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多样化

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多样化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是多元主义、法团主义,还是混合主义,双方的策略性合作是实现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良性、可持续互动的共性方式。此外,同一时期不同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之间表现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类型;同一个行业协会商会与不同政府部门之间也表现出不同角色与多元化关系,这是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演进的新动向。

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多样化

表6.2总结了“变动外部环境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双向策略性互动”所展示出的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类型:

案例1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代中国行业协会商会政策参与具有“多元主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协会为了维护会员利益积极主动地对相关政府政策执行的不公行为进行反抗,并将自身利益诉求以政策倡导的方式影响政府,最终以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相互妥协的方式实现政策的推进与提升。

案例2则说明了法团主义仍然存在于当代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中,但与既往的政府控制有所差别,“政府支配”中的协会与政府都较为积极主动,政府通过收编协会实现政府对协会的支配地位,两者建立的是“支配控制—默认顺服”的共生关系。

案例3显示了协会与政府关系的“法团主义”特征,协会积极主动地开展政策倡导,寻求与政府合作。在信任互增过程中,协会与政府形成了委托—代理的授权关系与相互协商的沟通渠道,其得以存续的基础是两者利益的契合。

案例4则偏离了既有国家与社会关系类型理论,呈现出同一个协会与不同政府多元变动关系的特征。协会既有反抗妥协,试图改变政策执行以实现自我利益的多元主义特征,也有因政策倡导被政府吸纳而成为政策顾问等法团主义特征,因而无法用既有国家与社会关系类型加以判定,故称之为“混合主义”。

上述4个案例尽管呈现出了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互动的不同类型关系,但是都可以在“变动外部环境下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双向的策略性互动”框架下得到解读。无论是多元主义、法团主义,还是混合主义,双方的策略性合作是实现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良性、可持续互动的共性方式。4个案例也同时表明,这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多元化也说明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并不是单一的、静态的与僵化的,相反,国家与社会的互动是多元的、动态的、灵活且可调适的。此外,同一时期不同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之间表现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类型;同一个行业协会商会与不同政府部门之间也表现出不同角色与多元化关系,这是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演进的新动向。

【注释】
(www.daowen.com)

[1]具体内容参见:曹海东,电力垄断坚冰难破浙江民营水电企业抱团奋斗,南方周末,2006年09月28日,http://www.southcn.com/weekend/economic/200609280037.htm

[2]施文,“2008年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152人,我市将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杭州网,2009年01月19日,http://www.hangzhou.com.cn/20090112/ca1640947.htm

[3]王文正,杭州:争议电动自行车限行令,2009年06月05日,浙商,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090605/10046309442.shtml

[4]电摩新标准引业界“反弹”浙江电动车企业放言退出,浙江日报,2009年12月9日,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09/12/09/016136497.shtml

[5]对于外部环境与策略性互动的关系,后文将进一步详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