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所谓“信用”,《辞海》的解释是:诚实、不欺;遵守诺言。
但有学者指出: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信用意识正受到冲击,主要表现在商业活动中,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制假贩假活动猖獗,不守信用,不践成约,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民利益,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主要是物质产品,也包括一些精神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也包括个别地区的国际市场,一些制假贩假者为牟取暴利不惜损害国家形象;主要是经济领域,也涉及社会政治领域投机钻营意识对于国民素质的影响,对于干部队伍的腐蚀。信用的重要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显得突出,整个社会都在呼唤信用。”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问题?据悉“我国信用制度的尚未完全法制化,还没有形成发达国家那样的社会信用体系”的观点,目前为许多专家学者所持有。
对信用危害最大的是市场竞争的混乱无序。商家见利忘义,假冒伪劣泛滥成灾,消费者无所适从且深受其害。正如有文章指出的:“从打油买醋到置房购车;从吃喝坐车旅游到治病存钱打电话,消费者每一次的消费都颤颤兢兢,但仍不免落入陷阱。”原本只有8块钱的抗生素,经过医院到病人手里就成了120元;原来一直卖四五千元的首饰,一下子就跌到900元。在这样的市场中消费者既无法自己判断商品的价值,又不敢轻信商家的定价,持币观望就成了最终无奈的“选择”。
有专家认为,相对于莎士比亚笔下威尼斯商人为索债要割下债务人一磅肉的故事基础,相比于至今约用了150年时间才健全的发达国家“契约社会”的严苛,我们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可能靠一朝一夕建成,必须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只有当社会成员普遍建立信任感、自觉维护信用机制时,当每个人从小和从小事做起就注重在信用社会以“德”立身时,一个人在信用记录上出现的污点,才会导致他付出重大代价。只有这样,每个人才会像爱惜自己的眼珠一样,爱惜自己的信用。(www.daowen.com)
2000年底,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作的一项抽样统计说,由于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倡导了诚实守信社会风气的形成,在向这家银行申请住房、汽车、耐用消费品借款的9万户被调查的上海居民中,目前按合同及时还款的比例已经达到了99.91%。其中,被调查申请住房贷款的4万多户市民,从未拖欠还款的比例达99.9%;申请非住房消费贷款的4万多户市民正常还款的比例为99.93%。该行分析,这除了上海市社会信用环境整体趋好之外,银行方面提醒、指导的主观努力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与此同时,上海市工商局对社会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也实行了“黑名单”监控制度:经查实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企业名称,被输入了工商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的企业信誉档案。对“黑名单”上的企业,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周回访一次,进行重点检查;同时,限制“黑名单”上的企业变更有关经营事项,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任其他新设企业法定代表人。此外,还定期公布“黑名单”,提醒经营者、消费者防范这些制假企业。工商部门的官员表示:谁制假售假,谁就会上“黑名单”,谁就在社会上失去了信誉。而失去了信誉,在讲究信誉的市埸经济中,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根基。这样,有助于从根本上克服假冒伪劣,并有益于整个社会风气的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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