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组织管理体制,完善金融服务政策。首先要改革组织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应考虑设立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信贷部,一级分行和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二级分行也应尽快分离和设置专门的民营经济信贷机构,制定和执行本地区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策略、贷款运营与管理模式。央行要尽快出台规范可操作的关于民营经济的金融政策。商业银行县市支行要因地制宜,根据形势的发展,把信贷工作重点调整到支持民营经济上来。其次要建立和完善授权授信制度。一是商业银行的上级行和下级行之间建立授权制度。上级行应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投资风险状况、企业借款额度和频率给予县市级行一定的贷款权。根据大部分民营企业需求的特点,500万元以下贷款权可下放至县市级支行。二是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建立授信制度。应对民营经济实行“国民待遇”,与国企一视同仁,根据企业实力、规模、效益、管理等状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对确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还可以发放小额技术改造贷款,适当增加中长期贷款数量,以改善产业、产品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三是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和审批办法。现在基层银行没有项目审批权,全部集中在上级行审批。各级行在项目申报、审批方式上大都采取“重新论证,重新审批”的方式,一般需要十天半月,甚至拖至半年,影响了项目的时效性。所以,一方面要下放审批权限,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下放一定额度的项目审批权至县市分支行;另一方面可以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起来对项目进行论证、审批。四是建立主办银行制度,推行封闭贷款和“债转股”。对于技术领先、有市场潜力、处于成长期的民营企业,只要符合有关政策,商业银行要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实施主办银行制度,减少对客户的管理层次,简化审批手续。对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有市场、有销路、有效益的产品可实行“贷款封闭管理”,银企双方要明确责权利,建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对于一些效益好、包袱重的民营企业,银行可考虑“债权转股权”,使企业轻装前进。五是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2017年以来,阿里巴巴、京东、百度、腾讯已与相关国有银行进行合作,优势互补,促进了银行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了服务手段,提高了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利用互联网金融的融资平台,整合双方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企业信用进行预判、对信贷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贷款审批、自助提款、用款,提高办事效率。
完善企业资信网络,降低信贷风险。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要掌握依据,注意风险防范。一要全面了解民营企业资产、经营的真实情况及业主的品性,通过工商、税务、民营经济协会等渠道,掌握第一手材料。依靠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使用好个人信用项目,使金融机构准确了解企业的资信情况,确定可靠的信贷关系。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基于平台大数据开发对企业信用评级。二要帮助和督促民营业主建立符合规范的财务制度,完善财务报表,使银行能够准确地了解企业的财务信息,便于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建立民营企业融资机制,拓展融资空间。一是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在实行财政预算分级管理体制下,国家对地方安排财政支出时,可按一定比例提取民营经济发展基金或由国家财政和银行共同组建,还可以通过社会集资、发行债券、股票等形式建立基金,为民营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的应用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二是成立民营企业担保机构。可采取“地方出一块,企业筹一块,中央贴一块”的办法,设立民营企业担保基金;还可以采取成立民营经济协会组织组建联合担保共同体,以“联保”“互保”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三是拓展直接融资空间。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就要进入资本经营阶段,银行贷款对企业的作用开始减少,企业更需要直接融资的渠道才能进一步壮大。这时,可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证券二板、新三板市场发行股票直接融资。也可以考虑将民营企业与有关联的大型企业捆绑上市,推动民营企业直接进入主板市场进行融资。(www.daowen.com)
借鉴国外经验,发展地方性银行。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我们有必要借鉴日本的经验,考虑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要采取灵活方式组建地方股份制金融机构。当前采取政府参股和民间投资比较适宜。政府参股可以有效带动民间投资,增强地方金融机构的信誉,使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与地方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引导民间资本组建地方金融机构,在当前对于促进和规范民间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只要监管得当,既可以形成我国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又可以活跃民间投资。组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另一有效途径是,把国有商业银行的县(市)分支机构改造成为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地方合作银行。通过地方政府、中小企业、个人入股,把工、农、中、建几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县市分支机构,以及县市的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办成股份性质的地方合作银行,有效解决地方建设和民营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
发挥政府职能,重建社会信用。政府要重视银行债权的维护工作,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功利主义的思想,努力塑造良好的地方声誉和形象。要配合银行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裁不讲信誉企业的逃废债行为。积极邀请银行参与企业改制,依法支持企业破产。政府要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对银行的“三乱”行为,切实减轻银行负担。应大力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形成人人讲信誉的良好氛围。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注意协调银企关系,牵线搭桥,帮助企业和银行建立协商对话制度,互通情况,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加深感情,促进合作,重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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