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农”问题是指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由于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消除了一些阻碍生产的因素,加上此前完成的有利的生产条件的积累,中国农村经济曾经有过一段高速发展,但是,很快地就出现了“三农问题”。2000年2月10日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向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写信,反映“三农”问题的严重性。他在信中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13]但是,并非所有农村都是这样。改革开放之初,有人不顾中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由此导致的农村生产方式的差异,要强行把安徽省小岗村的包干到户模式一刀切地推行到全国所有农村。幸好有些农村的基层干部在群众的支持下,不唯上只唯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原则,使得刘庄村、兴十四村等少数村庄得以继续实行与当地生产方式相适应的集体经济模式,取得了大大超出小岗村的发展成绩,较好地解决了“三农”问题。
有人提出,改革开放以前农民收入增长过慢和收入水平太低,主要原因不是剪刀差,而是国家限制了农民的农业生产自主权和发展非农产业。[14]所谓“剪刀差”,一是指,苏联在建国初期为加快积累工业化资金,人为地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使得部分农民收入在工农业产品交换过程中转入政府支持发展的工业部门的那种政府依靠人为扩大工农产品比价来积累工业化资金的政策表现。二是指工农产品比价的不合理状态。当然,这种不合理是指工业品价格偏高,而不是农产品价格偏高。
在剪刀差的计算中,有人提出按照按劳分配原则,根据工业劳动者与农业劳动者的报酬来折算,认为劳动报酬的差别基本上反映了他们之间的劳动差别。但是,劳动报酬占劳动成果的比重在工农业中并不是相同的,而且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在工农业产品的差别也很大。因此,劳动报酬的差别不能用于折算剪刀差。苏联剪刀差的计算方法,是采用先把工业和农业的劳动换算成可比劳动,然后用这种可比劳动所应创造的价值分别与工农业总产值进行比较,其背离的幅度,就是价格剪刀差的大小。上述计算的结果,苏联1976年的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17%,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3.5%,剪刀差差额为20.5%。但是,工业品高于价值出售,农产品低于价值出售,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是由于这两者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别造成的,是一般利润率规律的体现。苏联在1976年的剪刀差比市场经济一般情形已经小了不少,已经谈不上“人为地压低农产品价格、抬高工业品价格”。还有人用国家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程度计算剪刀差,甚至认为,中国的国家工业化的资本原始积累主要来源于农业。然而,改革开放后的价格双轨制足以表明国家计划价格同样大大低于工业品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说国家通过统购统销从农民那里获取了很多无偿资金,那么国家从工人那里获取的无偿资金只会更多。事实上,在计划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1953年至1957年,鞍山钢铁联合企业向国家提供的利润和税收已经累计超过了同期的建设投资。[15]
另一方面,国家虽然在以前限制了农民的农业生产自主权,但这种自主权在市场经济时代并不能直接给农民带来富裕,反而带来农业生产的大起大落。有些作物如绿豆和大蒜,一会儿种得少了,价格暴涨,一会儿种得多了,价格暴跌。获利的是投机者,农民反而有较大损失。一些地区采取公司加农户的方式来解决“三农”问题,但在利害得失面前,公司往往牺牲农户的利益。例如,2014年下半年,受国际经济危机拖累,国外奶粉生产过剩而向中国倾销,国内许多奶企抛弃国内奶农转向国外奶粉,导致国内一些地区奶农因卖奶困难被迫倒奶甚至杀牛,引起中国发生经济危机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争议。
至于发展非农产业,事实上,在1966年的五七指示中,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16]。1970年,北方农业会议提出,大办地方农机厂、农具厂以及与农业有关的其他企业,这一指导方针给单纯靠种植农作物养活自己的各地农村注入了新的活力。江苏、浙江、广东等历史上有传统手工业和地方工业的省份首先行动起来,纷纷创办各种规模的农具、粮油加工、建材、编织、服装等社队工业,成为以后乡镇企业兴起的先导。[17](www.daowen.com)
其实,“三农”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农业的生产方式相对落后。“如果说城市工人比农村劳动者发展更快。这只是由于他的劳动方式使他生活在社会之中,而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方式则使他直接靠自然生活。”[18]二是由于中国还没有完成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型。农村人口大大超过农村经济规模(特别是耕地规模)所需要的数量,从而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效率。三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农业的发展必然产生两极分化的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他还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19]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解决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民富裕的问题。对此,首先需要按照全国一盘棋的计划模式,顶层设计好中国农村和城市的布局,将多余的农村城镇化,并资助保留下来的农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其次,需要落实邓小平同志“第二个飞跃”思想,克服市场经济对“三农”问题的负面影响,保护农民利益。再次,是对西方发达国家受到补贴和处于生产过剩危机中的农产品严格执行反倾销措施,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
有人提出,要用资本下乡和土地流转以及培育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等这些借鉴自资本主义农业和租地农场主的方式来解决“三农”问题。但是,马克思指出,历史的教训是:“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虽然资本主义制度促进农业技术的发展),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20]邓小平同志的“两个飞跃”思想正好对应了马克思在这里提出的“两个要么”。由此可以看出,上述资本下乡的意见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违背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根本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可以说是在新的时期犯了路线错误。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指出:“引起资产阶级民主派同工人发生冲突的第一个问题,将是废除封建制度的问题。正如在第一次法国革命中一样,小资产者将把封建地产交给农民作为他们自由支配的财产,也就是说,他们要继续保存农村无产阶级并造就一个农民小资产阶级,这个阶级会像法国农民现在的处境一样,经受日益贫困和债台高筑的痛苦。工人为了农村无产阶级的利益和自身的利益,一定要反对这种意图。他们必须要求把没收过来的封建地产变为国有财产,变成工人移民区,由联合起来的农村无产阶级利用大规模农业的一切优点来进行耕种。这样一来,在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发生动摇的情况下,公有制的原则立刻就会获得巩固的基础。正如民主派同农民联合起来那样,工人应当同农村无产阶级联合起来。”[21]因此,在“第二个飞跃”时,国有企业应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给予一定的帮助,农村集体经济也要向国有企业提供无公害如非转基因的农产品,以强化工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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