位。然而,中国传统制造业呈现出“大而不强”的局面,根据“微笑曲线”,中国制造业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中国制造”的盈利能力不强。
海外市场的逆转及国内要素价格的上升的双重挤压,使得“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方面,要素成本居高不下削弱了我国工业出口的竞争力。我国工业出口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对要素成本变化有较高的敏感性。近年来,我国劳动力价格和土地成本持续上涨,企业生产经营的要素成本居高不下。随着工业进一步发展,企业对水电等资源需求不断增加,而国内资源生产能力尚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发展需求,资源供求缺口不断扩大,导致资源要素价格持续上涨。随着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我国居民教育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这要求企业增加员工薪酬和社会保障投入,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产品的生产成本大幅上涨。要素成本持续上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出口企业的盈利空间,削弱了我国出口企业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钢筋、混凝土、铝、玻璃、煤炭、水泥等产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由于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和前几年一批新项目产能陆续释放,行业间竞争激烈,工业产能过剩问题也更为突出,部分工业领域深处通缩困境。
针对相关情况,“十三五”时期党和政府继续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指导未来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继续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逐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平稳健康发展。当前,工业增长已不能单靠投资驱动,还必须加快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以资本和产能走出去为核心的新一轮对外开放。大力支持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积极扩大对外投资,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支持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原材料企业到海外建立生产基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多层次合作,积极拓展高铁、核电、特高压电网、通信、航空等高端装备的国际市场空间,带动我国装备产业、产品,以及技术、工程和服务的全面“走出去”,提高装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走出去”扩大新的经济空间,消化吸收一部分过剩产能。现在是个开放的世界,很多地方的基础设施有很大的需求,中国在多个领域具备了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可以输出一部分产能。在输出的过程当中,可以通过优化结构、改进技术、改善环境保护等,提高我们的竞争能力,多管齐下解决过剩产能问题。(www.daowen.com)
3.人民币国际化必然推动对中国企业“走出去”
近年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持续深化,对外经济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为人民币国际化奠定了基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5年12月1日宣布,批准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于2016年10月1日起生效。人民币“入篮”SDR是中国经济融入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里程碑。这也意味着,人民币成为第一个被纳入SDR篮子的新兴市场国家货币,成为继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后,特别提款权中的第五种货币。人民币“入篮”SDR标志着人民币在国际化方向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也意味着更多国家和地区直接使用人民币。人民币国际化将有效提高支付能力,加强与世界各国的贸易联系。同时能够减少对美元的依赖,提高有效抵御风险的能力。
人民币走出去与我国跨境直接投资具有内在互动机制:一方面,人民币走出去有利于促进我国跨境直接投资的深入发展,为企业走出去开拓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跨境投资快速发展又能够加快人民币走出去的步伐。
首先,人民币走出去可以促进投资便利化。一是简化手续。外商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可以减少外汇账户核准和开户以及结汇等手续,而境内以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减少购汇环节。二是加快结算速度。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境内外银行之间已经建立了畅通、安全、高效的人民币跨境结算渠道,该渠道可以为跨境直接投资提供安全、高效的结算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规避汇率风险。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可以节省境内企业汇兑成本,丰富跨境资金调配选择,降低资金错配风险以及不同币种报表合并产生的汇率风险。
其次,人民币走出去可以形成跨境人民币资金循环。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扩大和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重新修订,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境外人民币存量迅速增加。开展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事实上在资本项下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渠道,有利于境外沉淀的人民币存量资金回流,同时也有利于向境外补充供给人民币资金,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
最后,人民币要实现国际化,必须从经常项目下的开放逐步发展完成资本项目下的开放。直接投资是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实现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之后,推出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符合人民币走出去的步骤,与人民币走出去的目标完全衔接。
当前人民币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全部自由兑换。在资本项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战略早已经确立,目前已经实现部分项目可兑换。我国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了条件,将加速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实行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之后,境外投资企业可不发生资金汇兑,直接以人民币汇出投资资本金,这就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了条件。随着境外人民币来源的不断充裕,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对我国进行投资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强,届时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投资的政策也将进一步放宽,这将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创造条件,从而进一步推动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举借外债等跨境融资人民币结算需求也会应运而生,为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跨境融资人民币结算也将会放开,从而推动外债项下的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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