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避税的历史和现状:从古至今都是商人们的必修课

避税的历史和现状:从古至今都是商人们的必修课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收,就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用以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财政收入。因为有了国家税收才有纳税人的避税,当然也产生了政府部门的反避税。避税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对于这一重税,商人们大都采取不合作态度,设法瞒报财产进行避税。1951年,中共在大陆开展了一场名为“三反”、“五反”运动,其中一反,即“反偷税漏税”。

避税的历史和现状:从古至今都是商人们的必修课

(一)税收的产生

古埃及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埃及人创造了灿烂无比的文化。古埃及人是因为“税收”才发明了文字。位于开罗南面250英里的阿比多斯曾是古埃及的皇家陵园。1985年,著名考古学家德莱雅率领德国考古学会的一支探险队,在这里挖出了约300件仅比邮票大一点的陶瓷碎片、罐子和花瓶文物。尤其令考古学家兴奋的是,通过对陶罐和花瓶上象形文字的破译,人们首次得出结论:文字的发明并非是出自人类表达感情的需要,而是因为“税收”。在这些碑铭里,记载了民众将亚麻布和油上缴给“蝎子一世”大帝作为税收的情况。德莱雅说:“当‘蝎子一世’大帝的版图不断得到扩张时,他就需要不断保留税收记录。于是,就诞生了这些留在陶罐和花瓶上的象形文字。所以今天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不是古人的创作诞生了文字,而是税收的产生导致了世界上最早文字的诞生。”

税收,就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用以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财政收入。政府代表社会履行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向广大社会成员提供了生产资料、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并发生了一定的社会费用,那么,政府就有权力要求纳税人将一部分剩余产品用来补偿社会费用,即纳税人在平等地享受或消费了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后,也有义务分担一部分社会费用。

(二)避税的历史

避税是随着税收的产生而产生的。因为有了国家税收才有纳税人的避税,当然也产生了政府部门的反避税。避税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国家,国家为维持其自身的存在而需要公民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产生了最早的税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税收在其制度结构、征收形式、征收范围、法制程度等诸多方面均相应地得到了很大的发展。(www.daowen.com)

西汉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汉武帝下令“初算商车”,对商人所拥有的交通工具征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又下诏“初算缗钱”,对商人的财产进行征税。对于这一重税,商人们大都采取不合作态度,设法瞒报财产进行避税。于是在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汉武帝下令“告缗”,发动天下平民告发偷税者并给予奖励,奖励额甚至达到偷逃税额的一半。史载这次行动遍及天下,历时五年,“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西汉政府同时没收了大量的私有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中等以上的商人大都因此破产。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之后,汉武帝逐渐停止了“告缗行动”。“告缗行动”暂时为西汉政府增加了大量的收入,从而加固了中央政府的集权地位;但是该行动也严重地打击了商人势力,阻碍了汉朝商品经济的发展。

1932年,国民政府财政部为缉私征税,成立了武装税警总团,装备了现代化武器,进行税收征缴与打击税务犯罪,后改为新38师。1941年该武装编入“入缅甸中国远征军”,后改编为新一军。

1951年,中共在大陆开展了一场名为“三反”、“五反”运动,其中一反,即“反偷税漏税”。

可见,避税与反避税是在相互博弈中不断发展的。事实上,在中世纪的欧洲和春秋时代的中国都出现了较为原始的避税行为,但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避税行为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出现和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之后才有的。首先,资本主义的生产力是建立在机器大工业、生产社会化、科学技术发达的基础之上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各个商品生产者彼此既密切联系又展开竞争,因而各个商品生产者都在不断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使生产规模越来越大、社会经济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宽,乃至社会生产国际协作的建立和不断加强,从而促进了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与社会财富快速增长。而国家职能的扩大又使国家通过税收占有社会财富的份额越来越大,税收制度及其征管的形式与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其次,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废除了封建专制制度、等级制度和教会的神权统治,实行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在此制度下,国家任何税收的征收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必须完成立法手续,各种税法只能由议会制定,君主或国家元首都不能擅自决定征税。税法一经颁布,上至总统下至平民,都须按税法的规定,依法纳税。这比起以分散孤立、闭关自守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的专制征税,无疑是巨大的进步。也就是说,现代意义的避税与反避税,必须建立在法制健全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如果说市场经济是现代避税与反避税产生的经济基石,那么民主平等的原则和公民法律地位的确立就是现代避税与反避税存在的法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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