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天大的误解,以为人们的幸福,是建立在知道自己与所有其他人的财富相同上——这只是极其少数其妒忌心压倒一切的变态分子的幸福观;大多数人真正关心的是自己经济地位提高的绝对值——我选择只多要10万,而不选择亿万富翁比尔•盖茨破产、不得不跟我一起上班,能增进我幸福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我愿让弗莱明大富大贵,我只要一支青霉素;我不要弗莱明改行搞环卫(与我同行),而我不幸死于伤风感冒。
采用强制力使“公平”迈进一步,就会使效率后退一步。给“公平”加上引号,是因为这不是真正的公平。比尔•盖茨腰缠万贯、而你庸碌无财,才是公平的。财富的分布曲线,与智商、运气、个人爱好等分布曲线相吻合,才是公平。
另外,不要企图按照比尔•盖茨的努力和幸运的比例,把他的财富一分为二,把属于幸运造成的那部分拿来“共”。企图划分努力和幸运的比例,不可能。
你以为最终产品的公平与机会的公平是可以分开的,而你追求的仅仅是机会的公平,而不是最终产品的公平。其实,不存在最终产品和机会的区别,这两者是同一回事。(www.daowen.com)
当你觉得今天的普通百姓比祖先们具有更多的机会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他们今天得到的最终产品绝对增加了的缘故。一般人的孩子都能够上大学,并不是机会更公平了,而是他们的父母的生产力提高了,能够支付更多的闲暇时间和更大的智力投资资金,而这时候财富的分布的差距可能比以往大得多。
假如有两个选择,假设付出相等的劳力,一家公司付给你一万元,而这家公司和你同一级别的同事,由于他们是外籍员工的缘故,每月的收入比多十倍;而另外一家公司付给你一千元,而且公司对内外籍员工的待遇都是相等的,都是一千元,那么,你会选择前面那家公司还是后面那家公司呢?我肯定会选择前面那家虽然待遇不公平但绝对工资高的公司,而放弃后面那家虽然公平但绝对工资很低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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