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有股权的归属关系与企业管理体制紧密相关

国有股权的归属关系与企业管理体制紧密相关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国有股权的归属与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就应当归全体人民所有,而不是归各级政府所有。国有股权的形成要求其所有者或其代理人出资。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有企业的资本或股权主要来源于对官僚资本的没收,之后则来源于政府财政的拨款和国有企业的盈利留存。

国有股权的归属关系与企业管理体制紧密相关

对当前中国的国有企业来说,股权为百分之百的国有股权的企业越来越少,大量的国有企业的股权除国有股外,还有其他私人股东的股权和企业员工的集体持股的股权。而国有股权的归属与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

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要理顺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目前为了更好地管理国有企业,在政企分开的改革中,各级政府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事实上,这一做法并没有做到政企分开,众多国有企业改革措施的纷纷出台,虽然旨在推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但也使得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不得不把很大一部分精力从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中转移到认识和适应这些改革措施上来,把大量的精力从市场化经营中转移出去,严重妨碍了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正常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

实行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首先就要把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从各级政府手里分离出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就应当归全体人民所有,而不是归各级政府所有。各级政府可以受国有企业所有者——全体人民及其代表的委托行使国有股权,但这会严重妨碍各级政府履行自身的行政职能,同时妨碍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笔者认为可以设立直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部门接替国务院及其下属部委行使国有股权,实行政企分开,提高国有股权的行使效率和政府部门履行行政职级的效率。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履行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的需要保留部分企业,但这些企业要由相应的政府部门直接管理,而不再混在一起由对同级人大负责的有关部门来管理,否则将会妨碍其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www.daowen.com)

国有股权的形成要求其所有者或其代理人出资。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有企业的资本或股权主要来源于对官僚资本的没收,之后则来源于政府财政的拨款和国有企业的盈利留存。改革开放以后,在国有企业资金来源上实行了拨款改为贷款的改革,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代理人不再或很少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资本主要来源于企业利润的留存,其资金不足部分要么到银行去借款从而承担很高的利息负担,要么引入私人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和在股票市场上市,从而稀释了国有企业中国有股权占全部权益的比重。这些融资方式被称为市场化方式。但是,我们知道,私有企业资本的首要来源是其所有者的股本投入。那么,国有企业的股本投入同样也应当如此。显然,除了自身的资本积累外,国有企业的资本还应当从政府的财政收入特别是要从国有资源如土地、矿产等的出让收入中来。因此,从社会主义性质来看,每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转化为国有企业的投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它与市场化经营不相背,都是所有者在追加投资。

显而易见,既然国有股权归属于国家或者说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进行代理,那么就要落实国家的国有企业所有者代理人地位,代理履行国有企业所有者的职责,追加对国有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去杠杆”的名义继续推进国有债权转为国有股权,减轻国有企业由于得不到股权投资而不得不自行寻求债权融资以求发展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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