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风险防范措施,信用风险转移可贯穿于信用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事前即可引入风险转移机制,事中、事后予以落实和执行。信用风险的转移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利用债权担保将信用风险转移
债权担保是债务人委托保证人为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的风险转移方式,债权担保能够保证债务履行,降低信用风险。若信用分析的结果表明承担信用风险的主体银行或企业信用动机和信用能力有问题,则企业在选择了某种结算方式后,还应要求对方提供债权担保或者其他方式保障债权实现,以转移信用风险,采用担保方式往往比损失赔偿对债权人更有利。
(二)通过国际保理业务将风险转移至保理机构
保理是国际贸易中一项集企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与信用风险保障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是发达国家较为流行的一种贸易结算手段。在国际贸易中,国际保理服务针对挂账(O/A)、承兑交单(D/A)等非信用证交易方式的特点,提供如下服务:对海外进口商进行商业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估,并根据出口商的要求确定进口商的信用额度;为出口商承担100%的买家信用风险;可以提供预付款,为出口商进行资金融通;负责账务管理和应收账款的追收,减轻售货方的业务负担,节约管理成本;可对新的或现有的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件,以拓展市场,增加营业额,扩大利润,排除了信用风险和坏账损失。(www.daowen.com)
(三)出口信用保险也是企业转移信用风险的一种有效方式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营利政策性保险业务,是世贸组织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政策手段。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涵盖了买方无力偿还债务或破产、买方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和买方拖欠货款等商业风险,并包括出口企业更难抵御的政治风险。通过投保,外贸企业可变不定大额坏账损失为确定的可计入成本的保险费开支;投保后企业能大胆采取多种灵活付款方式达成贸易合同,提高竞争力;同时依靠保险公司掌握的国外买家风险评估资料,企业可准确选择贸易对象,从而更加有效地克服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国际市场的特点是竞争激烈、变化多端,而且纷繁复杂,在这样的市场中,外贸企业要将信用管理作为企业战略来考虑,重视和强化信用管理,积极开展对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选择具有良好资信的交易伙伴,树立信用风险管理观念,增强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出口信用风险,进一步扩大出口,拓展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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