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泰顺县小水电行业协会的电价政策参与路径分析

泰顺县小水电行业协会的电价政策参与路径分析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使小水电企业免于亏损,增加盈利,解决公平、公正、合理的电价问题,泰顺县小水电行业协会在“要求落实电价政策”、“影响上网电价调整”、“上访请求公平执行小水电上网价格”、“联合全省其他小水电行业协会开展电价政策谈判博弈”等活动中开展了有效的政策参与。泰顺县小水电行业协会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通过各种关系试图影响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的上报价格。

泰顺县小水电行业协会的电价政策参与路径分析

为了使小水电企业免于亏损,增加盈利,解决公平、公正、合理的电价问题,泰顺小水电行业协会在“要求落实电价政策”、“影响上网电价调整”、“上访请求公平执行小水电上网价格”、“联合全省其他小水电行业协会开展电价政策谈判博弈”等活动中开展了有效的政策参与(朱康对,2007)。

1.1996—1997年期间:协会督促泰顺县供电局落实现有电价政策

1994年浙价工〔1994〕59号文件规定,1994年后新投产的电站,在全省统一实行“还本付息,新电新价”政策;峰谷位1/3计时间段,峰电为14小时,谷电为10小时。1996年浙价工〔1996〕295号文件规定,在59号文件规定的电价0.33元/千瓦时(峰电价0.46元/千瓦时,谷电价0.115元/千瓦时)基础上再次上调为0.44元/千瓦时(峰电价0.58元/千瓦时,谷电价0.198元/千瓦时),并规定自1996年8月1日起执行。但是泰顺县供电局不仅迟迟未能有效落实执行1996年浙江省物价局295号文件规定的新电价政策,在1997年还擅自把峰电降为13.5小时,给小水电业主经营带来了巨大的亏损。

1997年春,泰顺县小水电行业协会向浙江省物价局打报告,请求督促地方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以维护政策权威。经过多次报告请求,浙江省物价局批复下发浙价工〔1998〕96号文件《关于小水电上网峰谷时间段问题的批复》,并明确于1998年6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大电网峰电14小时、谷电10小时计费。最终,泰顺县供电局不得不按照浙价工〔1998〕96号文件内容落实执行新电价政策。

2.1998—1999年期间:协会影响上网电价的调整

1998年春,由于民间资本大量投入水电站建设,导致电力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全国上网电价也有一定的降价调整。许多电价加价文件到1998年年底要停止执行,就连1998年浙价工(433)文件中规定的“1994年后投产的实行新电价为0.42~0.46元/千瓦时”的小水电上网价格也不再执行。不仅如此,全国上网电价将要以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上报,价位在0.39元/千瓦时到0.40元/千瓦时之间。泰顺县小水电行业协会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通过各种关系试图影响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的上报价格。时任常务副会长的何序昌找到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刘锡荣,向他汇报了泰顺小水电发展情况与困难,请求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在向国家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上报价格时提高上网电价。最后,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上报到国家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的价格为0.45元/千瓦时,比江苏省足足高出了0.06元/千瓦时。“不能小看这6分钱,对于泰顺小水电来说可是救命啊!”时任泰顺县小水电协会秘书长包三春补充道[1]

3.2000—2002年期间:协会组织上访请求公平执行小水电上网价格

尽管1998年泰顺小水电协会多争取到了6分钱的水电上网价格。但是,从2000年开始,泰顺县水电上网价格不断下调。浙价工〔2000〕28号文件规定,全省平均售价是0.5695元/千瓦时,每度购销差价是0.195元;2000年温州市物价局、电业局发布的温价工〔2000〕305号文件规定,泰顺县倒送温州大网的小水电,峰电从上年的0.65元/千瓦时下降到0.50元/千瓦时,谷电从上年的0.185元/千瓦时下降到0.167元/千瓦时。尽管全省上网电价普遍都有下降,但是泰顺县的降幅是全省上网电价降幅的2倍多,加之体制性原因,还存在歧视性定价问题。为了获得公正、公平的电价,2000年12月上旬,泰顺县小水电协会组织105位小水电业主代表到温州市政府上访,但并未得到市政府的重视与理会。当他们把“给我们小水电公正、公平的电价”横幅拉出来后,时任温州市副市长的吴敏才出来接待谈判,但最终的谈判结果是,省物价局的规定温州市无法改变。

第二天,泰顺县小水电协会又组织业主直接到省政府上访,他们伺机而动,等了4天恰好遇到朱镕基总理考察杭州的时机,他们在省政府门口打出大幅标语——“给我们小水电公正、公平的电价”,要求撤销温价工〔2000〕305号电价文件。省政府一位秘书长出来接待并邀请时任温州市副市长吴敏、时任泰顺县县长黄正强一起协调解释。最终,协会代表得到时任温州市副市长吴敏的“泰顺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度加5分钱”的答复。但是,温州市最终下达的会议纪要却变成了泰顺县小水电只有入温州电网的电价才加5分,上泰顺县网的并不加价,且只适用于2000年这一年。何序昌认为这次上访并非完美,他说:“我们又上当受骗了!”(www.daowen.com)

2001年5月18日,泰顺县小水电协会向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递交了《关于强烈要求执行指导价公平对待泰顺小水电的紧急报告》的公开信,要求“按照浙价工〔2000〕201号‘合理分类、同类同价,综合平衡’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指导价;要求必须坚持‘政府定价’原则,绝不能让供电部门定电价”。张德江书记亲自批示调研,最终浙江省下达了浙价商〔2001〕354号《欠发达地区地方公用小水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使得泰顺县上网电价调整到0.535元/千瓦时。然而,此政策从200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暂时稳定两年,到2002年底废止。

4.2002—2006年期间:协会联合全省其他小水电行业协会开展电价政策谈判博弈

自2002年第四季度开始,所有小水电业主都在担心2003年小水电上网电价问题。泰顺小水电协会总结经验准备继续应对,同时也想着如何才能更好地组织与整合全省其他小水电协会与中央省级政府部门谈判博弈。2002年12月3日,在泰顺小水电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何序昌的召集下,浙江省15家小水电协会会长、秘书长齐聚杭州,共商2003年小水电电价。这次会议成立了浙江小水电联谊会,推选何序昌为召集人,并选出泰顺、天台、仙居、永嘉和武义等5个组织核心。

在泰顺小水电行业协会的建议带动下,浙江省小水电联谊会先后形成了给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关于要求稳定欠发达地区小水电上网电价的报告》和呈送给省物价局等单位的《关于继续实行对欠发达地区小水电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案》。2003年4月,全省小水电协会联谊会第三次会议形成了给浙江省物价局的《关于小水电电价问题的紧急报告》,与会代表还前往省物价局工价处,要求稳定欠发达地区小水电上网电价。2003年4月30日浙价商〔2003〕159号《关于调整地方公用电厂最高上网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出台发布,通知规定,地方公用小水电机组的最高上网电价如下:1990年底以前投产的为0.33元/千瓦时;1991年至1993年底投产的为0.39元/千瓦时;1994年至1996年底以前投产的为0.43元/千瓦时;1997年以后投产的为0.45元/千瓦时。从2003年开始,电力运行转入持续性缺电状态。加之泰顺县罕见的干旱少雨天气,使得小水电行业损失较大。全省工商业及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早已上调,小水电上网价格却未能相应得到提高。考虑到现有的上网电价是当时全省电力供应相对过剩的情况下制定的,小水电上网价格需要得到新的提高。

2004年6月2日,何序昌召集了全省小水电协会联谊会第四次会议,这次会议邀请了时任物价局工价处处长储大成和时任省水利厅水电中心主任叶舟到会,其目的在于通过“影响领导”实现对小水电价格的执行的影响。会后,联谊会形成专门文字材料——《关于要求上调全省小水电价格的报告》提交给省物价局及有关部门。8月份,省水利厅也分别向省物价局呈送了《要求上调小水电上网电价的函》(浙水电〔2004〕22号)和《关于上调小水电上网电价方案的函》(浙水电〔2004〕26号)。9月20日,在泰顺小水电行业协会何序昌会长的建议下,由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召开了浙江省欠发达地区12个县小水电协会会长电价座谈会。10月1日,何序昌又召集全省小水电协会联谊会的5个组织核心再次到省物价局工价处汇报和商讨小水电上网电价事宜,并呈报了《关于再次要求上调全省小水电上网电价的报告》。最终,10月20日,浙价商〔2004〕269号《关于地方公用小水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由浙江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规定,“1990年底以前投产的地方公用小水电机组最高上网电价调整为0.36元/千瓦时,自2004年1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这一价格较原电价的0.33元/千瓦时增加了3分钱。

2005年6月中旬,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小水电协会联谊会第五次会议讨论了小水电上网电价上调和上网电价不到位等事宜,并形成了《关于加大力度,扶持全省小水电发展电价政策的报告》;2005年10月和11月中旬,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小水电协会联谊会第六次和第七次会议都在杭州召开,其中心议题是讨论小水电生存与发展问题,并最终形成了《给省委书记习近平的一封信》。经过小水电协会一系列的努力,浙江省物价局发布浙价商〔2005〕106号《关于调整非省统调地方公用水利发电机组最高上网电价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1990年底以前投产的电站,每千瓦时从0.36元提高到0.373元;1991—1993年底投产的,每千瓦时从0.39元提高到0.398元;1994—1996年底投产的,每千瓦时从0.43元提高到0.433元”。

2006年9月,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小水电协会联谊会第八次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邀请了浙江省物价局、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等单位的领导到会,就浙江省如何执行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电监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2006〕661号文件《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力度,实现水电全额上网,同网同价”,以及更好地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等问题进行讨论。

10年间,泰顺小水电行业协会实现了督促县电力局落实电价政策,到影响水电上网价格重新定价,再到上访请求公平执行小水电上网价格,最终联合全省其他小水电行业协会开展谈判博弈,实现了泰顺小水电行业协会有效的政策参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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