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空间的开放使社会组织[2]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组织是社会生长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内外很多学者开始以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来观察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及其变化,并引发了不同的学术争辩。有学者将海内外研究梳理为结构论争和行动分析(王诗宗,宋程成,2013;张紧跟,2012)。结构论争基于国家—社会二元主体在政治空间中的地位和权力不同,认为需要合理判断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间会呈现出一种对抗抑或合作的关系,进而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本质。这集中体现在多元主义和法团主义的争论:多元主义理论认为,需要从社会的立场来研究中国的社会组织,强调社会相对于国家的独立性,以构建“公共领域”的能力,制衡国家权力,具体又分为对抗说和良性互动论(Alexander,1997;M.Edwards,2004;邓正来,亚历山大,1999);法团主义理论则从国家的角度出发,认为政府为实现控制社会的目的,选择与特定的社会组织发展特殊合作关系,这些被选定的社会组织成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桥梁与媒介,是党和国家联结市场与社会的重要机制(Schmitter,1974;Unger & Chan,1996)。行动分析则将关注点放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行动者身上,认为国家与社会关系取决于行动者的自身行为,进而从微观层面来把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交互机制与行动策略。行动分析聚焦于社会组织的行动,以及社会组织为实现自我生存发展和社会变迁而汲取资源与国家有效互动的策略与机制。结构论争与行动分析在静态结构与动态行动研究之间互为补充,构成了从社会组织视角解释分析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业协会商会是中国社会组织中第一大类社会团体,因其民间性、自主性、低风险性、高收益性,以及覆盖全国的组织体系而成为观察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想研究对象(康晓光,韩恒,2005;王信贤,2006)。以行业协会商会为研究对象,学者们从结构论争和行动分析两个方面展开了对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讨论。(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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