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认为牛奶“性热”,“宜冬不宜夏”,所以销售牛奶以冬季为旺季,夏季为淡季。农民们在秋冬进入农闲时,将牛从浦东及上海周边农村牵往当时华界的新闸和八仙桥一带,寄养在亲友的奶棚中,利用产犊后的牛在喂乳后短暂的泌乳期进行集中挤奶,并在市场上出售,待至春天天气渐暖,乳牛产量降低,清明后,农事开始繁忙后,农民们再回乡从事耕种。这种副业性质的经营方式,成本较低,获利较少,但仍能补贴一部分日常生活开支。[8]
从事这项副业的乡民越来越多,牛奶开始成为商品出现在上海市场。[9]
图2-1 1870—1915年公共租界市场上四种主要商品价格
资料来源:Variation in Prices of some Common Domestic Things,Annual Report of the 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1912年,上档,U1-1-925。(www.daowen.com)
如果将图2-1中的单位都换算成克的话。那么一打鸡蛋12个,大约为600克;当时牛奶瓶用啤酒瓶装,大约为650毫升,即约为650克;一磅牛肉或一磅大米约为453 克。可见,在46年间牛奶价格上升较快,还是一种有利可图的商品。
越来越多本地农民在利益的驱动下,开始利用自家耕牛挤乳出售。有些农民发现,将奶牛出售给牧场,还不如将奶牛养大后用来挤奶出售,于是他们租用浦东沿江一带的船厂、豆芽作坊的空房子,将奶牛牵入饲养,挤奶装瓶后,用箩筐背到南市兜售。[10]浦东的杨协记、生记[11]、陈森记[12]等牧场纷纷开设,这些由农户饲养转化而来的小牧场,可以看成是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的专业户。他们的资本小,一般少则几百元,多则5 000 元,饲养的牛只大多在10头以内,其所养的奶牛品种不佳,产乳量较低,“每日多则十三四磅,少则五六磅耳”[13],无力负担如荷斯坦等高产乳量的良种奶牛。这些牧场的雇工只有一二人,有些是全家参与劳动的,很少有牧场雇用三人以上。[14]
尽管这些牛奶是生产在华界及上海周边农村地区,但销售区域却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范围内。“半农半商”的经营方式,是上海近代近郊农村城乡产品交流,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互动发展的结果。[15]这种商品化经营方式很快就受到了公共租界工部局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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