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发展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而不是像私有企业那样只为资本家私人赚钱,那么国有企业的公共机构性质就是逃不掉的。同时,中国的国有企业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因此,也不应当被少数人所把持。国有企业在招聘职工应当实行公开招考。
这样,不仅使国有企业不再或难以再把持在少数人的手中,而且还有利于公务员与国有企业职工之间双向流动,加强双方的了解,提升国有企业服务政府目标和政府部门管理经济的能力。同时国有企业普通员工具有公务员身份有助于消除官本位意识。对于已经进入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也要陆续重新考核能否获得相应的公务员身份,从而可以淘汰一些不合格的员工,进行下岗培训,或者参加今后的招考,或者转入劳动力市场。
进一步地,国有企业职工的公务员身份还有利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层与各级政府部门官员之间的双向流动。国有企业的管理层绝不能从国有企业职工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特定的等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与政府部门官员之间的双向流动和国有企业内部与政府部门内部的能上能下,是打破封建等级制度的必由之路。(www.daowen.com)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实行的作为退休前就业保障的终身制,并不是封建制度。这种终身制保障的不是收入,而是与劳动资料的结合权,保障的是劳动权,是劳动者本人或其劳动力不堕落为商品的权利,它保障的是中国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虽然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只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但它毕竟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保障的也是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终身制。因此,国有企业职工的终身制从广义上不能废,但这种终身制不是在某个具体企业内的终身制,而是可以在不同公有制单位流转的终身制。每个国有企业的职工从一个岗位换到另一个岗位上,从一个国有企业换到另一个国有企业。同时,极少数不合格人员,特别是触犯法律的人员也是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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