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并重

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并重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共性即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又具有了初级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的特性。也正是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上面提出的“两个不能动摇”就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守的基本准则。这是因为,在同等的外部条件下,得到有效管理的公有制的经济效率比私有制要高,这已经被历史证实。

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并重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1]这个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一般阶段相比,既有其共性,又有其特性。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共性即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又具有了初级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的特性。

“如果说商品价值是由商品包含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不是由商品一般地包含的劳动时间决定,那么,正是资本才能实现这种决定”。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就是缩短生产商品(或产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发达主要是相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的,从而要提高社会生产力,就需要直接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就像列宁主张学习泰罗制一样,并在一定限度内允许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利用其来发展社会生产力。列宁指出:“我们在设法建立合营公司。我们已经在建立这种公司,这种公司的资本,一部分属于私人资本家,而且是外国资本家,另一部分属于我们。第一,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学习做生意,这对我们是必要的。第二,如果我们认为必要,我们随时都可以取消这种公司,所以可以说,我们一点也不担风险。我们向私人资本家学习,仔细研究我们怎样才能提高,我们犯了哪些错误。”[2]恩格斯也指出:“在一个进行交换的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如果谁想把劳动时间决定价值这一点确立起来,而又禁止以竞争施压力于价格这个唯一可行的办法来确立这种对价值的决定,那就不过是证明,至少在这方面,他采取的是空想主义者惯有的轻视经济规律的态度。”[3]

另一方面,列宁曾经指出:“一个交通不便、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悬殊、农业条件不同以及还具有其他种种特点的农业大国,必须让各地的农业和各地的工业在当地范围内有一定的流转自由,这是不可避免的。”[4]这里的流转自由其实就意味着不同于公有制的其他所有制的存在。这是因为:“流转就是贸易自由,就是资本主义。它有助于克服小生产者的涣散性,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助于同官僚主义做斗争,在这一限度内,流转对我们是有利的。至于限度的大小,这要由实践和经验来确定。只要无产阶级牢牢掌握着政权,牢牢掌握着运输业和大工业,无产阶级政权在这方面就没有什么可以害怕的。”[5]列宁还指出:“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6]中国同样是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悬殊、生产力水平差别很大的国家,也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因此在各地生产力水平的差距缩小之前,存在一定的所有制差别,也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训练劳动者不靠资本家过日子=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民主。”[7]因此,虽然由于生产力不发达,需要发展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但决不能使非公有制经济超过公有制经济。列宁曾经指出:“如果我们只把少数工厂租给承租人,而把大部分工厂保留在自己手中,那租让并不可怕;这是没有什么可怕的。当然,如果苏维埃政权把自己的大部分工厂拿去租让,那是十分荒唐的;那就不是租让,而是复辟资本主义。”[8]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9](www.daowen.com)

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10]这段报告后来被概括为“两个毫不动摇”[11]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两个毫不动摇”时强调指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12]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就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会不会动摇的问题。

公有制主体地位之所以不能动摇,是因为“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从其连续性来考察,或作为再生产来考察,它不仅生产商品,不仅生产剩余价值,而且还生产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社会关系,并使之永久化。”[13]显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时,必须能够阻止非公有制经济中存在的那种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社会关系的永久化,否则必然会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日益僵化,不仅不能进入社会主义更高阶段,而且会倒退到资本主义社会中去。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还是要讲。”[14]他还提到,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15]。而这个优势也来源于公有制经济。也正是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上面提出的“两个不能动摇”(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就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守的基本准则。

而坚持这两个基本准则,除了政治上的意义,也有经济上的意义。这是因为,在同等的外部条件下,得到有效管理的公有制的经济效率比私有制要高,这已经被历史证实。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经济在外部不利条件的制约下仍然发展得非常快。而且尽管受到各种出现偏差的政治路线和政治运动的干扰,甚至受到腐败分子造成的公有资产大量流失,中国的公有制经济规模在改革开放前后都得到了较快的增长,并带动了中国经济的整体增长。显然,坚持“两个不能动摇”是加快中国经济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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