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企业缴费单独作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也就是说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这样,就可能会出现企业缴费与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同一税率的情况,导致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不同,为合理避税提供空间。两者相差13元,若企业缴费与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税相差越大,节税的效果越明显。
由于企业缴费单独作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也就是说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这样,就可能会出现企业缴费与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同一税率的情况,导致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不同,为合理避税提供空间。因此,企业应寻找纳税临界点,努力降低两者级数,适用较低税率,减少个人所得税,实现合理避税。
案例7.15
假设某企业为A职工某月缴存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年金为900元,A职工个人某月缴纳企业年金为300元,A职工个人应领取工资为5 000元(含个人某月缴纳企业年金300元),可扣除个人所得税前的项目金额为600元,则A职工某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 000+900-600-3 500)×10%-105=75元。若将企业缴费900元改为400元,职工工资5 000元改为5 500元,其他数据不变,企业缴费与职工工资总和不变,则A职工某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00×5%+(5 500-600-3 500)×3%=62元。两者相差13元,若企业缴费与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税相差越大,节税的效果越明显。(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地搞好企业年金企业缴费的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实现合理避税,让职工合法得到更多的实惠,以更好地激发和充分挖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实现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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