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剥离出生产高新技术设备的部门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长兴公司生产的326GH-数字式变压器保护测控设备和237C-数字式电动机综合保护测控设备属于高新技术设备,生产这两种设备的部门符合税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将该部门从总公司中剥离出来,成立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子公司,适用15%的税率,可以节省大部分税款。
(二)生产设备购置时的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设备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www.daowen.com)
公司在购买这类生产设备时,应确认设备是否属于税法规定可享受税收优惠的设备目录,购买这类设备以来可以减轻企业的环保成本,二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企业应注意设备的使用年限。
(三)技术转让筹划
由于长兴公司研究生产大型设备,会有一些专利技术,企业将一些过时的或与公司生产无关的技术出售可以获得现金流量,同时可以得到税收效益。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即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众多,公司应时时关注相关优惠政策动态,根据自己的情况恰当运用,为企业创造更高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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